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全国禁烟年末工作总结报告汇编Word下载.docx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全国禁烟年末工作总结报告汇编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全国禁烟年末工作总结报告汇编Word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方面要明确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种私权,更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管理,对于整个国家的gdp增长有极大的影响,确立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国家利益的观念;
另一方面则需要以全球的视角来看待知识产权,了解国际标准。
对此,我国近年来主要取得了这几点经验和教训。
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得到国家领导和全社会的重视;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将国内法与加入的一些国际条约相统一;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双轨制”富有成效,但也是政府的负担;
第四,执法标准的统一尚需要制度完善和各方面协调。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最后,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进展,罗法官主要谈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与政策体系;
第二,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及执法体系,注意各部门的配合;
第三,企业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才;
第四,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五,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的数据库;
第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通过证据交换、依法合理确定赔偿额度等制度和方法,切实保障权利人的权利;
第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以及在现有情况下完善再审制度;
第八,加强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第九,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制度以及法院的不同业务庭对于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协调;
第十,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以及恶意诉讼的判定及解决。
在演讲结束后,罗法官又就统一商标、著作、专利等的行政管理,商标、专利代理人参与知识产权诉讼,专利侵权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等问题,回答了与会律师的提问。
(二)深入展开对专利法律业务的研究与讨论按照会议的议程20xx年6月16日下午,原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做了专利法律业务的讲座。
该部分内容非常丰富主要涉及十几个方面。
1.专利案件诉讼管辖问题在专利案件诉讼管辖部分,程法官做了总结。
专利、商标、行政案件在xx年专利法修改后对管辖问题,法院做的重新划分,由民五庭和行政庭共同管辖。
专利在去年(xx)《专利法法》修改的时候,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两个庭审理同类案件的时候标准不一样。
2.实用新型检索报告问题在xx年7月1日实行的专利法当中,第57条第二款讲到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法院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检索报告。
这个规定是xx年《专利法》在第二次修改时重要的变化。
现在第三次修改专利法提出来进一步要搞外观设计的检索报告,在最高法院理解这条规定的时候,曾经把“可以”两个字,改成“应当”,就是可以出具检索报告,改成应当出具检索报告,很多法院立案的时候,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没有检索报告根本不立案等实例案件的介绍。
3.反诉专利权无效侵权诉讼中止的问题在专利诉讼当中案件多涉及到关于反诉专利权无效,侵权诉讼中止问题,85年、92年和xx年三个司法解释,针对中止不中止这个问题。
程法官把解释分了三个阶段,基本上第一个阶段,在讲中止不中止。
第一阶段是一律中止。
到第二个阶段不中止的多,第三个阶段是回归了法律的原样。
.李律师主张要将目前的业务点连成链,并以出版业为例阐述这一观点。
他认为可以以自己和本所的核心业务为中心先整合,分别延伸至该业务的上游和下游,然后把本所业务和关联业务连成链,以合作为主,形成共赢的局面。
他指出知识产权法律产品应当多元化,并以金融创新电子商务业务为例进行了分析。
他把新的律师业务点总结为:
金融产品标识商标化、金融产品商标的流程化、金融创新的反模仿设计、金融新产品模仿的风险控制、金融创新电子商务业务的风险控制、电子商务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规则、主营业务与新产品的品牌建设等。
他强调核心业务要不断地创新并精心呵护,并以文化创意与信息网络的交叉为例,指出该业务的交叉领域可以作为律师业务研发的主要点。
李律师形象地比喻高新技术的发展像栽树、文化产业的发展像种蘑菇;
网络知识产权的核心业务像栽树,与核心业务相关联的业务像种蘑菇。
在实务中,他建议大家要关注引起本业务领域行业重视的技术,要看整合不同技术和行业资源的故事,要关注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的经营模式,要注意可期待利益不稳定性,要注意安插和应用知识产权成果,要强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延续性。
李律师建议律师同行要熟悉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的行业模式,在法律的适用与案由的确定问题上要跳出技术之外。
善于从各地法院收集并总结判决,针对同类案件进行分析有利于规则的归纳,并应用于指导客户业务,要特别关注可期待利益不牢靠业务模式的风险控制。
在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创新模式与品牌建设问题上,他就如下问题与律师同行们分享了他的经验与策略:
信息网络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的知识产权安排,网络融合和网吧数字娱乐应用的新型法律需求,版权在线交易平台与娱乐产品在线发行,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融资方案设计。
(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和业务开拓XX年6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罗东川在本次年会上作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演讲。
演讲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目前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基本内容,第二部分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两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问题做了讲解。
1.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基本内容中国在1979年的刑法中就已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为刑事违法行为,但当时我国并没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也比较淡泊。
xx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中把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作为重要的问题,一些工作组成员对于我国的刑事程序不能够有效的用于打击盗版和假冒行为表示关注,特别提出刑事诉讼的现行追诉标准非常高,当时我国承诺降低刑事救济的追诉标准。
