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责任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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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
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
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
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云南省网
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保护,接受公安机关的
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违法犯罪。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以下安全保护职责:
(一)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
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二)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到信息系统和网络规划、审批、建设、评估、运行、维护的各个环节,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三)落实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确定专职或兼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及联络工作。
联络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有关培训。
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备。
(五)科学规划、合理建设数据备份技术措施,充分保障重要数据安全。
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手段,实时掌握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
制定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技术力量和资源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切实加强安全监测和实时监控,发现被攻击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切断网络和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的连接,完整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和影响,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在重大活动期间,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主动开展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重要信息系统或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必须有专人值守,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安机关和运营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公安机关(盖章)运营使用单位(盖章)
公安机关负责人运营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篇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方才正式提供业务。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
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单位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