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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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寨镇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宁武县东寨镇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

占地面积(m2)

16370

绿化面积(m2)

1500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单位概况及项目由来

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位于东寨镇东南,镇区汾源南路以南,汾河与鸾桥河交叉口处以北,占地约4454m2(合6.7亩)。

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量1250m3,采用SBR污水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11年。

现状污水厂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东寨镇排水管网原多为雨污合流管渠,经2005年后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逐步改造部分排水管网为分流制排水系统。

目前现状各种排水管渠主要集中在镇区,总长度约8.0km。

镇区排水系统最终均排向汾河,在汾河边设污水干管。

污水管网末端标高较低,污水无法自流进入现状污水处理站,因此现状污水管网设有三处提升泵站。

现状主镇区及汾河西侧思源大街以北的污水,在汾源大街设主干管,芦芽山大道及思源大街设污水干管,汇集至思源大桥东南角的粗格栅,重力排至中学路西端污水提升泵房后提升至现状污水处理站。

镇区东侧店耳上村,沿汾源东大街、龙王庙西路设污水主干管,经两级泵站提升至现状污水处理站。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统一进行处理后再排至鸾桥河。

镇区污水管网排水管材为塑料双壁波纹管,管径为DN300-DN700。

由于现状污水处理站运营多年,部分设备出现生锈和破损,管路管线出现漏水、漏气现象,潜水提升泵偶尔堵塞需维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不完善,目前,污水处理站两座SBR生物池均满负荷运行,每日每池运行两次。

同时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山西省各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及汾河上游区干支流水环境功能区划图,东寨镇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最终排入的汾河处,属汾河上中游区雷鸣寺至汾河干流河岔范围,水环境功能为地表水饮用水源补给区水源保护,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

另外,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报批稿,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新(改、扩)建单位自标准颁布之日起执行水污染物排入Ⅲ类水体限值为:

CODcr:

20mg/L;

NH3-N:

1.0mg/L;

TN:

8.0mg/L;

TP:

0.2mg/L;

因此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出水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限值,即设计出水水质中CODcr、NH3-N、TN、TP四项指标达到《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公示稿中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的标准,其余指标BOD5、SS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均为10mg/L。

针对现状污水处理站存在的各种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汾河水环境质量,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宁武县人民政府决定投资9953.97万元实施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本次扩容提标工程主要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1250m3/d扩容到6000m3/d,处理对象为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由原来SBR工艺改造为“多级A/O工艺+混凝沉淀过滤+臭氧活性炭工艺”,提高了出水水质。

同时新建污水管网8415m,新增征地面积约11916m2,进行厂区扩建。

扩建完成后使得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报批稿)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另对污泥处理技术进行改造,增设调理池、板框压滤等设施设备,采用“机械深度脱水干化技术”(污泥浓缩脱水+加药调质+板框压滤)处理污泥,使污泥含水率由80%降至60%。

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改善流域水体水质,改善周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符合环境保护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本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提标改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号修正),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000m3,环评类别应为“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评价人员赴现场踏勘、调研,并收集了有关资料。

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技术规范,我公司编制完成《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二、分析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查本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2011]第9号令,2013年2月16日修正)中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集中水厂工程”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城乡发展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宁武县东寨镇,根据《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规划中的环卫设施用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属于环卫设施,用地符合要求。

同时根据宁武县国土资源出具的《关于宁武县东寨污水处理站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宁国土资函【2019】10号)以及宁武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40925201903001)可知同意项目在选定地点建设,项目东寨镇总体规划图见附图四。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①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文),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在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进行划定。

宁武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尚未公布,经查,本项目建设位置不在其红线保护范围内。

根据《忻州市宁武县生态经济区划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Ⅳ汾河上游营养物质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同时新建改建东寨镇镇区及周边村庄污水管网,项目的建设属于该生态功能小区鼓励加快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符合生态功能小区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本评价采用宁武县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可知,该区域内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未出现超标,CO、O3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宁武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项目所在区域宁武县为空气质量达标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量较少,经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鸾桥河,能够做到达标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力资源、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次对照产业政策进行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4)本项目扩容改造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①与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相符性分析

针对污水处理厂选址方面如何执行目前尚没有统一标准,本次环评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守法导则》及《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中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选址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

表1-1项目选址与相关导则及规范条文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导则及规范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1

污水处理厂厂址应符合城镇发展规划、城镇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选址与《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中规划的位置一致,同时规划用地为环卫设施用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为环卫设施,符合土地规划

符合

2

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城镇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寨镇镇区东南,属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

污水处理厂厂址应在城镇集中供水水源的下游,且应位于一级、二级保护区之外

本项目选址位于城镇集中供水水源的下游,且不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

4

厂址应设在地形有适当坡度的城镇下游地区,使污水有自流的可能,以节约动力消耗

东寨镇总体地势为北高南低,本项目选址位于东寨镇下游地区,与区域地表水整体流向一致,污水可部分自流,节约动力

5

厂址的选择应考虑交通运输,水电供应等条件

本项目出入道路连接沙湾西路与东寨镇镇区主要道路相连,交通便利,同时位于镇区附近,水电供应便利

6

厂址应靠近城镇污水收集较集中的地方,便于净化水的排放和污泥的利用

本项目厂址选择位于东寨镇区下游,主要收集镇区集聚的酒店及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同时现状厂址西侧约70m为本项目纳污河道鸾桥河,极大的减少了排水管道的铺设,便于净化水的排放,现状道路连接镇区主干道,便于污泥外运处置

②与东寨镇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宁武县东寨镇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及东寨镇总体规划图可知,项目选址位置与东寨镇总体规划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位置一致,项目选址符合东寨镇总体规划。

③与周围敏感目标分布及距离情况分析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北侧约88m的东寨镇区东寨村居民,根据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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