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6002443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0.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Word格式.docx

〔1〕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承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承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当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展,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了纠纷。

请问:

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成立。

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是要约人在要约中注明可以撤销的才可撤销,未注明的一般就不可撤销。

而且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此项信赖行事的情况下,要约是可撤销的。

因此,生产商B的撤销是无效的,故合同成立。

3、1996年7月11日,加拿大某公司A应中国B公司的请求,报出“优质大豆1.5万吨,每吨FOB多伦多75加元,即期装运,本月底复到有效〞的实盘。

B公司接到发盘后,于7月20日电传A公司要求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发盘的有效期,A公司最后将产品数量增加到2万吨,价格降为每吨FOB多伦多70加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10日。

8月3日,B公司再次回电,称“承受你方条件,请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但A公司对此未予答复。

B公司随即又组织资金,并于8月10日将货款汇至A公司的某某,A公司接到汇款后马上电告B公司,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大豆的价格上涨,已将货物卖给他人,B公司接电报后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1〕B公司8月3日回电是否构成承诺?

〔2〕A、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3〕假如合同成立,成立时间从哪日起计算?

合同内容以谁为准?

〔4〕B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是否合理?

其是否还能要求其他补救方法?

1.B公司8月3日回电构成承诺。

因为B公司的回电内容虽然对原要约作了修改,添加了两项内容即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但不属于实质上的变更。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除非A公司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表示异议外,否如此构成承诺。

本案A公司未予答复,视为未表示异议,因此B公司承诺有效。

2.A、B公司之间合同成立。

因为既然B公司8月3日的承诺有效,说明双方已形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3.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是8月3日,合同内容应以更改后的内容为准。

4.B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是合理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而且B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明确它履行合同的诚意,A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构成违约。

另外,B公司除要某某际履行外,还可以采取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因为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其他补救方法而丧失。

4、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与时发出装船通知,但在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

〔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1、卖方不应对该损失负责,因为FOB项下,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卖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而买方承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与费用。

(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如果以CIF或者CER成交,卖方也不对该项损失负责。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如此》的规定,FOB、CIF或者CFR术语中,卖方只承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当,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由买方承当。

5、1995年1月5日,印尼某公司与非州某公司签订一份FOB合同。

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是1995年6月10日。

合同订立后,印尼公司在6月10日将货物全部准备妥当,准备装运。

但非州公司于6月30日才派船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此时发现,一局部货物已经丢失。

对此,非州公司向印尼公司提出索赔。

〔1〕印尼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该丢失局部的货物损失?

不应该赔偿,

在FOB术语中,如果买方指定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如此自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届满之日起,货物灭失或损失的风险由买方承当

(2)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根据FOB贸易术语的含义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货船运输,卖方负责该批货物的出关清关手续和费用,买方负责入关清关手续和费用。

因此,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非洲公司负担

6、1995年3月5日,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某某〔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

合同规定:

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

7月7日,卖方来函:

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如此卖方将不交货。

对此,买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

卖方不同意,买方宣告合同无效。

买方曾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新供给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万美元。

买方当时未立即补进。

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给商补进100台机床。

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买方的要求不合理,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某某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

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给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

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是实际上12月7日才进补,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

7、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

第一批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

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著不同。

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被严重污染,1年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它地区的葡萄酿造的。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如下哪种措施?

A、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

B、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

C、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

D、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8、甲国A公司2004年1月10日致电乙国B公司:

“长期求购汽车配件,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10000件,每件FCA500美元。

该批货物请于2004年4月10日至20日交货。

〞2004年1月20日A公司收B公司电:

“承受你方来电,因生产能力所限,2004年4月25日至30日方能交货。

〞2004年1月26日,B公司收A公司电:

“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

〞B公司未能按时交货,A公司为此给予其20天宽限期。

2004年7月10日A公司收到该批货物。

A公司将装有该配件的汽车上市销售后,2004年9月甲国C公司起诉控告A公司生产的汽车上所用上述配件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并要求赔偿。

A公司认为该配件系乙国B公司生产,自己不应承当责任,应由B公司承当责任。

上述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

合同成立于1月26号。

因为2004年1月26日A公司电函是对B公司1月20日新要约的承诺,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

B公司不按时交货,A公司能否立即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

A公司能否行使其他权利?

不按时交货不能立即宣告合同无效。

只存在解除合同的可能。

合同有效无效不是双方宣告的,而是由法院宣告。

如果B公司不按时交货,在A公司给予宽限期后仍不能,如此B可以行使解除合同权,和损害赔偿权

〔3〕C公司提出侵犯工业产权诉讼请求,A公司和B公司谁应承当责任?

A公司承当责任。

因为货物是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生产的,侵犯工业产权应由买方即A公司承当责任

9、2006年4月,中国鼎天某某公司与德国贝佛里奇某某公司签订了冷轧卷板进口合同。

合同约定:

贝佛里奇某某公司在2006年6月底前交货。

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合同签订后,鼎天某某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

但直到2006年6月30日,鼎天某某公司仍未收到贝佛里奇某某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

7月3日,贝佛里奇某某公司向鼎天某某公司发来,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鼎天某某公司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鼎天某某公司于7月4日回复。

鼎天某某公司按期回复,告知贝佛里奇某某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如此将宣告合同无效。

但贝佛里奇某某公司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鼎天某某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如此将货物另售他人。

鼎天某某公司于7月5日正式函告贝佛里奇某某公司,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1〕鼎天某某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鼎天某某公司的处理方法合理。

因为贝佛里奇某某公司未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违约,而且在鼎天某某公司拒绝将信用证延期的情况下,仍未履行交货义务,故贝佛里奇某某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鼎天某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贝佛里奇某某公司索赔。

(2)如果鼎天某某公司公司的主X成立,如何赔偿鼎天某某公司公司?

贝佛里奇某某公司应该赔付合同规定的价格与卖方应交货时,货物在卖方所在地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如买方补进货物,应赔付合同价格与补进货物价格之间的差额。

10、货方Gosse公司在1925年2月6日将5808箱铁皮装上承运人Canadian公司的“CanadianHighlander〞轮,该船从英国的Swansea出发,目的港是加拿大的温哥华。

该船途经利物浦时在大雨中卸下了木材并又装运了一些新的货物。

随后该船又与德国Brunswick码头相撞,由于装铁皮的货舱受损,因此需要进展修理。

在随后的修理过程中由于船员和修理人员的疏忽没能用防水帆布罩盖紧货舱,使雨水注入货舱。

该轮最后到达温哥华时,货物已因淡水而湿损沉重。

因此货方根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