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梁吊装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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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令第166号
7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京建施【2008】368号
2、工程概况
XXXX总建筑面积为130855.6㎡、地下建筑面积24183.4㎡,地上建筑面积10282.8㎡;
其中1—6#住宅楼地下1582.8㎡,地上56839.3㎡;
15#-17#商业配套楼地上建筑面积3109.9㎡;
S-1#~5#商业办公楼地上46664.7㎡,地下7393.2㎡;
1-2#地库地下15162.4㎡,地上103.3㎡。
工程名称
用地项目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监督单位
3、施工安排
3.1施工方案选择
根据本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工期要求并结合目前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本工程准备将S3#、S4#、S5#楼钢梁吊运时汽车吊放置在市政道路上进行吊装,运至现场。
3.2组织机构图
3.3职责分工
人员名称
任务及职责
备注
组长
孙立权
领导项目部整个钢梁吊运工作,并对其总负责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李阳
全面负责技术、质量总协调
项目总工
李留军
负责现场工程总调度、协调
工程经理
组员
李卫锋
吊运技术、质量负责
质量负责人
罗成林
吊运材料采购、材料存放负责
材料负责人
汤晖
吊运安全负责
安全负责人
刘学武
施工电专业负责人,现场临电负责人
电气负责人
王欣
吊运安全检查
安全员
张海潮
吊运现场技术指导
技术员
董洋
吊运工程协调
工长
3.4施工进度计划
层数
施工内容
进度安排
S3#楼
钢梁吊运
2016.9
S4#楼
2016.10
S5#楼
2016.8
3.5劳动力计划
劳动力
人数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施工队安全员
施工队工人
特种作业人员
信号工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吊运方案,并对施工队进行吊运技术交底。
2、提前编制吊运材料和机具计划并上报材料和机械部门。
3、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做好气象部门月、旬、周天气预报资料的收集和传阅工作,预报有恶劣天气情况时,及时通报。
4.2机具准备
机具名称
数量
进场时间
主要使用部位
QY70K-I汽车吊
1台
用于钢梁吊运
4.3现场条件准备
1、汽车吊进入市政道路制定位置后,须立即对施工区域进行警戒线布置。
2、楼层内放置钢梁的部位须提前摆放方木。
5、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
5.1现场平面布置图
汽车吊放置在市政道路上,车身长向与路向一致,支腿伸出后保证车身尽量靠近道路楼边,支腿下部垫1.5×
1.5m的钢板。
钢梁存放在钢梁存放区内,S4#楼钢梁先吊至S5#楼钢梁存放区内,再人工转运至S4#楼。
汽车吊车身中点距离楼最远距离为15米,吊运最高高度为41.910m,起重重量不大于1吨,钢梁呈管状,起吊时钢丝绳捆绑在钢梁两端,捆绑点距离两侧自由端距离相同。
现场布置如下图所示:
汽车吊现场平面布置图
5.2路面承载力计算
市政道路允许通行车辆的重量不大于55吨,本工程使用的吊车重量为43吨,满足要求。
路面承载力计算如下:
因汽车吊摆放位置沥青还未完成,所以承受汽车吊荷载的为水泥混凝土层。
根据《JTGD40-201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中规定,对于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破坏主要是到达其抗弯拉强度。
本工程外市政道路规划经四路按轻型交通计算,其抗弯强度为4MPa,抗压强度为29.7MPa。
=47.91kpa远小于路面破坏的抗弯强度4MPa=4000kpa,因此汽车吊布置满足要求,不存在倾覆隐患。
5.3汽车吊吊重计算
根据汽车吊摆放位置与楼层高度,计算可得臂长为44.5米,主臂+副臂长度=44+9.5m=53.5m>
44.5m,臂长满足要求。
70吨汽车吊性能参数如下表所示:
70吨吊车性能参数表
由上表可知,钢梁起重量1吨完全满足吊车性能要求。
6、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机构及职责,见下表:
姓名
职务
分工
负责掌握工程全局,安排各部门工作
负责向上联络,保持与公司、厂家及各相关部门的沟通
汤辉
安全主管
负责现场安全事宜,指挥排除各个隐患
负责现场吊运及协调各部门配合
材料主任
负责施工现场物资准备与进场
水电主管
负责施工现场水电施工及安全检查
8
技术主任
负责技术指导,主管现场施工质量
9
王欣
董洋
施工员
负责安排与管理现场厂家工长与安全员,督促与指导现场施工与安全
6.1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要强,并作好记录,明确安全责任制。
6.2加强施工中的安全信息反馈,不断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6.3加强雨季施工的防护措施,及时掌握气象资料,以便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雨天对施工造成恶劣影响。
6.4大风、大雨不得从事露天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注意防滑、防雨、防水及用电防护。
6.5汽车吊就位后须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警戒带拉设,包括钢梁存放区和吊车工作区。
6.6加强对大风的防范措施,五级大风以上停止一切吊运工作。
6.7重视安全宣传,加强安全管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加强安全管理。
6.8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一定要隔离,加强保管,禁止随意摆放。
6.9吊运设备和吊运件要充分做好准备,专人指挥操作,遵守吊运安全规定。
6.10汽车吊吊运前应进行汽车吊验收(包括:
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报项目部安全室检查各项设备,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吊。
6.11起重吊运须满足《起重吊装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6.12各种施工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对余料注意定期回收,对废料及时清、理,定点设垃圾箱,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
6.13定期进行安全与文明检查评比,根据评比分数高低给予作业处相应的奖惩,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好。
6.14钢梁运输、倒运必须绑扎牢固,堆放平衡牢靠,防止变形、坍落。
6.15各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在安装施工中不能抱侥幸心理而忽视安全规定。
6.16吊运件不固定决不许摘钩,吊索靠棱角处必须加护套。
6.17施工人员必须养成良好工作习惯,不动一切与自己无关的电气开关。
6.18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有关防火的规定,加强防火设施,杜绝火灾事故。
6.19起吊用工具和钢丝绳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得小于5~6倍。
6.20施工临时设施的制作和设置不能随意降低要求,对原有的工具、材料及通用设施应认真检验,有缺陷之处应予修复,该报废的决不能再用。
6.21使用汽车吊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
7、安全管理措施
7.1.目标的分解、检查、评审:
工程突出全面管理,提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做到施工全过程人人讲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开展“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
不伤害自己;
不被他人伤害)活动,围绕项目五个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各岗位责任目标。
7.2目标评审:
检查各岗在过程控制运行中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岗位责任制的行为,本着安全隐患积小为大事,无小事保大事的精神,公正客观的评价分部分项过程控制中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时间和责任制检查评审同步,每月一次,并对检查评审的结果进行总结,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处理。
7.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主要危险源有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用电、电焊和气焊及特种设备作业。
7.3.1主要危险源控制措施
7.3.1.1高空作业:
施工中人员正确使用安保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有产品合格证,按安全规范要求搭设高空作业架子;
易掉落的小工具等物品,用绳索系牢在移动人员的身上,防止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应用于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逐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工作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主管及工长组织进行,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指一切用于高空作业的用品、用具、设施等,如:
