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概论案例分析PPT资料.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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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了以下问题:
1在墙体钢筋绑扎过程中由于钢筋绑扎困难无法施工,施工单位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同意便将预留洞口移动了位置并缩小了尺寸。
2三层钢筋混凝土柱的钢筋、模板已通过检查验收,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现模板胀模。
3四层钢筋混凝土柱,钢筋绑扎完后未经验收,施工单位便擅自合模并准备浇筑混凝土。
4五层楼板的钢筋、模板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已办理签证,但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发现有一个电专业预留孔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施工单位将地下车库防水工程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资质审查便进场施工,并已完成了l00的涂料防水施工。
6某层梁钢筋骨架各钢筋接头均为焊接,现场检查4名焊工中2名无上岗证7八层门窗施工单位已按图样安装完毕,但发现部分门窗全为反向。
监理工程师对以上发生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1.责令停工。
要求施工单位找设计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如需要变更设计,责令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后的图样进行施工。
2.责令停工。
要求施工单位查找胀模的原因,并进行加固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3.责令停工。
要求拆除模板,检查钢筋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责令停工。
由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否则,返工重做。
5.责令停工。
检查分包资质,符合要求则继续施工:
,不符合要求则要求分包退场,对已施工的100m2涂料防水施工认真检查验收。
不合格时,要求重做。
6.责令停工。
对2名施焊工人进行资质审查;
合格后继续施工,不合格时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并对完成的焊件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7应发现窗户反向后,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进行整改,所有费用给施工单位以补偿(原因是设计错误)。
案例3某家属楼工程。
建设单位首先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委托了某监理公司承担了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某集团七公司承担了家属楼的施工任务,并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个事件:
1由于旧建筑物挡住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通道,使车辆不能顺利通行;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拆除。
增加拆除费1.2万元。
2在保修期内屋面漏雨,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抢修通知书后7d内进场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0.3万元。
3由于建设单位的需要,将原设计位置的污水池挪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增加费用0.2万元。
4施工单位按施工图样放线并经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检查,但在后来确认放线错误。
为纠正错误,施工单位重新放线,增加费用0.2万元。
5由于云娜风暴的影响,使在建工程实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了灾后清理,因此使施工单位增加费用0.32万元。
6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作,因此增加费用1.3万元。
施工单位在有效期限内就以上发生的事件提出费用索赔。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将如何处理?
1.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完成与工程相关的旧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所增加的费用12万元应给以补偿。
2.在保修期内屋面漏雨,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担维修抢修费用。
由于建设单位使用、保护不当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3.施工单位对原施工的污水池进行挪位处理,不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所发生的费用应给施工单位进行补偿。
4.施工测量放线出现错误,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5.云娜风暴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由所在单位负责,工程实体遭到的破坏,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给施工单位进行补偿。
6.由于设计变更原因或其他原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或由于其他原因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作;
所发生的费用应给施工单位以补偿。
案例4某学校的教学楼工程,在施工设计图纸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因为设计工作还未完成,所以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是还难以确定工程量。
为了减少双方的风险,双方通过协商,决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以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和进行施工阶段监理。
在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发现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条款:
1.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路线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6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
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是可以顺延工期。
问1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2.施工单位与业主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
3.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你认为影响工程质量应从哪些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答1
(1)“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
改正:
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2)“供乙方参考使用”不妥。
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备(或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
(3)“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
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应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4)不妥。
因为监理工程师职责不应出现在施工合同中。
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其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监理工程师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不妥。
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
(6)“检验如果不合格,工期可以顺延”不妥。
工期应不予顺延。
2不妥(或不宜使用总价合同形式)。
因为该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或双方风险较大)。
3.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
人、材料、环境、施工方法、施工机械。
案例5某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大板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基础为整体底板,混凝土量为840m3,底板底标高6m,钢门窗框,木门,采用集中空调设备。
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土方采用大开挖放坡案例5某项工程,钢筋混凝土大板结构,地下2层,地上18层,基础为整体底板,混凝土量为840m3,底板底标高6m,钢门窗框,木门,采用集中空调设备。
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土方采用大开挖放坡施工方案,开挖土方工期20d,浇筑底板混凝土24h连续施工需4d。
(1)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前6d提交了一份请求报告,报告请求延期10d开工,其理由为:
电力部门通知,施工用电变压器在开工4d后才能安装完毕。
由铁路部门运输的5台施工单位自有施工主要机械,在开工后8d才能运输到施工现场。
为工程开工所必须的辅助施工设施在开工后10d才能投入使用。
问: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应如何处理?
