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示范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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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主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资料。
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在报告书相应位置说明。
1.3设计水平年
根据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确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按县级行政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的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责任范围表),并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规定。
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1.5.2防治目标
根据本标准第3.1.3条的规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线型工程有分段标准时应确定分段指标值和综合指标值(对涉及区域较大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
1.6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评价结论。
1.6.2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砂)场设置、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1.7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简述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8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简述各防治区措施布设情况。
工程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结构形式、布设位置、实施时段,植物措施应明确植物类型、布设位置、实施时段,临时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置、实施时段。
明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
植物措施统计面积,工程措施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排水措施长度、边坡防护面积、土地整治面积、表土剥离数量,临时措施统计临时拦挡、排水数量及苫盖面积等。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简述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和点位布设情况。
1.10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简述水土保持总投资和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独立费用(含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简述方案实施后防治指标的可能实现情况和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
1.11结论
明确项目建设从选址选线、建设方案、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是否能达到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提出的要求。
综合说明后应附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格式内容要求见表1。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2款和第9款的规定编制,符合第本标准4.2.4条的有关规定,并应有项目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表。
2.2施工组织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3款的规定编制,并符合本标准4.2.4条的有关规定。
2.3工程占地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4款的规定编制,并符合本标准批4.2.4条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占地有调整的应说明。
2.4土石方平衡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编制,并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土石量有调整的应说明。
本项目剩余表土应说明堆存、后续利用方案。
工程余方应说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情况,不能利用的应说明弃土和弃石(渣)数量和分类堆存方案。
2.5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6款的规定编制。
2.6施工进度
根据本标准第4.2.1条第8款的规定编制。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施工进展情况。
2.7自然概况
应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第1款的规定。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相关标准性文件和本标准第3.2.1条的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建设方案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3.2.2条的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可简化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涉及本标准第4.2.5条第3款所列水土保持敏感区的,应说明与本工程位置关系,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2工程占地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4.3.5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3土石方平衡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4.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4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4.3.7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5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4.3.8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3.2.7条和第4.3.9条的规定进行评价,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评价结论。
3.2.7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本标准第4.3.10条的规定进行评价。
3.3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根据本标准4.3.11条的规定,进行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按本标准第4.3.12条的相关要求提出界定意见。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4.1水土流失现状
应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第2款的规定。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工程施工特点,分析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明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废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量。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4.3.1预测单元
本标准第4.5.4条和4.5.7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4.3.2预测时段
根据本标准第4.5.6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4.3.3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本标准第4.5.5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4.3.4预测结果
本规范第4.5.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满足本规范第4.5.9条的相关要求。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还应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
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根据本标准第4.5.8条的规定进行分析,并符合本标准4.5.9条的相关规定。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还应对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进行调查。
4.5指导性意见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域。
5水土保持措施
5.1防治区划分
防治区应根据本标准第4.4.2条的规定进行划分。
5.2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本标准第4.6.2和第4.6.3条的规定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4.6.16条的相关规定。
5.3分区措施布设
根据本标准第4.6.4条~第4.6.14条的规定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4.6.16条的相关规定。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需明确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典型措施布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列。
5.4施工要求
根据本标准第4.6.15条规定进行,并符合本标准第4.6.16条的相关规定。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施工要求。
6水土保持监测
6.1范围和时段
根据本标准第4.7.2条第4.7.3条的规定编制。
6.2内容和方法
根据标准第4.7.4条~第4.7.6条的规定编制。
6.3点位布设
根据标准第4.7.7条的规定编制。
6.4实施条件和成果
根据本标准第4.7.8条和第4.7.9条的规定编制。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1.1编制原则及依据
编制原则和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时费、估算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应与主体工程一致。
2主体工程估算定额中未明确的,应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
3编制依据应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投资定额和估算相关规定、主体工程投资定额估算和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投资定额和估算的相关规定。
7.1.2编制说明与估算成果
1应按相关规定列出投资估算总表、分区措施投资表(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分年度投资估算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
2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总表应按分区措施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列。
3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理费参考相关资料根据实际工作量计列。
4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人工费、土建设施费、监测设备使用费和消耗性材料费,参考相关资料,结合实际工作量计列。
报告书后应附工程单价分析表。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按实际完成计列。
7.2效益分析
效益分析主要指生态效益分析,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影响的控制程度,水土资源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改善情况。
应说明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可减少水土流失量、渣土挡护量、表土剥离及保护量。
分析计算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防治指标达到情况。
8水土保持管理
8.1组织管理
明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等。
8.2后续设计
明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
8.3水土保持监测
明确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要求。
8.4水土保持监理
明确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的要求。
8.5水土保持施工
明确落实水土保持施工的要求。
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提出工程验收后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1防治责任范围表(涉及县级行政区较多时)
2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分区段标准较多时)
3单价分析表
附件:
应包括项目立项的有关支撑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包含行政区划、主要城镇和交通路线;
2项目区水系图应包含主要河流、排灌干渠、水库、湖泊等;
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4项目总体布置图应反映项目组成的各项内容,公路、铁路项目尚应有平、纵断面缩图;
5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含监测点位);
6水土保持典型措施布设图。
1在报告书封面后应附责任页。
责任页内应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