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主要致力于《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的修改,并没有相应的部门来关注《刑法》的修改。
xx年,中美的知识产权磋商开始密切,美方对我国的刑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追诉标准提出了很多要求。
在外在压力和我国自身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的情况下,促成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在近年来得到重视和加强。
在xx年,我国出台了降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
但是,我国的刑事保护、民事保护、行政保护有整体协调的作用,每一种保护都有自己的范围,民事保护和刑事保护有明确的界限和分工,刑法不可能深入到生活的每个角落。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指导思想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打击,而是要围绕保护知识产权的大局,保证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社会中的作用,保障创新能力能发挥作用。
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罗主任还提到每年最高法院都会选取社会影响比较大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公布。
在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刑事、民事等各种裁判文书。
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还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及时发布相关的信息。
2.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两个司法解释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两个司法解释,都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为了履行入世的承诺,并且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xx年的司法解释中主要降低了追诉标准并对刑法知识产权条文中一些术语的规定做出了界定,包括相同商标、使用、明知、假冒他人专利、以盈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复制发行等概念,解决了实践中由于理解和操作不一致引起的一些分歧。
第二个司法解释中加大了刑罚的适用力度,界定了复制发行的概念,并规定了四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况。
演讲后,罗主任对各位律师提出的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复制发行概念的立法缘由、互联网复制拷贝行为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个案答复的函的效力等问题一一作答。
(七)进一步了解著作权司法审判信息与行政执法状况就著作权的司法审判决和著作权的行政执法问题,本次年会邀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是产权庭副庭长陈锦川和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分别就上述问题做了精彩的演讲。
1.著作权司法审判的信息对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大有助益XX年6月17日下午,陈庭长先就著作权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和与会的律师代表做了分享。
他还特别就侵权构成和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谈到:
民法跟我们版权法的关系;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民法通则的原则和原理的重视;
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
即发侵权的构成与法律适用;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权问题以及赔偿等民事责任的适用等。
陈庭长还结合了一些具体案例,就版权和外观、商标、不正当竞争等交叉的案件进行了分析。
这些典型案件的分析对律师实务水平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2.著作权行政保护与著作权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实务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首先就与会代表关心我国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的法律适用问题回答了提问。
他谈到,虽然我国的著作权法在xx年修改以后,仍然没有实用艺术作品这个概念,但是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美术作品的解释来看,包含了实用艺术作品,有独创性构成艺术品就给予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和专利法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两个独立的保护范围,保护的客体是分离的,但有其相交叉的部分。
许司长介绍了涉外版权的新动向,中美商贸联委会上中美商谈的一些内容,包括已进行的全国政府部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以及美方所关心的提高行政处罚执法透明度的问题。
关于正在进行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美国方面关心的两高修改司法解释的相关情况以及网络盗版的问题。
针对网络盗版,美国提出了几个要求,包括通知移除制度的扩大化;
冻结专门进行盗版软件活动的银行账户以及要求网络服务商提供终端客户的信息。
我国一一予以回应,表示在现阶段不可能做到以上几点。
关于正在进行的wto诉讼,是与会律师们比较关心的话题,许司长对此简单地做了介绍。
美国认为必须经被侵权商标权人同意才可以拍卖被中国海关没收的侵犯商标权的假冒物品,而中国缺少向侵权商标权人征求意见这一步骤,这违反了trips协议。
还有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美国认为这条法令有违trips协议。
许司长最后总结,美国目的在于打开中国市场,而不是真正关心盗版问题。
许司长的演讲中还介绍如下几个方面引起国内外重视的问题:
(1)xx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予以批准加入《国际互联网条约》,xx年年3月份外交部向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6月9日这条约已经正式生效。
(2)关于apec论坛峰会中,中美双方关于政府网站保证不被用来提供非法文件的探讨。
美方的真正用意在于,要求政府来承担约束终端客户的责任。
最后中美双方妥协,约定apec各经济体在国际条约和国内法有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政府网站保证不被用来提供非法文件。
(3)最新发布的几个规定,包括去年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关于打击侵犯著作权违反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以及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版权局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
这些规定促进了形成计算机硬件生产厂商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了盗版系统软件的使用,获得国内外各方好评。
(4)xx年发布的《行政投诉指南》以及国家版权局开展的一些普法教育,比如“版权进入中学课堂”活动,以及与世界知识产权组合作出版的一些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的书籍。
