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学 总复习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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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活动的集中表现就是合约的订立和履行。
而国际贸易合约的履行是由国际物流活动来完成的,因而要求物流高效率地履行合约。
(3)安全作用。
国际物流所涉及的国家多,地域辽阔,在途时间长,受气候条件、地理条件等自然因素和政局、罢工、战争等社会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
(4)经济要求。
对于国际物流企业来说,选择最佳物流方案,提高物流经济效益,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D、国际物流经营人与相近概念的比较
(一)国际物流经营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比较
1.服务内容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货物的运输,以及与运输代理相关的各种业务;
而国际物流经营人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对国际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与管理,是以合同为导向的系列化物流服务,并且进行物流方案的设计与组织实施。
2.与客户的关系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人与客户的关系,通常是一种通过合同形式建立起来的短期交易关系;
而国际物流经营人与客户是一种战略联盟的关系,服务的内容是满足货主的需求、保障供给,并且对物流系统的运营承担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经常因其提供的服务类型不同而发生变化,其具有两种身份:
代理人和当事人。
当国际货运代理人接受货主的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以货主的名义从事代理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有货主承担,此时,其身份为代理人。
而当国际货运代理人以自己拥有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以自己名义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如作为无船承运人),在此情况下,应成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处于当事人(承运人)的地位。
然而,国际物流经营人始终处于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其通过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
(二)国际物流经营人与承运人的比较
1.服务范围不同:
承运人提供的服务集中于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发货人处转移到收货人处。
国际物流经营人所从事的物流服务是通过对物流方案的设计,以运输为主要手段,为客户提供所有物流环节的一系列服务。
虽然运输是物流的核心环节,但是运输仅仅是物流系统的一部分,所以国际物流经营人提供的物流服务范围要远远超过承运人的服务范围。
2.服务过程的标的物不一致:
在运输过程中,托运人将某种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负责将此货物交给收货人,货物形态不能发生变化;
否则就构成违约。
然而,在物流过程中,国际物流经营人提供的是从原材料供应直到产成品的一个系统的物流服务,所以物流服务过程中的标的物是会发生变化的,有可能是原材料,也有可能是中间产品或是产成品,等等。
3.法律地位及适用的法律制度不同:
目前,世界各国的法律,仅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对国际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只能根据物流合同来确定其法律地位。
依据国内运输法律制度、国际运输公约以及惯例等,就可以充分解决承运人的责任问题。
然而,由于缺乏国内、国际的相关物流法律制度,所以,不利于明确国际物流经营人的责任。
(三)国际物流经营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比较
1.经营方式具有相似之处:
多式联运经营人既可以直接完成运输服务,也可以只完成部分运输服务,而将其余部分委托他人完成。
与之相似,国际物流经营人与客户签订合同之后,既可亲自完成,也可分包给其它物流企业,完成相关物流服务。
2.责任制度相互不能适用:
由于多式联运经营人实质上处于货运代理人(当事人)或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责任制度仅限于运输环节,而国际物流经营人涉及运输、仓储、流通加工等多个物流环节,所以责任制度相互不能适用。
3.在物流服务中的地位不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通常处于分包商的地位,协助国际物流经营人完成国际物流服务。
E、国际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只要国际物流经营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就必须为之提供相关物流服务。
国际物流经营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应对物流全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害以及货物的不适时交付承担一切责任。
也就是说,不论货物的灭失、损害发生在哪一个环节,只要是在国际物流经营人掌管期间内发生的,客户都可以向国际物流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由国际物流经营人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处理或赔偿。
F、国际物流经营人的法律特征
国际物流经营人作为提供国际物流服务的法律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法律特征:
1.国际物流经营人是与客户签订物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国际物流经营人必须承担物流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
3.国际物流经营人对责任期间内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损坏等承担责任。
4.国际物流经营人必须具备从事国际物流服务的基本物质、技术条件和相应的资质能力。
(一)归责原则的概述
归责原则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如下三个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主体由于过错而侵害了他人的法律权利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严格责任原则:
是指行为或与行为相关的事件对他人权利造成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推定过错责任,就是指原告能够证明被告已构成违约,而被告又不能证明自己对此种违约没有过错,则在法律上应该推定为被告具有过错,并且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际物流经营人对自身行为的归责原则应该采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与国际公约相一致,符合国际物流发展趋势。
2.可以弥补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缺陷。
3.可以确保国际物流经营人和货物利益方之间的公平。
4.可以有效地分担风险,促使国际物流经营人尽可能合理、谨慎地防范风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货物损失。
G、国际物流经营人的免责事由
(一)国际物流经营人的普遍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是指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现象,它在各国法律中都是免责事由。
(2)债权人过错。
根据履行障碍的风险由造成障碍者承担的原则,当债权人(货主)存在过错时,国际物流经营人就可以免责。
债权人(货主)的过错常常表现为:
托运人包装不当;
收货人怠慢接收货物,等等。
(3)法律规定的其它法定免责事由。
2.约定免责事由:
约定免责事由常常是通过当事人在国际物流合同中事先约定,又称为免责条款。
约定免责事由充分体现了合同中的条款自治,但是约定免责事由不得违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无效。
(二)国际物流经营人的特殊免责事由
特殊免责事由就是指当国际物流经营人对其自身行为实行推定过错原则时,当其无过错,即可免责。
国际物流经营人是否存在过错,判断的基本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达到了应该达到的程度。
如果国际物流经营人达到了应该达到的注意程度,就没有过错,反之则有过错。
在判断国际物流经营人的过错时,一方面要考虑其自身情况;
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其国家的经济与物流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注意程度。
(一)国际海事组织—政府间国际航运组织
1948年2月9日,联合国在日内瓦召开海事大会。
该会议于3月6日通过了成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公约,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
该公约于1958年3月17日生效。
1959年1月6日该组织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英国伦敦。
从1982年5月2日起,该组织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简称IMO).