(2)基坑开挖进行18d时,发现6m地基仍为软土地基,与地质报告不符。
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了以下工作:
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勘察单位利用2d时间查明地基情况。
通知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洽商修改设计,设计时间为5d交图。
确定局部基础深度加深到7.5m,混凝土工程量增加70m3。
通知施工单位修改土方施工方案,加深开挖,增大放坡,开挖土方需要4d。
监理工程师应该核准哪些项目的工期顺延?
应同意延期几天?
答案
(1)提出要求延期10d开工不合理。
电力部门安装变压器影响延期开工4d应予以认可,因外网电力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因运输施工单位自有机械延误,要求延期不予认可,这是施工单位应该在开工前做好的准备工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工程开工的辅助施工设施不能使用要求延期不予认可,因是施工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监理工程师只应同意延期4d开工。
(2)监理工程师核准顺延工期的项目为修改设计的时间、浇筑混凝土延长施工的时间、加深开挖土方的时间。
应签证顺延工期2+5+4=11d。
土方增加工程量和混凝土增加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核实人工窝工和机械停工费。
以上费用监理工程师应认可签证给予补偿。
案例6某钢筋混凝土框架式8层商业大厦工程项目,业主甲分别与监理单位乙和施工单位丙签订了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对于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的某些规定如下:
1.乙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
2.施工期间的任何设计变更必须经过乙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令方为有效并付诸实施。
3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4乙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改。
5乙方监理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进度控制和费用控制任务由甲方行使。
6.乙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乙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甲方有独立于乙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职责认真服务,或甲方违背对乙方的责任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9由于甲方严重违约及非乙方责任而使监理工作停止半年以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在施工期间工地每发生一起人员重伤事故,乙方应受罚款1万元;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受罚2万元;
发生一起质量事故,乙方应付给甲方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5的罚款。
12.乙方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利。
答案1、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乙方在监理工作中应当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2、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在业主,任何设计变更须经乙方审查并报业主审查、批准、同意后,再由乙方发布变更令,实施变更。
3、正确。
4、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时,应报告甲方,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并向甲方提供报告。
5、不妥,因为三大控制目标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监理规范103也规定应对三目标进行全面控制与管理。
正确的应当是:
监理单位有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费用三方面的监督控制权。
6、不妥,乙方仅有索赔审核权及建议权而无批准权。
乙方有审核索赔权,除非有专门约定外,索赔的批准、确认应通过甲方。
7、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乙方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有审核签认权;
未经乙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支付工程款。
8、正确。
9、正确。
10、正确。
11、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12、不妥,正确的应当是: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案例7】建设单位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
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某些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须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
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
业主方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
8、在合同责任期内,监理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委托人违背对监理方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当委托人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的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
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支付给建设单位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
12、监理单位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力。
【问题】以上各条中有无不妥之处?
怎样才是正确的?
【答案】1、第1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在业主,任何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审查、批准、同意后,再由监理单位发布变更指令,实施变更。
2、第2条正确。
3、第3条不妥。
正确的应是: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第4条不妥。
监理单位有实施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方面的监督控制权。
5、第5条不妥。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第6条不妥。
监理单位有审核索赔权,除非有专门约定外,索赔的批准、确认应通过建设单位.7、第7条不妥。
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有审核签认权;
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8、第8条正确。
9、第9条正确。
10、第10条正确。
案例8某综合小区在施工阶段,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请逐一回答。
1、在管道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承包单位向监理方提出对设计变更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变更,并提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交监理方审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以上设计变更程序哪里不妥?
