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6140815 上传时间:2022-11-20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2.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婚姻法司考试题Word文档格式.docx

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

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

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

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BC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

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

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

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

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

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

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

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CD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D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65.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

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

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

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C

  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

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

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

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CD

(三)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

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

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

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

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

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黎明丽声称:

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

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张成功承认:

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

  黎明丽承认:

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

  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

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

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

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

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

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它共有财产分割争议。

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请回答第95—100题。

  95.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BCD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96.关于本案调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做法符合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B.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如不先行组织调解,将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

  C.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可以再次组织调解

  D.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未再次组织调解违法

  97.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98.下列双方当事人的承认,不构成证据制度中自认的是:

ACD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存在婚姻关系

  B.张成功承认家中存款36万在自己手中

  C.张成功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D.黎明丽承认张成功不是张好帅的亲生父亲

  99.下列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根据的选项是:

AB

  A.张成功承认与黎明丽没有其它财产分割争议

  B.张成功承认家中36万存款在自己手中

  C.黎明丽提出张成功每月应当支付张好帅抚养费1500元的主张

  D.张成功在调解中承认自己有第三者

  100.关于法院宣判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CD

  A.上诉权利

  B.上诉期限

  C.上诉法院

  D.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三卷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19.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

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

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67.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

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

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

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乙在分配财产时,可多分

  C.丙无权继承遗产

  D.分配遗产时应该对丁予以照顾

  

1、【解析】乙的请求权要得到支持必须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法律调整的。

本题A项甲应允同看演出而爽约,D项承诺陪同旅游都是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不能产生有法律意义的请求权。

B项转述听闻的消息产生的损失,乙作为成年人自己承担该风险,也不能产生相应的请求权,只有C项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要求,甲乙之间有协议存在,乙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因此应选C

19、【万国答案】A

  【解析】在本题中,被继承人甲生前与村委会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

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甲死后其财产属于村委会,而根据遗嘱的内容,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

这属于遗赠抚养协议和医嘱相抵触的情形,根据《继承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抚养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本题中,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全部抵触,因此,遗嘱全部无效。

甲的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处理。

即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对于B选项,甲的遗嘱不是应予撤销,而是因为其与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相抵触而无效。

  甲的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处理,即全部归属于村委会。

因此,C、D是错误的。

 

67、【司法部答案】ABCD

  【万国答案】ABCD 

  【解析】在本题中,郭大爷的女儿先于郭大爷死亡,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郭大爷女儿的儿子甲作为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及郭大爷女儿的份额。

郭大爷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只是代替其母亲继承,因此,同样代替其母亲的继承序位,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A是正确的。

  根据《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合本题,女婿乙作为丧偶女婿,对郭大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B正确。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指的是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继子丙与郭大爷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因此,不属于继承人,无权继承郭大爷的遗产。

因此,C是正确的。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郭大爷的养子丁具有继承人的资格。

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因此,D是正确的。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三卷

 19.甲男与乙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