(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ssociation,IATA)
1、1944年,当各国政府筹建国际民航组织之时,航空公司也开始建立它们的新组织,即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该协会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会员必须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成员国颁发的定期航班运输许可证的航空公司。
它的前身是六家航空公司参加的国际航空交通协会(InternationalAirTrafficAssociation)。
2、协会的具体任务是:
(1)设定实施分级运输,使得一张票据通行全世界。
(2)协议商定客货运段,防止彼此之间的恶性竞争。
(3)协议制定各文书的标准格式,以便节省人力和物力。
(4)协议规定运送人承运时在法律上应该负的责任和义务。
(5)协议建立各种业务的作业程序。
(6)协议会员之间相互利用装备,并且提供新的技术知识。
(7)设置督察人员,以确保决议的切实执行。
(8)允许树立竞争观念,以便保护会员公司的利益。
3.主要工作
(1)协调运价: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通过召开运输会议来确定运价,经有关国家批准后即可生效。
(2)运输服务:
主要包括旅客、货运、机场三个方面的服务,也包括多边联运协议。
(3)代理人事务: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1952年就制定了代理标准协议,为航空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设置了事务模式。
(4)法律工作: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法律工作,首先表现在为世界航空运输的平稳运作而设立文件与程序的标准;
其次,为会员提供民用航空法律方面的咨询和诉讼服务;
再次,在国际航空立法中,表达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观点。
(5)技术领域工作: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技术领域仍然进行着大量工作,主要包括航空电子和电信、工程环境、机场、航行、医学、简化手续以及航空保安工作。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简称ICAO)是各国政府之间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机构,主要负责国际航空运输的技术、航行以及法律方面的工作。
它所通过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应,各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具体任务有九项:
(1)确保全世界民航事业安全、有序地发展与壮大;
(2)满足全世界人民从航空事业中获取安全与经济的效用
国际公路运输联盟(InternationalRoad-TransportUnion,简称IRU)成立于1948年,总部设在日内瓦,现有正式成员69个以及联系成员100多个。
它的主要职责是:
(1)采取主动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清洁、高效和节约燃料消耗;
(2)鼓励健全的车队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的检查和维修,为驾驶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3)保持道路安全,并且减少拥挤;
(4)改善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5)与主管国家、政府间组织以及非政府间组织保持紧密联系;
(6)协调和简化公路运输程序;
(7)在国家或国际立法中,事先预报公路运输界的变化;
(8)致力于解除壁垒,以促进国际运输和贸易的发展。
H、世界海关组织
世界海关组织(WorldCustomsOrganization)是世界范围内唯一专门研究海关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它的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海关合作理事会(CustomsCo-operationCouncil,简称CCC)。
于1994年正式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WCO),从而使该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相对应。
它的使命是增加各成员国的海关工作效益和提高海关工作效率,促进各成员国在海关执法领域的合作。
(一)世界海关组织必须承担的职责
1.负责制定、维护、支持和推广有关的国际性文件,以便协调和统一各成员采用简化的海关制度和手续,对货物、人员和运输工具的进出境活动进行监管,促进各国经济贸易大发展与社会安定。
2.加强对各成员国的工作,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执法使得各成员国能够保证各国的法律得到遵守,特别是经过努力,能够有效打击各种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各成员国之间以及各成员国与其它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水平和合作效率。
3.通过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及其与其它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改善海关的工作方法,交流成功的经验,加强海关管理,帮助各成员国有效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和努力适应世界环境的变化。
(二)世界海关组织研究的主要问题
1.从技术的角度对海关制度和相关的经济因素进行审议,以便获得最高程度的协调与统一的实际方法。
2.起草公约。
3.提出建议,确保公约的统一解释与实施。