演讲后,许司长对各位律师提出的关于服装设计的著作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程序、出版物印数备案、网络服务供应商的责任承担、艺术作品的署名、演绎作品的权利范围等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
(八)评选10大案例、10佳论文、出版2部图书和19张会议光盘本次年会评选出的十大案例有
(1)迪比特诉摩托罗拉侵犯其印刷线路版著作权;
(2)“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五教授公益请求宣告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权无效案件;
(4)罗氏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独占权利之司法保护;
(5)北大方正诉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
(6)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各地ktv侵犯著作权案件;
(8)环球等七大唱片公司起诉XX搜索引擎侵犯其网络信息传播权案;
(9)九牧王驰名商标行政诉讼案;
(9)gap商标行政诉讼案;
(10)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裴国良侵犯商业秘密案等。
本次年会出版的两本图书分别为:
《商标业务指南》(32万字)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律师业务》(55字)。
经过充分讨论评选出十篇优秀的论文,并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名义颁发了“优秀论文奖”。
为了更好地利用本次年会的成果,还制作了十九张光盘。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赠送给各地律师协会的礼物,展示了会议成果。
本次会议还在召开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增选了名委员,现有委员人,研讨员人,扩大了本专业委员会影响力。
二、召开“《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专题讨论会”XX年3月10日、1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全国律协知产委”)在全国律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专题讨论会”。
本次会议就专利法的修改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国务院法制办。
所涉及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1.行政权力扩张不符合专利法的私法属性专利法的性质为私法,大范畴属于民法范围,其中涉及到的专利授权、确权虽然有行政程序的内容,但是并不能改变专利法的基本性质。
但专利法修订草案对于专利行政机关的权力规定过多,而专利权主体的民事权利的空间以及司法审判权的空间却过小,这在立法思想上出现了偏差。
因此,建议在专利权的保护中,加强司法的力量,偏重从司法审判权的角度进行规定,而不是过分强化行政的准司法权,以避免在保护上的多程序性。
2.缺少加快专利审查的制度设计专利法的基本功能之一是鼓励发明创造,但一直以来,我国专利申请审批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部分发明人的积极性。
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为加快审查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现有的专利审查制度下,仍然难以解决这一问题。
因此,在修订专利法时,建议考虑设计更为合理有效的专利审查机制,在保证专利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流程,形成一个高效运行的专利体制。
3.抓住重点,形成合力、理性调整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手段可以多元化,但是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还是要放在“源头上”。
各职能部门在工作的配合与工作成果的总结等方面要尽快地形成合力,善于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地利用现有的制度设计,理性地加以调整积极地发挥作用。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源头上,即便这样做很难,但是有利于“长治久安”!
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其本身有自愈的功能。
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身体,一般而言是要出现自身的免疫力不足以抵御病毒的情况下,才考虑借用药物,以维护人体功能的正常。
如果不尊重自身的免疫系统的自愈性,就有可能出现抗生素滥用的现象。
虽然这个例子不是很恰当,但是有利于我们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化和制度的一致性。
”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职能部门要尽快形成合力,不仅仅是指工作的协调与衔接方面,还包括信息的整合和业绩的展示等方面,现在统一由“知识办”对外发布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对于我们争取主动有好处。
技术鉴定制度的需要改革和专家证人制度需要建立,这是影响到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是否能够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这个问题我在去年上海的论坛讲过,虽然已经引起重视,但是还没有动起来,借此机会再次呼吁,因时间关系不再详细阐述了。
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知识产权刑事自诉制度的有效运转。
光靠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台还不足够。
还要公、检、法、律师、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让这个制度发挥作用。
全国禁烟年末工作总结报告
一、抓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7月省市禁烟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县卫生局高度重视,决定把禁烟工作纳入全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
于11月份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动员会议,会上明确传达了省市卫生厅(局)关于在全省(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禁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灵台县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灵台县卫生系统禁烟领导小组,设立了控烟办(具体设在县爱卫办),业务指导由县爱卫办负责进行;
会上县卫生局长对全县卫生系统禁烟工作进行了具体详细地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时限规定、工作措施。
通过会议的召开,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认识到,禁烟工作不是一个个人行为,而是社会性的长期任务,禁烟工作不是喊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会后,各单位均先后召开了本单位控烟工作动员会议,制定印发了各自的禁烟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单位的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明确了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为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宣传作为禁烟工作的先导,确保做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安排后,各卫生单位都普遍召开了禁烟工作动员会,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等材料;
