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备案服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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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不得位于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燃品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3.场所区域内地面平整,无积水、无扬尘,周边及内部无鼠害、有害生物和病媒昆虫栖息和滋生环境,有专用垃圾存放场所和杂物堆放区。
4.建筑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易于清洗,不对储存食品造成污染。
5.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害设施,排水沟出口、地漏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格栅或网罩。
6.根据所储存食品的特点满足进口食品待检期间的防雨、防尘、通风、冷藏、保温等存放需求。
储存对温度或湿度有特殊要求食品的库房应满足相关条件要求,安装温湿度计和自动温度记录仪。
7.应当有必要的食品防护设施,对工作人员、车辆、运输工具等的进出应进行必要的控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8.合理设置人员和货物通道,确保人流和物流的畅通,防止交叉污染。
配备足够数量的物品存放架/栈板,保证食品离墙隔地堆放。
9.货物应按批次单独码放并有明确标识,清晰区分货物状态:
待检货物、待整改货物、整改完成货物、合格货物、不合格货物。
待检货物:
处于监督抽检状态的进口食品。
待整改货物:
尚未完成技术整改的进口食品。
整改完成货物:
已完成技术整改但海关尚未通知放行的进口食品。
合格货物:
海关已通知放行的进口食品。
不合格货物:
海关判定为未予准入的进口食品。
10.储存场所面积应当满足进口食品存放或技术整改的需要。
其中认可储存场所面积应在2000m2以上;
自用储存场所或专门存放有特殊要求食品的场所,其面积应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11.拟开展技术整改工作的储存场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设施,确保所申请的区域都被覆盖。
开展技术整改的关键区域监控清晰度能满足清楚辨别产品外装上的文字符号,并做好全程视频记录,监控记录至少保存6个月。
鼓励储存场所配备符合海关信息化远程监管要求的软硬件设施。
(三)人员要求
1制定岗位职责和岗位资质要求。
2.指定一名授权负责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自用储存场所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认可储存场所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3.符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录用的各级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技术技能。
其中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接受海关培训考核。
(四)监管场所管理制度
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明确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建立包括以下管理制度:
1.制定有效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出入库管理程序要体现海关
的监管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运出库。
建立货物详细记录:
包括详细记录货物的堆放情况(包括报检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必要时)、原产国/地区、进口收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入库时间等),货物出入库情况(包括名称入库时间、出库时间、数重量、收货人名称等)和货物监管情况(待检、待整改、整改完成、合格、不合格);
2.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卫生清洁以及消毒工作程序和制度,清洁消毒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建立购买、验收、领用、配制、使用和污染控制等管理记录。
3.风险控制制度
(1)对工作人员、车辆、运输工具等的进出应进行必要的控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2)记录防鼠防虫情况,对出现的有害生物应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灭害措施。
(3)应保证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潮、防盗;
能及时记录仓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等。
(4)巡查记录储存场所管理情况,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标识溯源制度
建立有效标识管理系统,确保食品快速查找和定位。
5.食品防护计划
制定并实施食品防护计划,把产品食品受到蓄意污染或破坏的危险降到最小化,以达到降低发生人为食品污染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
6.应急处置制度
建立进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7.标签加施管理制度
指定监管场所应制定完善标签整改与海关有效衔接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标签整改到位。
8.记录保存制度
相关档案、记录都应至少保存2年,随时接受海关人员的查阅。
八、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备案申请,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备案。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1.《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申请表》(附录2);
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负责人授权文件原件,授权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4.使用场所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物权证明);
5.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6.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注意事项: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A4纸规格,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到各主管海关行政审批窗口提交材料。
十、申请接收
各主管海关接收。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基本流程
见附录1
(二)申请受理
主管海关受理后,组成审核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评审
需要对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实施现场审核的,主管海关在20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审核。
(四)审核批准
主管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确认的名单提交厦门海关,由厦门海关统一对外公布。
(五)变更及重新申请
1.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的名称、面积(在原址基础上增减)、营业执照、有效使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食品安全员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审核确认的主管海关提交《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变更申请表》(附录3),办理变更手续。
。
