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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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和1:
1,每级台阶开挖高度为8米,每一台阶设宽为2.0米的马道。
在K0+000至K1+131,K1+599.36至K2+41.79里程段挖方坡率为1:
1.25,采用钢筋混凝土格构+锚杆+植草进行护坡,锚杆长3米;
在K1+412.43至K1+599.36里程段挖方坡率为1:
1,设计采用钢筋网+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体系护坡处理,锚杆长2米。
边坡顶均设置浸塑金属格栅安全围栏,围栏高度1.8m。
1.3填方加筋边坡加抗滑挡土墙部分
本工程因场地内粘土具弱膨胀土,为防止高填土边坡的填土局部剪切破坏,边坡结构采用加筋土边坡+排泄水系统+坡面防护系统,坡脚采用钢筋混凝土抗滑桩加毛石混凝土挡墙。
钢筋混凝土抗滑桩长达12m,一共48棵,分I、II两种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I型截面尺寸为2000mm,Ⅱ型截面尺寸为1500mm,抗滑桩间距为6000mm,桩顶距地面1.1m,中间由连梁连接,连梁几何尺寸为800mm*800mm。
毛石混凝土挡墙底宽1.35至2.25m,顶宽0.6m至0.8m,高2.35m至6.35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加筋土边坡的加筋体后与边坡底部设置30cm厚的碎石排水层,坡面采用喷混植生防护进行防护,坡顶转角处采用植草皮防护。
从坡顶开始,竖向每8米设置水平宽度为2米的台阶,竖向每隔50cm水平铺设一层单项土工格栅,边坡埋深不小于1000mm。
1.4围墙部分
本工程所区围墙分两类,一类是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加240mm厚砖墙,围墙高6m,再加3米高的声屏障,总长约168米;
另一类是普通围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围墙高2.28米,总长约2000米。
采用MU10机制砖、M5.0、M7.5水泥及混合砂浆砌筑,每隔30m留设一道双柱式伸缩缝,围墙转角处地基梁连续不设缝分段,内外墙面均采用氟碳涂料饰面。
二、工程目标
2.1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
推行南方电网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基建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规定》的要求,全面应用《基建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实现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
2.1.1、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2.2.2工程文明施工目标: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整洁有序、绿色环保,创建南方电网“安全、文明、优质”样板工地,打造南方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品牌形象。
2.2.3工程环保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
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现场施工环境满足环保要求,杜绝因施工造成影响环保目标的实现,树立工程良好的社会形象。
2.2质量目标
本工程确保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总体质量达到国家优质工程水平。
具体要求为: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换流站土建工程的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0%及以上。
过程控制WHS点合格率90%及以上。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南方电网《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推行南方电网《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最终实现工程建设质量在工艺上满足《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的要求。
2.3造价管理目标
执行南方电网工程造价标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合理控制造价。
重点抓好初设阶段的概算控制和施工图预算控制,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变更程序审批,做好结算工作,工程建设最终投资不超过初步设计审批概算。
2.4进度目标
糯扎渡直流工程于2011年5月开始“三通一平”,结束时间按照一级网络计划各自编写。
2.5管理目标
按照网公司一体化管理的各项要求,通过糯扎渡直流工程的管理实践,初步形成适用于大规模、跨区域的大型直流输变电工程的运作流畅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优化工作流程和职责界面分工,充分发挥分公司的专业管理优势,有效应用省公司的属地化协调资源,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功能合理、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清晰、责权对等、协同高效的管控模式。
在糯扎渡直流工程建设中按照南方电网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的总体要求,践行关于安全、质量、技术、进度、造价控制等各方面的规定,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指导后续工程建设。
并根据直流工程特点,总结以往直流工程建设经验,编制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南,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工作参考。
依托糯扎渡直流工程建设,通过在核心技术研究、关键主设备研制等领域的不断突破,积累工程经验,锻炼和培养一批特高压科研、设计、工程建设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尤其是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培养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分析思考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水平,打造一支团结协作、负责任的队伍,一个肯干事、会干事、最终能干成事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
三、编制依据
1、《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方案》;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5、《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
变电所》(DL5009.3-2002);
11、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12、±
800kV普洱换流三通一平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0214—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1987
轻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GJ12—200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范JGJ51—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和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1999
四、实施细则
4.1质量部分
4.1.1建筑施工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I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G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K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L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M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1.2土石方及基坑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A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B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见本部分表A.1)的规定执行。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A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B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C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A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B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C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A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B在建筑物邻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
C建筑场地的防洪工程应提前施工,并应在汛期前完成。
D浅基坑或基槽的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
2)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必须进行勘查与设计。
3)当发现地基浸水湿陷和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管道和水池等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不合格的应返修或加固,重做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清洗管道用水、水池用水和试验用水,应将其引至排水系统,不得任意排放。
4.1.3砌体工程
1)砖砌体工程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A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B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C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D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A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B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C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2)石砌体工程
C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
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
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D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配筋砌体工程
C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4.1.4混凝土结构工程
1)组合钢模板工程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A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长度超过900mm时,以300mm进级)。
B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件的刚度进行布置。
内钢楞的配置方向应与钢模板的长度方向相垂直,直接承受钢模板传递的荷载,其间距应按荷载数值和钢模板的力学性能计算确定。
外钢楞承受内钢楞传递的荷载,用以加强钢模板结构的整体刚度和调整平直度。
C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细比大于110时,应按临界荷载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3.5。
D拆除模板的时间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办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A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B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钢筋工程
A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B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A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A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B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
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C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
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2;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
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
呈脆性断裂。
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D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E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A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3)冷轧带肋钢筋工程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A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fstk或fptk表示。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fstk或fptk应按表3.1.3(见本部分表C.8)采用。
4)现浇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A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A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B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C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D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A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B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A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B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