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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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完善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
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纳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依据,纳入公务员评先评奖和劳动模范等个人和集体综合性评比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
实现安全生产考核排名细化延伸到社区,细化延伸到每项重点工作,细化延伸到负有“一岗双责”责任的每个岗位。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事前问责规定,加大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典型通报、媒体曝光、公布“黑名单”、挂牌限期整改的力度。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制定长沙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的工作制度,出台长沙市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
各行业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
依据风险评估标准,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市县两级以及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动态管理。
.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建立区域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动态排查、辨识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健全风险公告、重大风险预警机制。
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的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
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实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
实施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对高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建立完善计划巡查、专项巡查、定点巡查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完善拓展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录制度,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各环节的主体责任。
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油气管线占压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普查、监控和治理。
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隐患分级标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治理销号”制度。
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每季度应梳理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对于影响全局且涉及跨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隐患,提交市安委办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实施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依托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信息报送、隐患抄告、治理反馈、绩效分析等功能,建立涵盖执法检查、网格巡查、中介排查、举报核查、企业自查等各类隐患的数据库,实现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跟踪记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鼓励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社会服务平台,并与政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相衔接。
(三)构建完善依法治安机制体系
.完善地方法规和制度标准。
修订《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
建立完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公路超载、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大型城市综合体、轨道交通、旅游景区、燃气设施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法规制度;
针对安全生产问题较为突出的边缘地带和管理盲区,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监管执法、绩效考核、信用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
探索制定一批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规范。
.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计划执法,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坚持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现象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党政领导带队驻点督导,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点乱源。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把打非治违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超载、超速、超限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两客一危”非法运输、非法挂靠、动态监控有意闭锁,矿山超深越界、图实不符、以采代探、以采代建、以包代管,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消防通道堵塞锁闭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长沙市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整治重大隐患。
大力推进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切实逐年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与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从严追责。
.健全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依托长沙市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
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建立完善发改、安监、市场监管、金融、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部门间的安全生产案情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
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构建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强化源头治理。
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严格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
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专项规划,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项目周边建设用地开发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
按照“生产进园区、经营进市场”的原则,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封闭式”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关停转迁。
强力推进高危行业整顿关闭攻坚战,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引导烟花爆竹落后企业关闭退出和兼并改造提质,到年底,全市退出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家以上。
严格落实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夯实基层基础。
结合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中心)标准化创建工作。
加强社区(村)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网格与社会基层治理网格融合,完善网格巡查、发现、报告机制,有效发挥基层网格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监管执法与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和安责险费率浮动与信贷融资、项目用地、招投标挂钩等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完善达标企业的监督、信用、警示和退出机制。
制定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和激励约束政策,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全面达标。
.强化科技支撑。
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备设施的使用。
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减员增效,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示范企业。
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
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安装防碰撞系统。
搭建集“成果展示、咨询服务、检验检测、人才培养、宣传教育”于一体的长沙市安全生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加强对接国家层面重点建设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积极主动落实攻坚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精准高效地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
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分析,组织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课题调研,为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推进社会齐抓共管。
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通过市场配置、行业片组、区域协作、政府采购、政策补贴、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服务,有效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力量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企业“订单式”培训、网络远程教育等机制,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市、县、乡和重点企业安全宣教阵地体系,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制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五)构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政府专职队伍、企业兼职队伍和社会公益队伍融合发展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发挥烟花爆竹、矿山、油气管线、水上救援、燃气、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等救援基地和蓝天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的作用,完善工业园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建设。
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
制订出台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配套制度,健全政企联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基地与企业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推进重点企业现场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规范企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