2.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地址搬迁以及相关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审核确认的主管海关办理重新申请。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备案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现场审核符合要求,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延长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备案结果
确认或不予确认。
十六、结果送达
确认在厦门海关网站公布备案名单;
不予确认发送书面通知单。
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取得备案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备案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备案,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4.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备案的决定有权查阅。
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备案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备案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备案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
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
1.申请人申请备案,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获得备案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向各主管海关查询办理进程。
结果公开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附录1:
附录2:
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申请表
申请类型:
□认可储存场所
(开展技术整改:
□是、□否)
□自用监管场所
(开展技术整改: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重新申请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主管海关:
厦门海关印制
经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储存场所名称
及地址
场所物权情况
□自有□租赁
有效期
授权负责人
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管理员
冷藏库
能力
面积平方米
容量吨
速冻库
常温库(面积)
平方米
操作人员人数
本储存场所拟储存食品的情况(包括规模、品种、进口量等)
建设情况
(包括建设历程、硬件建设、人员配置、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附资料清单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负责人授权文件原件
□授权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场所有效使用证明文件
□储存场所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储存场所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其他: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申请单位声明:
我公司自愿将上述场所申请作为进口食品储存场所(□自用、□认可),对上述信息及所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检验检疫相关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仓储管理和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保证:
□严格按照海关的要求,在该场所内完成包括进口食品标签检验不合格等技术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确认材料
□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放的进口食品调离
我公司郑重承诺: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接受海关的监督管理,对管理不善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以下由主管海关填写
受
理
□予以受理申请。
□不符合《厦门口岸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基本要求》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申请。
不符合原因: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组
成
审
核
决定由(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组成审核组,完成对该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的审核工作。
结
论
审核组长签名:
主
管
海
关
□予以确认其为进口食品储存场所。
□不予确认其为进口食品储存场所。
□其他意见:
分管领导签名:
备
注
经报送厦门海关统一编号,该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编号为:
年月日
附录3
进口食品储存场所变更申请表
储存场所名称:
编号:
变
更
具
体
事
项
及
原
因
说
明
(描述变更的具体事项及原因说明,并随附相关的变更资料)
联系电话:
储存场所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公章)
□经审核予以变更。
□经审核不予变更。
□不予变更理由及下一步处理意见:
审核人员签名:
日期:
日期:
示范文本:
√认可储存场所
√是、□否)
√初次申请
厦门×
×
贸易公司
张三
0592-×
201×
年×
月×
日
×
海关
厦门×
贸易公司
李四
仓库/地址:
区×
路×
号×
仓库×
层
√自有□租赁
五年
王五
0592-×
张三
面积1000平方米
容量1000吨
面积500平方米
容量200吨
2000平方米
8人
1.进口啤酒、饮料等
2.冻肉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若没有其他需要说明,填写“无”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负责人授权文件原件
□√授权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场所有效使用证明文件
□√储存场所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储存场所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其他:
√□严格按照海关的要求,在该场所内完成包括进口食品标签检验不合格等技术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确认材料
√□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放的进口食品调离
李四201×
日
示范文本
仓库编号:
进口食品储存场所的名称变更,由原“厦门×
仓库”变更为”“厦门×
公司”,原因为:
”,并随附证明材料:
张三联系电话:
王五201×
常见错误示例
一、申请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名和签署日期。
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备,如缺少工商营业执照或管理制度不全。
三、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与实际核查情况不一致。
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申请进口食品自用或认可储存场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
企业申请进口食品储存场所需满足本指南第七款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申请单位租赁储存场所,租赁年限有有何具体要求?
自用储存场所,申请单位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1年以上;
认可储存场所必须是申请单位长期租赁自管,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