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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有限性和有限理性是家族企业走向社会化的主要因素,家族企业由内在制度占主导到外部制度占主导的转变是家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是实现社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途径。

  [关键词]家族企业知识论制度经济学发展路径

  家族企业都是当今世界最具生命力和活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同时也是出现问题最多,平均寿命最短的企业组织形式。

既然家族企业是企业组织的主要形式,而其成活壮大的比例极小,特别对中国的家族企业来说。

所有这一切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即家族企业如何能够不断创新,持续地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延长企业的寿命。

  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家族企业的定义和特征,接着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中国家族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及中国家族企业的特征

  1.家族企业的定义

  美国著名学者钱德勒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

“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

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

也有的学者认同美国学者唐纳利的定义,把家族企业界定为统一家族至少两代产生能与公司经营控制权的经济组织。

潘必胜认为,当一个或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庭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数个有紧密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的特征,也即优势和劣势。

其优势是:

降低市场契约或企业契约配置资源的交易成本;

减少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成本。

家族内部关系中的利他主义可以克服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巨大而造成的委托代理问题。

家族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的主要特征是家族企业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通过利他主义和有关的义务确定的,这在企业成立初期资金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作用尤其突出。

其劣势是:

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家族以外的人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

产权的封闭型,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

管理方面以人情和伦理代替制度规范,使企业管理制度扭曲;

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形成正确的战略决策。

其特点:

家族企业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差序格局”,受中国宗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家族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是家族企业优缺点的主要根源。

  对于如何对家族企业治理取长补短,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

学者们多认为,家族企业的发展要实现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完善等。

应当说,这些研究触及了家族企业变革的实质,但对于家族企业必须转变的理论研究似嫌薄弱,下面本人力图运用知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家族企业变革的内在原因。

  二、“知识问题”是家族企业变革和社会化的本质因素

  知识按传递方式可以分为可言传的知识和不可言传的知识,可言传的知识可以靠语言记录来进行传递,不可言传知识需要学习者的亲身实践。

新知识的获得产生于边际性适应和既有知识的变化,分为突变性的知识增长和适应性知识增长两类。

个人要作出决策,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信息的收集需要成本,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过程。

同时,信息收集的特殊之处在于个人在获得信息之前不可能了解获取某类信息的预期成本和效益。

所以知识搜集成本必须被看作“沉淀成本”。

信息的收集、新知识获取的成本是单个人或单个组织所无力承担的,因此人们才会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来与他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分工和合作。

  由知识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家族企业只依靠企业主或其家族的知识和经验,是不可能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性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要打破这个瓶颈,家族企业只有使企业社会化,也即是股权的社会化和经营管理权的社会化、监督的社会化,这是家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外之所以有许多百年的家族企业,是与其企业的社会化,广泛吸收社会的知识、智慧、资金分不开的。

因此,虽然国外家族企业和中国家族企业都称为家族企业,但其内涵和外延是有区别的,中国的家族企业主要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社会化还没有提上日程。

欧美的家族企业一般只是掌握部分所有权而基本不掌握经营权,中国的家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完全由一个家族来掌控。

所以欧美的家族企业家族的影响已十分淡化,事实上完成了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完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社会化。

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种契约和制度的集合,通过这些契约和制度,能够迅速有效地实现信息的收集,降低收集成本,这也是欧美家族企业常盛不衰的原因。

中国家族企业受中国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同时,外部法律制度、经理人制度、融资制度的不健全也阻碍了中国家族企业向更高形式的家族企业发展,阻碍了企业社会化的进程。

因此,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代理成本的高昂和对经理人机会主义与败德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资源约束,始终不能改变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封闭性。

中国的家族企业由于不能充分利用社会已有知识,单纯依赖企业创始人和家族的有限知识,最终造成了企业发展停滞或迅速破产。

  三、家族企业内在制度向外在制度的转变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有限知识和有限理性是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治理的基础。

知识的有限性证明了理性的有限。

制度是为减少信息收集和获取新知识的成本而固定下来的经验。

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

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而演化的原则,而外在制度则被定义为外在地设计出来并靠政治行动由上面强加于社会的规则。

内在制度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外在制度则需要国家来制定。

内在制度在构建社会交往,沟通自我中心的个人和实现社会整合上具有极其主要的意义。

内在制度主要包括习惯、内化规则、习俗和礼貌、正式化内在规则四种类型。

  家族企业的制度大多属于内在制度,是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观念的产物。

血缘、姻缘、地缘、学缘、业缘、构成了企业的内在制度环境,这种内在制度是家族企业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主要制度,企业主要通过这种关系进行治理。

这种家庭与企业合二而一的治理机制在家族企业产生和发展时期,能够发挥内在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迅速、管理成本低廉的特点,这主要是由家庭存在的利他主义思想和追求家庭共同利益的结果。

但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的利己主义抬头,容易发生利益摩擦。

企业发展所必须的社会化也因产权和经营权的封闭型而迟滞,无法引进外部智源和进行融资,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决策失误,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家族某些成员的利益容易发生冲突。

  要解决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即企业的外在制度。

这是因为内在制度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内在制度往往含义模糊,弹性较大,不利于节省信息收集成本;

企业主或家族成员根据内在制度管理企业,往往存在偏见和倾向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合作的企业秩序;

内在制度的执行往往缺乏强制措施,处理结果难以服众;

内在制度不能强制企业成员做出可靠的契约承诺,使作为契约集的现代企业组织松散,缺乏竞争力;

内在制度的执行和发挥左右往往依靠歧视和排外,区分内部人和外部人,排外性和小规模是内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企业史表明,内在制度只能把企业推进到一定的规模,超出这个规模,外在制度也即现代企业制度就开始处于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和家族企业的社会化过程相辅相成,使家族企业成为现代的、开放的、公正、公平的企业。

当然,外在制度在家族企业占主导的前提条件是外部法律制度的完善,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建立。

所以外在制度的真正实行还有待于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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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的手》[M].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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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透视》[M].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新晨范文网家族企业与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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