为什么?
2、设计变更发生后,工程造价减少2万元,工期延长3天,承包单位认为是自己合理化建议导致工程造价减少,且各方已同意变更,因此承包单位要求顺延工期3天,并获得2万元的收益。
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
3、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由监理单位确认资格的桩基工程分包公司进场施工,在工程开始前桩基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桩基施工方案,报监理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批准。
【问题】1.该施工方案审核程序是否正确?
2.如果不正确,指出不正确之处,为什么?
3.请按步骤给出该施工方案的审核程序。
4、在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桩基公司作为分包方是否应参加验收?
【答案】1、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变更不妥,应改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变更。
2监理方提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不妥,应改为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并提交设计单位。
3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交监理方审核不妥,应改为交建设单位签认,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2、
(1)工期顺延3天同意。
(2)不同意2万元全由承包方获益,应由双方约定分享3、
(1)不正确2桩基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方案不正确监理单位接受桩基公司的施工方案审核要求不正确。
理由:
桩基公司为分包单位。
3正确的审核程序为:
开工前桩基公司将施工方案报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审核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交监理单位审核;
总监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及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应该参加验收。
案例9某学校为解决单身教师的住房问题,拟建设一栋宿舍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
建筑面积22000m2,建设工期为400天,1996年3月4日开工,1997年4月14日竣工,工程造价为3400万元。
合同中定的结算方法:
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
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
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情况,请按要求回答问题。
1.总包单位于2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原订于3月4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而延误至3月7日才开工,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3日。
问此项要求是否成立?
2.在基础开挖过程中,土方公司遇到地下文物,因而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因此,总包单位请他们向业主要求索赔请问此项要求是否成立?
根据是什么?
3.总包单位在基础回填过程中,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
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总包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
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
试问此项要求是否成立?
4.总包单位对混凝土搅拌设备的加水计量器进行改进研究,在本公司试验室内进行实验,改进成功用于本工程,总包单位要求此项试验费由业主支付。
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
5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了原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一度失调,导致封顶时间延误5天。
总包单位以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为由,要求给予适当工期补偿。
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批准?
6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
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
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工。
试问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监理工程师有什么错误?
7在做屋面防水时,经中间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问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协调处理?
1、答1成立,因为属于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2.不对,因为土方公司为分包,与业主无合同关系。
3.不对,因为按规定,此项费用应该由业主来支付。
4.不批准,因为此项费用应由总包单位承担。
5.不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但不等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相关责任。
6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错误:
(1)不能凭口头汇报即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
(2)不能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应该要求总包单位整改;
(3)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据总包单位的申请进行复验、签证。
7应该按如下处理:
(1)监理工程师拒绝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申请;
(2)应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
(3)要求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
案例10某业主拟开发建设一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
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飓风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在法定有效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飓风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已建分部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破坏,损失计22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
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4.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而有几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4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5.因风灾造成现场停工6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6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答1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实地勘察,了解证实有关受灾情况。
验证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项目及证据。
根据法律和合同,划清责任界限。
认可合理索赔要求。
对双方均有责任的项目,与施工单位协调划清责任和比例。
拒绝无理索赔要求。
拟定合理索赔款额和延期天数。
与施工单位协调统一意见。
签发索赔报告文件。
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定批准。
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及对要求的处理意见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
工期延误应予以签证顺延要求,不完全合理应分别处理。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工程修复、重建22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4万元损失不予认可。
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损失的责任。
施工人员4万元医疗费,不予认可。
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经业主签证应予顺延。
应认可顺延合同工期6天。
工程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和费用由双方协议承担。
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