4.从调解的角度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公约解释与实施方面的争议,但是,世界海关组织不是法院,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实行裁决。
5.主动或应请求,向有关成员国的政府提供海关事务方面的资料或意见。
6.就其主管范围所涉及的事务与其它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有关物流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对国内市场的开放作出了一系列的承诺,并且给出了明确的履行时间表。
在服务贸易领域,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所确定的原则,并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也做出了一系列的承诺。
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的报告,我国在物流业方面的主要承诺见表5-2所示(见教材第121页)。
I、中国邮政的发展现状
第一,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第二,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第四,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第五,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国际函件业务的分类:
(1)按内件性质来分,可分为信函、明信片、航空邮件、印刷品、盲人读物和小包。
(2)按处理手续来分,可分为平常函件和给据(挂号)函件。
(三)我国国际函件业务发展的对策
为了保障我国国际函件业务的稳定发展,必须采取以下有效对策:
1.对国际函件业务实行专业化管理,即对国际函件业务和国内函件业务实行分开管理,这样有利于我国国际函件业务的发展。
2.实行大客户动态监控管理。
加强大客户动态监控管理,对保障整个国际函件业务的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不断提高邮政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与技术装备水平。
(一)快递的概念
快递是指快递企业收取发件人托运的快件后,以最快的速度,按照发件人要求的时间将其运到另一地点,递交指定的收件人,在其运送过程中,能够向有关人员提供即时信息查询的门到门服务。
(二)快递的分类
1.根据快件內件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信函类、商业文件类和包裹类三种。
2.根据递送的距离是否跨越国境来划分,可分为国际快递、国内快递和同城快递三种。
3.根据快递的业务形式来划分,可分为门或桌/机场、门或桌/门或桌以及专差。
J、国际快递业的特点
国际快递业综合利用航空运输、班车运输,是最快捷、最周到的运输服务形式,在其服务过程中,表现出如下特点:
1.国际快递业与商业经济同步发展;
2.国际快递业能够提供快捷、安全的服务;
3.国际快递业配备高科技软件和硬件设备;
4.国际快递业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功能。
会展物流:
是指展销产品从参展商经由会展中心流向购买者的物理运动过程,它是由展销活动供需双方以外的第三方组织者所提供的一种具有后勤保障功能的服务,由会展组织者在综合会展现场多个供需对应体的供需信息之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的会展物资流通体系。
会展物流的主体:
是会展组织者;
会展物流的客体:
是参展商和购买者
(三)会展运输商的主要业务范围
目前,会展运输商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四个部分:
1.展览品从参展商所在地到展馆之前的报关检验等;
2.货物从参展商所在地到展馆的多式联运;
3.展品到达城市后向展馆的运输、搬运等;
4.展览结束之后展品的回运。
K、国际会展物流的主要环节
会展物流作为现代物流的一个分支,与一般运输、配送物流相比较,其专业性、服务性更强。
一般而言,国际会展物流主要包括如下三个环节:
1.大会组委会指定物流服务商;
2.会展物流方案的设计与完善;
3.会展物流方案的实施。
国际展览物流协会(InternationalExhibitionsLogisticsAssociations,简称IELA)是一个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国际展览货运代理协会,在世界上主要会展网点都有其身影。
(一)物流需求的定义
物流需求:
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社会经济活动对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废旧品以及废旧材料等的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物在空间、时间和费用方面的要求,涉及到运输、库存、包装等物流环节以及与之相关的物流信息等内容。
(二)物流需求的特点
物流需求具有以下七个特性:
1.派生性;
2.广泛性;
3.多样性;
4.不平衡性;
5.部分可替代性;
6.空间特定性和时间特定性;
7.层次性。
物流需求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
1.价格;
2.经济发展水平;
3.市场环境;
4.物流供给;
5.空间的经济布局;
6.地理因素;
7.专业化分工;
8.技术因素;
9.制度因素;
10.需求者观念和偏好;
11.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
L、影响国际物流需求的主要因素
(一)世界经济对国际物流需求的影响;
(二)个别商品贸易对国际物流需求的影响;
(三)平均运距的变动对国际物流需求的影响;
(四)运输费用对国际物流需求的影响;
(五)国际政治或军事事件对国际物流需求的影响
M、国际物流货物的发展趋势
(一)初级产品的运量比重将逐渐减少而产成品、中间产品的运量比重将会有所上升(注意其原因)。
(二)经济区域内部的货物运量比重将增加,而经济区域与区域外的货物运量比重将减少。
(三)未来的货物运输将对可靠性和迅速性的要求更高。
(四)某些商品的运量将受产地转移的影响。