组织开展员工岗位应急培训、技能比武,着力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共享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应急仿真实训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
完善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台,建立化工园区应急监控平台,并实现互联互通。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年月至年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年月)。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及其重点突破方向。
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高新区、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分类排查(年月~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事故规律特点、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全方位、全领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
全面实施(年月~年月)。
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开展试点探索。
重点项目牵头部门加大项目推进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阶段:
评估完善(年月~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提升,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沙试点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工程,是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在安全生产领域幸福感、获得感的重大举措,是省安委办交给长沙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局、意义深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
市政府建立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试点工作的保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铺开,重点突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仔细对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实施,加快推进。
在全面铺开试点工作的同时,市政府确定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消防、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一批重点项目进行突破。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宣传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广泛宣传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理念,大力宣传推广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发动企业运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科学方法。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尤其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努力营造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试点工作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把试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到有关领导、部门和个人。
对重点工程要实施项目化管理,牵头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项目推进的时间表、路径图、责任人,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程。
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督促各地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每月日前,各区县(市)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将“五个一批”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安委办。
每季度末月日前,各区县(市)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上报本季度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
王小平,电话:
;
传真:
邮箱:
)。
附件:
.长沙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及成员名单;
.长沙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十大重点工程;
.长沙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五个一批”统计表。
附件
长沙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领导及成员名单
组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
常务副组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迎春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涂文清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胡春山
成员单位:
湘江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园林局、市人防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工务局、市供销社、市住房保障局、市公路局、市能源局、市地方海事局、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胡春山兼任办公室主任,重点工程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长沙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十大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危化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示范工程
严厉打击民宅民居、废弃厂房、安置房集中区以及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车辆集中区域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出台《长沙市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实施危化品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工程,提升特殊作业、试生产、项目安全监理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业水平。
市安监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高新区、各区县(市)
年月
油气管道安全防护工程
全面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治理攻坚任务,加强油气管道重点检测预警,完善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管机制。
实施油气管道智能化信息管理工程,建立地下油气管网分布信息系统。
实施油气管道改迁工程,建立油气管道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高新区、各区县(市)
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本质安全、性能可靠的组合烟花自动化生产线、烟火药自动和装药机等机械设备,实现混药、装药、制引、结鞭、敷球等工序全部机械化生产;
加快建立浏阳烟花爆竹机械研究发展中心,加紧研究制订涉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全市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综合覆盖率达,实现药物制作“两分离”(人药分离、人机分离)、“两淘汰”(淘汰禁用药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目标任务。
浏阳市、宁乡县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程
对矿山开采后所形成空区的位置、形状结构、大小(长宽高)进行测绘、计算,建立各矿山采空区的基础档案。
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对采空区稳定性分析、以及对矿山周边采场开采和地面设施的影响综合分析,对不稳定的采空区开展治理,消除隐患。
市国土局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高新区、各区县(市)
对“头顶库”采取提等改造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事故预警能力。
将“头顶库”内的尾矿全部移走或综合利用,或者闭库后及时将尾矿库用地复垦为耕地、林地或园地等其他用地,彻底消除事故危险源。
各区县(市)
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工程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的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
推进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工业企业重大隐患联合治理机制;
完善、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消防支队、高新区、各区县(市)
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
继续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重点动态监控模式,建立政府安全监控监测信息平台,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建筑工地、危爆物品库区、重大危险源和交通主干道重要路口等实行小时全天候监控,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防范事故。
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高新区、各区县(市)
公路安全生命保护工程
加强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治理,对在役桥隧和连续长大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路段等进行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
加快道路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和超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提升道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市住建委、高新区、各区县(市)
交通运输领域(港口、仓储作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示范工程
重点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车、客货运站场和营运环境、运输线路、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动态监管以及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储运等进行风险源辨识、评估,制定监控流程、优化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加强客运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老旧船舶更新力度,推进应用联网联控等先进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海事局、高新区、各区县(市)
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程
大力推进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突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文物古建筑、地下建筑、居民小区等七类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治。
强化技防措施,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
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
加快望城区铜官工业园消防站建设。
市消防支队
高新区、各区县(市)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危旧房屋隐患治理工程
加大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节点辨识、防控,推进塔吊起重等设备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构建形成一整套建筑企业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