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结构超限模架安全监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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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面积
616450.64㎡
4
建设单位
北京农产品中央物流园有限公司
5
设计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A3设计所)
6
监理单位
7
质量监督单位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8
施工总承包单位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分包单位
高邮市金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城建、重庆隆建、四川三台金峰、保定蓝天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施工工期
1197天
11
质量目标
结构长城杯
1.2工程设计概况
1.2.1建筑设计概况
表1--2
建筑功能
综合配套服务、交易、冷库、理货配送、交通停车及人防空间等功能
建筑特点
综合服务区建筑物外形为E字型,交易区外形方正形式;
整个建筑物外立面为平面式,整个外墙采用仿真石漆、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及涂料装饰;
整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总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284425.64㎡
地上建筑面积
332025㎡
层数
地下
交易楼
地上
4~5
层高
地下一层
7.8m
地下二层
6.9m
一层
二层
三层
5.1m(3#)、6.3m
四层
5.1m(3#)、6.4m
五层
5.1m(3#)
1.2.2结构设计概况表1-3
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
梁式筏板基础
框架结构
地下防水
结构自防水
基础底板及外墙采用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
材料防水
采用两层Ⅱ型SBS聚酯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0mm+3.0mm
构造防水
施工缝采用止水钢板,后浇带采用外贴式止水带和遇水膨胀止水条
结构构件尺寸
基础底板厚度
800mm
外墙厚度
600mm、800mm(窗井)
内墙厚度
300mm、500mm、400mm、600mm
墙净高
6.1m、6.6m
柱断面
1000mm×
1000mm、1000mm×
1200mm、
1500mm、1000mm×
1800mm
柱净高
梁断面
后附详表
梁净跨
楼板厚度
150mm、200mm、300mm、400mm
楼梯结构形式
核心筒为现浇混凝土结构,观光楼梯为钢结构
坡道结构形式
现浇混凝土结构
施工缝设置
地下室外墙在基础底板、基础梁上500mm,在楼板上下各500mm处
内墙水平施工缝留基础板上,楼板底板+5mm
内墙柱施工缝基础梁顶部,顶板梁底板+5mm
竖向施工缝按后浇带
钢筋类型
非预应力筋
C16、C22、C25、C28、C8、C10、C12、C14、C36、C18、C14、C40
预应力筋
U,S15.21860级钢绞线
后浇带位置
加强后浇带
24-25轴、38-39轴、57-58轴
1.3专项工程概况
1.3.1模架用途
模架用于超限梁、板模板支撑及梁、板混凝土浇筑施工。
1.3.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施工部位及相关参数
2编制依据
2.1监理规划
2.2图纸及施工组织依据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施工图纸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3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类别
名称
编号
国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1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行业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JGJ300-201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
地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200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11/945-2012
12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
DB11/T583-2008
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2006
2.4主要法律法规
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
《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
京建材[2006]72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建质(2009)87号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2009)254号
地方
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京建施[2009]841号)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控制要点
4.1事前控制
4.1.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4.1.2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地上超限模架的专项施工方案。
4.1.3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说明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工程概况:
工程高大模板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施工工艺技术:
超新模架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地上结构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4.1.4地上结构超限模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4.1.5方案论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专家论证会应由下列人员应参加:
专家组成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施工单位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之前7个工作日,将论证材料送达至专家,并由专家在《北京市区超限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备案表》上签收。
专家在论证会召开前,应仔细审阅方案,提出书面的初步审查意见。
在论证会议召开之前3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将《北京市区超限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备案表》报朝阳区建管处。
若论证审查会有外省市专家参加的,由施工单位将外省市专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家证明报朝阳区建管处备案。
召开论证会时,专家应踏勘施工现场,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4.1.6方案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并且,在方案实施之前,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一并报朝阳区建管处备案。
4.1.7审查排架搭设人员资格。
超限模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将搭设人员资格向监理组进行报审。
超限模架的搭设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1.8材料的验收
施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进场钢管、扣件的质量。
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检测证明。
钢管、扣件使用前按批次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并且方案中力学计算所有的钢管壁厚值必须与检测报告中钢管壁厚相吻合。
4.2事中控制
4.2.1超限模架搭设前,应对模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验收。
超限模架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并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4.2.2超限模架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2.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4超限模架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
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4.2.5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2.6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
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2.7对于超限模架的钢管立柱顶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有关规定,采用可调顶托直接支顶在底模的主梁(主楞)上受力的构造形式,不得将立柱顶端与做主梁(主楞)的钢管用扣件连接,以免出现偏心荷载;
4.2.8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时,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将进行抽查,抽查数量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将进行100%检查。
4.2.9超限模架搭设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