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标准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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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11年月日签订的《**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拟定本条款。
第一条:
设备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叶加工设备系成套设备生产线,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运用乙方最新技术和符合食品生产标准的材料生产,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和电机功率符合《**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要求,是未经使用的全套生产线。
在全套生产线启动的状态下日产名优茶能力不低**公斤,除乙方使用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检验和实验,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没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设备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随设备附送合格证。
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严格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由乙方随设备提交甲方,作为质量保证证明。
乙方提供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无条件退换,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赔偿金。
因换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设备的外观检查或者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双方因设备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第二条:
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一)自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说明书。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开始将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若甲方不具备接收设备条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设备发运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得超过30日,顺延时间超过30日的,自超过乙方同意的顺延时间的次日起,每迟延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0%的违约金。
(三)设备发运前,乙方对设备的包装须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要求,保证设备安全运输到达甲方生产现场。
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卸车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和卸车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设备包装注明品名和数量,有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警示语。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含清单)、工具(含清单)与设备一同发送。
(四)自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之日起,在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设施和协助安装人员按照要求到位的条件下,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日。
甲方车间装修不得影响乙方安装和调试设备。
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年*月*日。
(五)乙方在生产线试运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生产线试运行合格的标准为连续3日生产,每日连续生产*小时。
试生产原料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提供的设备未按照约定时间验收合格,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超过**日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七)甲方应为乙方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安装人员(非技术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第三条:
备品备件
(一)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已包含在《**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内,不增加合同价款。
(二)在甲方紧急需要时,乙方同意自接到甲方备品备件订货通知起,12小时内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向甲方发货;甲方紧急订购设备,乙方优先发货,时间要求临时约定,紧急订购备品备件和设备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三)在验收合格后的设备运行期间内,乙方按照甲方需要,以优惠条件向甲方供应本合同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备品备件。
优惠条件为按照出厂价格的**%向甲方供应设备和备品备件。
第四条:
技术培训
(一)乙方在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开训时间由双方商定。
乙方为甲方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
(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使用与操作、设备保养与维护和生产线调试等。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参训人员考试考核,确保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和简单故障排除。
(三)参训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8人,设备维修人员2人。
(四)自设备正式投产之日起,乙方委派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生产线生产,期限5日(按照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第五条:
保修和维护
(一)自双方正式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之日起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1年。
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负责免费修理、免费更换零部件或者退换设备。
保修期内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保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保修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材料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二)保修期满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乙方须3日内(外购配件的须7日内)派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维修,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和服务费。
保修期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设备维修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00%。
(三)在接到甲方保修和维修通知后,乙方未能在30日内将设备保修、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因设备正常使用迟延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指《茶叶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各价款之和,已包括设备包装费、设备上车费和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运输费、货物运输保险费。
乙方委派的安装、调试、培训和跟踪生产线生产技术人员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生产现场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标准依据甲方规定。
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后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二)分期支付货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2、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3、运抵甲方生产现场的设备价值达到60.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4、设备试运行合格后7个生产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货款。
5、合同总价款10.0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正常运行90日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向乙方付清。
(三)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
因乙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甲方受到税务、公安机关查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设备交付
(一)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85日内完成设备运抵甲方生产现场。
(二)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只有在乙方同意接受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延迟交付设备。
罚金标准为每延迟7日罚合同总价款的1.00%,不足7日的按照7日计,若乙方交付设备晚于合同约定时间7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明,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负有避免损失扩大的责任。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因知识产权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双方负有保护对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第十条:
政策补贴
按照国家对农业机械补贴政策,乙方配合甲方提供补贴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
禁止商业贿赂
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者以其它形式给予不当利益。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加工设备订单》(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成套设备涉及的国家与行业质量标准文件和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布置图、安装设备土建要求说明书、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检验与试验记录均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变更本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变更为准。
甲方:
**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代码:
邮政编码:
乙方:
**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代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买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已就**加工设备购销达成协议,现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款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款见《**加工设备订
单》(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对设备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设备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生产现场)。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设备试运行合格,经过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此前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六条: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要求见《**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条款》(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
结算方式和时间节点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和时间节点见《**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条款》(本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见《**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条款》(本合同附件一)。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见《**加工设备购销合同条款》(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条:
合同组成
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明确之处以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 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 ,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
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
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
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 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
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2011年 月 日
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
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