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等;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整,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发现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拆除或加固处理;
遇有雨天、5级大风天停止作业;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柱。
7.3.1.2特殊设备作业:
本工程所使用的特殊设备主要为吊车。
吊车主要用于钢梁吊运中。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与沟、坑、槽保持一定的距离;
起重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作业,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起重机使用前需做机械设备检查验证工作,检查验证工作由项目部安全员及工长负责,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做好有关验证记录;
吊具、索具用前必须检查,发生异样情况立即更换。
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和吊装重物下严禁站人。
必须有保险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要熟悉起重机性能,吊装任务,材料重量、类型和堆放位置,指挥时手势、旗语明确,哨声清楚易懂。
严禁在5级大风天,雾天、雨天、以及夜间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起重作业的吊司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3.2控制主要危险源的保障措施
7.3.2.1机动车司机、信号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作业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交项目部安全员,经项目安全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本岗的工作,并随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管理。
7.3.2.2所有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用电设施等使用前必须接受项目安全员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7.3.2.3在施工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规定野蛮施工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的施工单位及个人,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有关规定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清除出公司。
7.3.2.4安全检查着重于主要危险源中的内容,并围绕这个问题同时抓好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按公司有关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做好记录。
7.3.2.5防止吊车事故措施
(1)吊车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禁止斜吊和带载行走。
(2)绑扎构件的吊索必须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可靠,所有吊装工具应定期检查。
(3)禁止在五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吊车驾驶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驾驶员应听从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驾驶员可拒绝执行。
(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进行检修。
(6)吊车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更换。
7.3.2.6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2)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3)登高用的梯子必须牢固。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拴绳固定。
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3.2.7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
(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戴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3)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可在吊车的起重臂下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4)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5)设置吊装作业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7.3.3其他安全管理措施:
7.3.3.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要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作业时不穿拖鞋,不赤脚,不穿高跟鞋。
7.3.3.2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消防用水、砂子、铁锹、灭火器等设备,不得挪做他用。
7.3.3.3现场设围墙及保卫人员,以便防火、防盗、防坏人破坏机电设备及其它现场设施。
7.3.3.4现场醒目和重要部位挂立安全宣传设施和标语,提醒职工随时注意安全生产。
7.3.3.5在库房堆料场边施工时,为确保行人或生产职工的安全,要搭设防护栏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
7.3.3.6参加施工人员都要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安全技术教育,上岗前由班组长提出操作,并严禁酒后操作。
7.3.3.7严禁在施工现场从事与施工无关的各项活动。
7.3.3.8机械设备由施工队每天定时派专人检查,项目部定期抽查。
7.3.3.9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脚手架搭设合理,结构稳定、牢固,脚手板无变形,严禁出现探头板。
7.3.3.10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
要求,各类机械操作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8.1工伤应急处理措施
8.1.1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医疗急救包、包扎用绷带、创可贴、担架,配齐防暑降温、感冒发烧等常用药品。
8.1.2项目部应组织工伤事故演习,使现场人员熟悉工程应急处理方法,遇事不慌、有组织地进行急救。
8.1.3当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时,先观察受伤人员的伤情,根据受伤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急救,如果是一般的擦伤可就地对伤口进行包扎,如果是伤及头部、颈部或腰部等部位,不要轻易的搬抬伤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8.2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8.2.1施工现场开工前,应在明显的位置摆放好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消防铁锹等消防专用工具,消防设施严禁挪做他用,灭火器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8.2.2当发生火灾时,如果是电气焊、明火引起的火灾,可直接用灭火器或水进行灭火,如果是化学品泄露、汽油、机油等引起的火灾,不能直接用水进行灭火,可用专用灭火器或消防砂进行覆盖,由于电线引起的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
8.2.3火灾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安全部及公司主管领导,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报警,或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
8.2.4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维护工作,确保不因施工现场线路不畅而影响正常施工用电。
8.2.5其他事件处理措施
(1)治安事件:
施工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流血事件,应及时制止,在现场不能控制事态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电话。
(2)食物中毒:
当发现施工人员有腹泻、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时,应立即拨打项目应急调度室急救电话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