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司法卷三342 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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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D.
解析:
[解析]商标的注册申请
[解析]《商标法》第21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由此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
2.国华药业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长应当由以下何种办法产生?
()
A.股东选举
B.公司登记部门指定
C.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批准
D.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A.
D.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解析]《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
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2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
因此,双方发生争议。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甲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B.若王甲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桂花村村委会的同意
C.由于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承包地收回
D.王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
B.
本题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故A选项错误。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故B选项正确。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人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故C选项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发包方桂花村村委会不得收回承包地。
依《担保法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故D选项错误。
4.下列哪级人民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可以设立应急处理指挥部?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C.地市级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解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条规定: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4条规定: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因此,A项说法正确;
其他选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5.王某有土一、王二、王三、王四四个儿子,下列哪个可能尚未丧失继承权?
A.王一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王某,曾将王某打成脑震荡
B.王二故意杀害王某
C.王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王四
D.王四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
[解析]继承权的丧失
[解析]《继承法》第7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意见》第14条规定:
“继承人伪造、。
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厂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牛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山洪冲下一根椽木,被甲拾得,甲原始取得该木材所有权
B.张某拾得李某走失的一只羊,据为已有,构成不当得利,负返还所有权的义务
C.甲拾得一枚无主的戒指,珍藏在家中,经过法定期间,主张时效取得所有权
D.乙在小溪中捕鱼10条,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理由:
(1)漂流物,并非无主物,所以拾得人应将它返还失主。
(2)走失的羊只是脱离了主人占有,主人并未因此而丧失所有权。
因此张某占有该羊构成占有的不当得利关系,应返还的是对该羊的占有,而非返还所有权。
故B项错误。
(3)对于无主物,拾得人可主张先占取得所有权,而无须舍近求远主张时效取得所有权;
另外,时效取得所有权以对该物的公开占有为要件之一,因此甲对该戒指无需也不得主张时效取得所有权。
故C项错误。
(4)小溪之鱼,自生自灭,为无主之物,捕得者当然可主张先占取得所有权。
7.张某到某商店购物,售货员李某多找给张某100元钱,李某要求张某返还,李某的根据是()
A.张某应向商店承担违约责任
B.张某应向商店承担侵权责任
C.张某应向商店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D.张某应向商店承担无因管理的责任
C.
[解析]不当得利的返还
[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题中,李某多找给张某100元钱,张某获得利益,造成商店的损失,并且张某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因此张某构成不当得利,张某应向商店返还利益,当然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所以C选项正确。
张某与商店之间虽然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是李某作为商店的代理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多付给张某100元钱,张某并没有违反自己的合同义务,所以张某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张某对于李某多找给自己100元钱没有主观过错,商店的损失是由于代理人李某的过错行为所致,并不是因为张某的行为,所以张某不存在侵权责任。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张某与商店之间根本不可能存在无因管理关系。
8.甲公司是一家因经营管理不善而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企业。
请问与公司有关的下列款项或费用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甲公司破产宣告后到期的10万元公司债券
B.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房产
C.乙公司委托甲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款项
D.某丙租赁给甲公司的价值15万元的一辆汽车
本题涉及破产财产的范围问题。
依据《破产法》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故本题选项为A。
9.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解析]上诉后二审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处理
[解析]《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10.甲某系某国有银行记账员。
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甲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
当日下班后,甲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
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甲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甲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甲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解析]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贪污罪。
甲某将陈某遗忘在抽屉里的2万元营业款用报纸包好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该行为已使持有人陈某失去了对2万元营业款的控制,即达到盗窃罪既遂。
11.刘某与陈某系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致使部分财物损坏。
就损害赔偿问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现刘某对调解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被告应是:
A.陈某
B.调解委员会
C.陈某夫妇
D.调解委员会和陈某
[解析]在题考民事诉他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中,纠纷为陈某与刘某,现刘某提起诉讼,应以陈某为被告。
12.华声商店的经理王某在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工作人员就音像制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因语言过于激烈导致争吵,王某不慎将货架上的音像制品碰落并踩坏一些,为音像制品的损害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华声商店赔偿。
在这一案件中,被损坏的录音带、录像带属于:
A.书证B.物证
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
[解析]证据种类
[解析]由于本案中,江南音像出版公司是以录音带、录像带被损坏的程度来证明自己所遭受损失的具体数额,而不是以录音带、录像带所录制的内容作证,因此属于物证。
13.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侵权之诉、违约之诉和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