在禁烟宣传教育中,各单位做到了每季度至少出一期控烟宣传橱窗、开展一次控烟讲座或座谈、给吸烟者发送一份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的技巧和方法及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期间,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
县爱卫办在全县健康教育巡讲活动中,在医疗卫生系统专题举办了3期控烟教育讲座,印发控烟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
并在“5.31世界无烟日”在街道设点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健康教育、控烟知识展板10面,分发控烟宣传资料1000多份、举行了控烟知识问答抽奖活动等,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烟草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等,公众反响良好。
二是开展调查,掌握烟民情况,采取相应戒烟措施。
各单位对本单位吸烟人员开展调查,对吸烟人员的烟龄、吸烟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造册登记,针对不同情况重点进行培训、劝阻,帮助戒烟。
在开展禁烟后,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查,掌握职工吸烟、戒烟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控烟效果。
同时,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热爱生命,远离烟草,使有吸烟史的烟民在一个无烟的大环境下慢慢戒除手中的香烟。
三是落实各项禁烟措施,强化禁烟效果。
各单位尤其是各医院在办公区主要入口处设置了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办公室、大厅、候诊室、病房等重点区域都张贴悬挂了“请勿吸烟”等明显的禁烟标识及“吸烟危害健康”等警示标语牌,提醒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不得在室内吸烟;
在门诊、住院患者指南中告诫病人、家属和来访者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
导医台、门诊候诊处、护士站等处免费提供控烟宣传册(单)、健康处方,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控烟知识(如吸二手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方法与技巧)。
各单位在办公室、接待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各会议室均设置为无烟会议室,开会期间严禁吸烟;
在办公楼外设置了室外吸烟区、烟蒂收集容器;
各单位在禁烟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和所有职工都有劝阴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单位内设置了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并培训上岗,明确责任区域,负责指导、监督和劝阻辖区内控烟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每季度向禁烟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保证了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
按照禁烟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医院、中医院都设立了戒烟门诊、戒烟医生。
其余卫生院均设立了戒烟咨询室,开通了戒烟咨询电话,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对有戒烟需求的吸烟者进行烟草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过程可能遇到的障碍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指导,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成功戒烟。
经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落实相关禁烟措施,提高了职工的控烟意识,使全体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单位控烟工作制度,不在室内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主动
戒烟或减少吸烟量,保持室内、室外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履行义务,在医疗服务期间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了健康教育和戒烟宣传和劝导,为创建无烟单位典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抓制度,细化工作措施。
健全的制度是工作的保障。
各单位把禁烟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禁烟措施、加大禁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完善了禁烟工作制度、禁烟责任制度、禁烟巡查督查制度、禁烟考评奖惩制度等,并且张贴上墙,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
同时,制定了本单位的禁烟计划,排出了禁烟工作的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了禁烟工作有序推进。
在工作的落实上,各单位都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奖罚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考评,真奖实罚。
对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在开展禁烟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戒烟成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具体根据控烟巡查员和督查员平时检查记录的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通报,落实奖罚。
在完善的制度下,单位领导率先戒烟,同时号召、鼓励全体职工,特别是医务工作者要做控烟模范,主动戒烟并劝阻他人戒烟。
领导带头戒烟,职工互相监督,形成了较好的禁烟氛围,为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抓督查,不断整改完善。
为了促进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禁烟成果,我们在禁烟监督管理上围绕一个“优”字加强督导检查。
年内,县卫生局、县爱卫办分阶段组织开展了三次禁烟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各项禁烟措施落实情况、卫生单位开展戒烟门诊、戒烟咨询工作情况、无烟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职工的吸烟状况等各项工作进行一一检查、调查,及时总结,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巩固了禁烟成果。
10月底县禁烟领导小组对年内申报创建无烟单位的11个单位的禁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完成了创建评分工作。
经过检查,今年创建的11个单位均达到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尤其是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等单位在禁烟工作上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到位,禁烟成效显着。
一年来,我县医疗卫生系统的控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单位主要领导主动抓控烟工作意识不强,加之吸烟本身就是一项个人行为,过硬的禁烟措施执行难度较大;
单位之间正常业务往来,长期以来行成香烟接待的惯例一时难以改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