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服装加工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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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服装加工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文稿
为认真贯彻省、市“扶贫车间”建设暨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议和《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八个新型扶贫业态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县2021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县2021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服装加工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就业扶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稳健发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作为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通过整合资源资金,坚持政府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每个乡镇xxxx年建设x-x个服装加工就业扶贫车间,每个车间至少带动就地就近就业xx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至少xx人),探索形成集中生产与家庭分做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支持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弹性就业,让村民实现顾家、务农、打工“三不误”。
不断扩大就业扶贫车间数量和覆盖面,充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切实破解留守贫困群众脱贫难题,确保贫困群众有长期稳定增收渠道,力争在全县形成以服装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二、资金来源
服装加工就业扶贫车间资金来源主要为帮扶单位援建资金、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及扶贫资金。
项目建成后,积极对接引进有稳定生产订单的服装加工企业运营,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奖补措施
(一)厂房建设补助。
厂房原则上要求利用现有资源按照统一模式进行改、扩建。
确需新建或需投入大量资金改建的,以《服装加工“扶贫车间”建设成本核算表》为准予以补助。
按照实际招投标价格,新建厂房补助标准每个不超过xx万元、改建厂房补助标准每个不超过x万元,补助资金由扶贫资金列支。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前已建成投产的服装加工扶贫车间不再享受厂房建设补助。
(二)生产设备补助。
服装加工车间所需缝纫机由县人社局牵头统一采购,由帮扶我县的省直及中央驻甘单位安排资金,按照每个车间xx台予以配发。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前已建成投产的服装加工扶贫车间不再享受生产设备补助。
(三)订单扶持政策。
由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将县内各学校校服、医院及企业工作服生产订单统一交由扶贫车间生产;由各乡镇负责协调省直帮扶单位及国有企业,将相关生产订单放在所帮扶乡镇就业扶贫车间生产,实现互利共赢。
(四)培训扶持政策。
结合岗位、工种需求,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配合,配套劳务品牌和其他劳动力培训项目,对摸底上报的劳动力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资金由扶贫切块资金列支,非贫困劳动力培训资金由就业资金列支。
(五)就业奖补措施。
培训补助、就业奖补和创业奖补等其他奖补措施,严格按照《县关于鼓励企业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资金由扶贫资金列支。
四、推进计划
各乡镇根据前期招工情况,逐村分析研判,筛选确定服装加工扶贫车间建设地点,遵循分批次压茬推进的原则和边建设边摸底的思路,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在“春季攻势”和“夏季提升”两个阶段各建成x个服装加工扶贫车间,分别于x月底和x月底前建成投产。
(一)用工动员及车间选址。
就业扶贫车间要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为目标,原则上建设到村,特别要在xxx个贫困村建设,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常年在外从事服装加工及外地企业务工的熟练工在扶贫车间就近务工。
列入“春季攻势”的服装加工扶贫车间已完成用工摸底,共xx个村xx个车间;列入“夏季提升”建设的服装加工扶贫车间要统筹考虑车间的地理位置、群众住宅的距离以及人口密集程度,尽快确定建设地点,于x月xx日前完成招工。
(二)项目建设及招标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编制《建设方案》、组织招标、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建设方案》要注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施工单位等,于x月x日前报县人社局审核;《施工合同》要明确建设工期、合同价款等。
厂房建设于x月xx日前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按程序报账。
服装加工扶贫车间所需缝纫机由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统一招标,于x月xx日前完成采购。
(三)人员培训及安排上岗。
根据各乡镇招工情况,依托xx早农职业培训学校、__探越缝纫工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于x月xx日开始,分批次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每期培训x天。
上岗后,采取学徒制培训方式,由企业长期开展培训,确保贫困群众切实掌握一门增收致富技术。
培训结束后,各乡镇根据厂房建设情况及设备配发情况,务必于x月xx日前全部安排上岗。
(四)对接企业及设备配发。
选址完成后,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引进运营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近两年资产负债表;乡镇政府要认真审核并按照公开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同步对接运营企业,科学合理规划厂房吊顶、布线、灯架及环保取暖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
运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等制度。
二是有固定办公场所,资产负债率低于xx%,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
三是经营状况良好、有充足订单、发展前景较好、劳动保障较为完善。
四是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扶贫义务,通过建立合同、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
厂房建成后,各乡镇政府于x月xx日前向县人社局提出生产设备配发申请,督促企业x月底前全部投产运营,县人社局于x月xx日前完成设备配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推进力度。
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扶贫车间在助推脱贫攻坚、带动就业创业、增加群众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在扶贫车间打工,既能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又能兼顾家庭生产,达到“足不出户、就地致富”的目的,让贫困群众实现有体面有尊严的脱贫。
县就业专责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全县服装加工扶贫车间建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规范运营。
就业扶贫车间建成投产后要切实加快申请认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运营,确保建一处、成一处。
要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员工管理等制度,并全部“上墙”。
要规范用工管理,企业与车间从业人员要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要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反映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及劳动报酬领取情况等相关数据,各类台账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好就业扶持政策,督促扶贫车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工资待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做好扶贫车间认定和挂牌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信息审核,配合做好扶贫车间认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合规性审查,配合做好扶贫车间认定工作。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要支持企业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运营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要为扶贫车间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提供支持。
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要做好青年、妇女、残疾人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__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为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营造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监管。
服装加工车间投入的缝纫机等机器设备计入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管理、企业使用,不予折股量化。
使用扶贫资金改建、扩建、新建厂房的,采取折股量化的方式,从就业扶贫车间建成投产之日起,按保底x%给村集体分红。
企业终止运营的,投入物化资产原值归村集体所有。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要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特别要全程监督规范招投标、扶贫车间建设、折股分红等环节。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贫困户退出情况动态调整入股分红对象(每年调整一次)并提供入股分红贫困户花名册。
资金使用过程中,要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存在资料造假、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打造企业文化。
承接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企业承担着发展社会公益和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做好车间外围、院内、生产厂房、管理用房、成品展示室的卫生打扫清理,做到环境整洁、窗明几净,车间就业人员要统一工作服装、保持个人卫生。
定期组织各种学习培训和文娱活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从物质、荣誉和个人价值三个方面对吸纳的劳动力进行激励,激发劳动者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信心和斗志,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时为企业自身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