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移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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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安置房项目基坑工程移交书
我公司已于2014年6月17日完成了村民安置房项目基坑工程(即基坑护坡、降水工程,其中基坑降水尚处于维护中)现将该基坑成品正式移交给贵公司使用。
请贵公司在使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加强降水系统成品保护1
、基坑降水工程尚处于抽水维护期间,降水停止时间以满足各相关方甲方、设计、监理、贵公司要求为准,预计不少于90天,工期较长。
2、现场应保持连续供电,一旦停电应立即启用发电机恢复供电,防止停电造成地下水位上升影响结构施工。
一次停电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3、除我方降水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操作水泵开关箱,严禁从降水配电箱私自接电他用。
4、严禁随意改移基坑降水配电系统包括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并加强保护、不得损坏。
如因施工需要对局部配电系统进行改移的,必须事先通知我方管理人员,在双方管理人员及专业电工指挥下方可改移,改移后的配电系统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便于操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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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坑排水系统主要指排水主管、支管、沉淀池等的保护,严禁碰撞、砸、压、支顶、牵拉、悬挂排水管路,距沉淀池3.0m范围内严禁行驶重车。
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拔出抽水管,利用降水井内的水洗手、洗衣服等,严禁将井水随意排放。
7、禁止移开沉淀池铁篦子,防止人员坠入事故不得随意移开降水井井盖,禁止向井内仍东西、落物。
8、基坑降水配电系统发生损坏后应立即断电修复,排水系统发生破坏后应及时局部停止抽水并修复。
9、除我方基坑降水维护人员进行正常降水维护工作外,贵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也应提高基坑降水维护、保护意识,加强基坑降水维护管理,保证基坑降水作业正常进行。
二、加强基坑护坡成品保护 2 1、严格按基坑支护方案的设计要求控制基坑边坡堆载
1距基坑上口2.0m范围内禁止堆载或走车,2.0~6.0m范围内堆载重量不得超过20KPa即每平方米2吨。
2运输道路距基坑上口距离不得小于6.0m,最大荷载不得超过40KPa即每平方米4吨。
3堆载区及运输道路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厚度不宜小于20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2、加强基坑支护成品保护,正确使用基坑
1对基坑支护成品进行日常巡视,当发现坡顶地面出现新裂缝或旧有裂缝明显增大时,发现边坡钢筋混凝土面层出现起鼓、裂缝、下坠等变形时,应立即停止相邻部位施工作业,通知我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处理,防止塌坡事故。
2土钉墙及网喷支护面层严禁作为支顶、牵拉、悬挂或其他固定的受力体,
严禁人为破坏支护面层尤其是网喷面层较薄,容易破坏。
3基坑坡顶地面出现裂缝时应及时用混凝土或水泥浆、水泥砂浆进行封堵,
防止降雨从裂缝向边坡土体渗入。
4本工程基底土层为碎石层,渗透性较强,不会因降雨泡槽。
因此,边坡坡脚即肥槽部位不宜硬化,如须硬化应留置排水沟、集水坑及时用水泵将雨水抽走,防止长时间泡槽。
5如需在靠近边坡处停放大型设备,应严格控制设备运行荷载,不得超载,
不得强烈震动、扰动破坏硬化地面、边坡土体和支护面层。
三、其他事宜
1、贵公司发现其他任何基坑支护、降水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我公司,共同协商解决。
2、贵公司进行任何超出基坑支护、降水成品使用范围的作业应提前通知我公司,
共同协商处理。
移交单位 负责人 日期2014年7月15日
使用单位 负责人 日期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