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600248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4.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docx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修改版

第一篇: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采用此种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

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如承包人未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可以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根据掌握的实际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2.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或工程量的增加(减少)

(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按实际发生调整;

(2)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10%),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2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清单漏项,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3工程量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等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

其综合单价的确定:

由于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4工期调整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应予以调整。

4.2.5措施费调整

措施费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2.6人工费调整

采取固定单价的工程不予调整。

4.2.7材料费调整

材料费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2.8机械费调整

不调整。

4.2.9材料购置费调整

按实际发生调整。

4.2.10预留金调整

按实际发生调整。

4.2.11总承包服务费调整

按实际发生调整。

4.2.12零星工作费调整

按实际发生调整。

4.2.13安全生产措施费调整

按实际发生调整。

4.2.14规费调整

在投标阶段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费率执行,结算时按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实际缴纳金额票据结算,如实际缴纳金额低于规定标准计取金额的,按实际缴纳金额计入工程造价。

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审计须知

固定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关的各项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

审核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需要特别注意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列项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术规范所应包含的工程内容与工程要求。

审计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将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为洽商单独列项,向甲方索赔。

以某旱冰场护网工程为例,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已约定了制安钢护网的综合单价,其中已经包含了钢柱混凝土基础的内容,但乙方在编制的结算书中,除了按实际的护网工程量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护网的造价外,又单独列出了挖柱基、混凝土基础、预埋铁件等子项内容。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

对增补项目,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真实性:

(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

(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

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

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

如某实验室水暖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1%计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

因此,审计人员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

对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该审核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对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也应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第二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要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

摘要

论文讨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多被采用。

工程量清单是这种承包方式估价、计价体系的灵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的工程,合同价格根据中标价签署。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定。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本文着重介绍工程量清单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的运用。

关键词:

1、固定单价合同

2、工程量清单

3、单价合同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1

(一)固定单价合同„„„„„„„„„„„„„„„„„„„„1

(二)可调单价合同„„„„„„„„„„„„„„„„„„„„2

二、固定单价合同特点及其实行的意义„„„„„„„„„„„„3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3

(二)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意义„„„„„„„„„„„„„3

(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4

三、工程结算及其应注意的事项„„„„„„„„„„„„„„„6

(一)清单工程量„„„„„„„„„„„„„„„„„„„„„6

(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6

(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6

四、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8

(一)关于工程风险分担问题„„„„„„„„„„„„„„„„8

(二)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10

五、结论„„„„„„„„„„„„„„„„„„„„„„„„„13致谢„„„„„„„„„„„„„„„„„„„„„„„„„„„14参考文献„„„„„„„„„„„„„„„„„„„„„„„„„15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说明,结合企业定额和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根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的要求自主报价。

其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是反映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的工程,合同价格根据中标价签署。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定。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一)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关的各项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计算出来的一个单价。

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没有落实(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的情况下。

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

对增补项目,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

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确定其单价:

(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

(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

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

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

如某水利血防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1%计取的,但一些

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因此,按合同相关条款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

(二)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4

二、固定单价合同特点及其实行的意义

固定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确定每个清单项目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种合同类型将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同时此合同形式需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单价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风险单价调整办法。

从而可大大避免工程结算期纠纷。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

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是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

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编制招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是国际惯例按“FI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建筑土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