(五)货物种类的结构还会受到选用材料变化的影响。
物流供给就是指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提供的物流服务的数量。
其实质就是提供物流服务。
(一)物流供给的特性:
1.个性化;
2.完整性;
3.节约性;
4.网络性。
(二)物流供给的影响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价格;
3.技术;
4.物流需求;
5.工农业布局;
6.制度和政策;
7.管理、知识和人力资源。
物流供给弹性根据值可分为五种类型:
1.供给完全无弹性,即无论价格如何变动,供给量都不变。
2.供给完全有弹性,即价格既定而供给量无限。
3.单位供给弹性,即供给变动的比率与价格变动的比率相等。
4.供给富有弹性,即供给量变动的幅度大于价格变动的幅度。
5.供给缺乏弹性,即供给量变动的幅度小于价格变动的幅度。
N、影响物流供给弹性的主要因素
1.物流生产的进出门槛。
门槛越高,物流行业进入的壁垒就越高,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2.物流生产规模调整的难易程度。
调整越容易,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3.物流设施与设备的标准化程度。
其标准化程度越高,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4.物流市场的潜在进入者多少。
潜在进入者越多,物流市场的竞争压力就越大,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5.物流生产要素的价格弹性大小。
其价格弹性越大,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也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6.物流服务产品生产周期的长短。
对于生产周期较短的物流服务产品,其物流供给的价格弹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O、影响国际物流供给的重要因素
1.世界船队规模对国际物流供给的影响。
改变世界船队规模有两个途径:
(1)造新船;
(2)拆旧船。
世界船队规模的大小决定了一定期间内整个航运业所能提供的航运供给的上限,从而影响了国际物流供给的规模。
2运价对国际物流供给的影响。
如果物流市场不景气,运价下跌时,物流供给量就随之下降;
反之则如何?
请同学们思考!
3.油价对国际物流供给的影响。
随着燃油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得物流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这就必然造成众多经营能力较弱的小型物流企业退出国际物流市场或者被兼并;
然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企业得以生存,并且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
物流市场是指为了保证生产和流通过程能够顺利进行而形成的商品流动和暂时停留时所需要的服务性市场,主要包括仓储市场、货物运输市场,以及包装、装卸、搬运等辅助性市场。
物流市场的功能主要有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济和集约经济、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等功能。
所谓物流联盟就是指为了获得比单独从事物流活动更好的效果,企业之间形成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信任的物流合作伙伴关系,是企业之间在物流方面通过契约而形成的优势互补、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中间组织,是为了有效利用市场和组织优势的一种组织创新。
物流联盟表现出较强的物流横向一体化特征。
物流联盟是以物流服务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一种供求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进入联盟的物流服务商与顾客之间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2)物流联盟的核心能力就是高度专业化,绝大多数的物流服务收益来自于规模经济,这主要是由于专业化物流服务商具有明显的集约优势;
(3)物流市场的势力明晰,物流需求产生于基本的制造、批发、零售业务战略的市场保障,物流服务供应商虽然在流通渠道上占有优势,但是在整个供应链管理中一些主要厂商仍然拥有强大优势,各自的优势使其注意力集中在提供特定的服务上;
(4)强调合作,物流联盟内明确的专业化分工和明晰的市场势力,必然要求物流服务商定位于合作。
二)物流节点的功能
物流节点在物流系统中的功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微观方面的服务功能
物流节点的微观业务服务功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运输与配送的组织管理;
(2)集中储存功能;
(3)包装与流通加工的功能;
(4)中转换装集散功能;
(5)多式联运功能;
(6)信息服务功能;
(7)综合服务功能;
(8)其它辅助服务功能。
2.物流节点在物流系统中的效用功能
物流节点在物流系统中的效用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货物集散中心;
(2)物流信息中心;
(3)物流控制中心。
3.物流节点的社会经济功能
物流节点的社会经济功能具体包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集聚功能;
(2)经济开发功能;
(3)改善城市环境的功能。
(一)国际物流节点的定义
国际物流节点是指那些从事与国际物流活动相关的物流节点;
例如口岸、中间商仓库、口岸仓库、国内外中转点以及流通加工中心和保税区等等。
(二)国际物流节点的功能
国际物流节点通常具有以下五个功能:
1.衔接转换功能;
2.储存储备功能;
3.物流信息功能;
4.物流管理功能;
5.物流系统优化功能
(三)国际物流节点的分类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