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土地管理制度及其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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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河流是多瑙河和蒂萨河。

美丽的多瑙河把匈牙利一截而成东、西两部分。

河的东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由多瑙河支流蒂萨河冲积而成。

面积约为5万平方公里,是匈牙利的粮仓。

除了东部平原,匈牙利西北部还有块一直延伸到奥地利的莱塔山盆地,雨水充沛,土质肥沃,是匈牙利的小粮仓。

多瑙河西部是层层环抱的山地,著名的中欧大湖——“匈牙利之海”——巴拉顿湖就位于此,600平方公里,迷人的湖光山色,每年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游人。

匈牙利北部山岭绵延,是起伏不平的山地,有匈牙利著名的林区、葡萄产区、果树区。

除此之外,匈牙利的主要矿产资源也分布在北部的丘陵和山地之中。

因此,匈牙利全国可划分为多瑙河中游平原、北部山地、外多瑙河山地和丘陵、多瑙河中游小平原和德拉瓦河谷地等5个地形区。

2006年匈牙利土地利用结构如图1所示。

匈牙利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建筑物,占国家总财富的55%,土地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匈牙利政府十分重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

  二匈牙利农地管理制度演变与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农业在匈牙利经济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丰富优质的农地资源是匈牙利最宝贵的财富,因此,土地产权问题始终都是匈牙利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在匈牙利土地管理制度演变中,农地管理制度是其最核心与最丰富的部份。

匈牙利的农地管理制度演变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时期:

  1.1945年至1956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独立的匈牙利在战争摧毁的领土上开始了对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

当时,匈牙利基本是大地产,土地的所有者主要是贵族家庭的后裔,1945年,第六号法令颁布后,耕地的34.8%被分给了65万农民,约300万英亩的森林、渔业和大地产被收归国有。

这次改革涉及到所有农村土地,改变了传统土地产权结构和分配方式。

而后则通过农业合作化方式,将以小私有制为主的农地产权变为以集休所有制为主。

当时的拉科西政府提出在三、四年内使90%的农民入社的要求,采取了强制农业合作化和“义务征购”的方式,并通过法律刑罚,不断征购、征税以及不合理的价格政策,强迫农民最终加入合作社。

这种不顾农民利益的极端做法大大伤害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不少农民从农村出走,大片土地被抛荒,导致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大幅萎缩,合作社社员收入比入社前减少了三分之二。

因此,在1956年“匈牙利事件”期间,约50%的合作社社员从合作社退出,合作社的土地面积也从占全国可耕地面积的22%下降到9%。

无疑,强制合作化的农地利用管理制度,大大降低了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2.1956年至1968年

  在第一阶段的农业改革受挫后,匈牙利及时作出总结。

为了将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地资源配置效率,1956年底,卡达尔政府颁布了新的农业政策,废除了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度,实行了合同制和国家自由收购制,并对农副产品实行了新的价格制度,在信贷、投资等方面支持农民。

允许农民自由选择经营方式、自由出售农产品和拥有少量自留地。

1957年7月,匈牙利政府颁布了《农业政策纲要》,确立了农业发展的方向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思路。

从那个时候起,匈牙利开始实行第二次合作化改革。

由于新农业政策更多应用市场手段,理顺农民与合作社以及其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农民入社采取的是完全自愿的原则,可以保留土地所有权,或者实行合作社有偿使用、逐年付清土地价格,其它的生产资料也采取有偿折价的办法,同时还建立农民社会保险和退休制度。

这些制度安排使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得比较顺利。

到60年代初期,合作化改革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国营农场的耕地面积从1959年的占全国耕地面积9%增加到1961年底的95.6%,其中农业合作社占到63.5%,同时社员从14.6万人增加到120万人。

农业合作社成为农民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

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提高。

到60年代中期,匈牙利已经基本做到了粮食自给。

显然,以尊重农民意愿的农业合作社形式重新整合农地资源与其它生产要素的农地管理制度创新,提高了农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农业发展。

  3.1968年至1989年

  1968年1月开始,匈牙利全面推行了渐近式经济体制改革。

其中心内容是贯彻国家的宏观指导与市场积极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重视经济手段,重视收益分配的公平与效率,重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

  匈牙利农业领域从1968年开始推行新的管理体制。

新体制强调农业效率,通过取消合作社积累的债务,使之轻装上阵。

通过取消计划指标,使合作社独立经营。

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等政策,激励与保证农民的土地收益。

因此,在整个70年代,匈牙利的农业成就赢得了广泛的国际赞誉。

匈牙利农业用地仅仅是世界农地的0.14%,但它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却占到全球的0.8%,匈牙利的人均粮食占有量相当于澳大利亚和美国,单位面积的产值达到610美元。

那时的匈牙利农业,不仅能保证本国的粮食供应,还能将1/4的农产品与食品出口到国外。

显然,这一成就可记大功于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下,匈牙利农地利用管理制度的创新。

私人、集体、国家土地权能有效组合,以高效率的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是这一时期匈牙利土地管理制度的特征。

  这一时期匈牙利农业土地产权结构与配置效率的特征是:

以合作社形式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业土地利用与农业经济产出的主体;

占地比重虽小的国营农场在规模经济与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特有的作用;

作为辅助经济的小块自留地,在优惠的土地利用政策激励下,产生了最充分的经济活力。

  1956年之后,以自愿与利益原则重新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很快就成为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最主要的农产品供应者,合作社除了占据超过3/4的全国耕地,还拥有了2/3的农业劳动者、2/3的农业生产工具,以及绝大多数的牲畜。

并且,在各种所有制形式中,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产出增长速度也最快。

在80年代,全国约有合作社1200-1300家,平均规模3800公顷。

  而国营农场在整个农业部门所占比重虽然较小,但因为专业化和机械化的程度高,是先进技术和新品种的主要试验、推广和供应基地,因而发挥着它特有的作用。

到80年代,全国有国营农场120-130家,平均规模7500公顷。

  特殊的自留地利用政策是匈牙利农地管理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也是自留地发挥最充分活力的保障。

保留自留地符合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要求,因此成了合作经济的重要补充。

为了鼓励自留地经济的发展,匈牙利政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例如:

补贴和提供贷款;

优惠供应良种和农机服务;

技术支持;

产品代理销售;

自留地上的成果可折成工龄,享受社会保险等。

并且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还专门设有相应的“自留地经济委员会”。

自留地政策创造了经济奇迹。

以1974年为例,这一时期,私人农户通过自留地提供的农业产出达到了全国农产品产量的38%,其中水果占总产量的50%以上,猪肉占56%,家禽占74%,整个70-80年代,农业生产总值的1/3是由自留地提供的。

  这一时期,与土地利用管理制度相适应,匈牙利还探索出“大小生产一体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小生产的发展以大生产为依托,大生产带动小生产,将小生产纳入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

合作社向社员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农机服务,向社员提供禽畜良种和饲料,有的甚至免费提供种子和化肥,家庭副业的产品大部分(70%)通过合作社销售。

直到80年代后期,农民在自留地生产的农产品绝大多数还是交给合作社送到市场上。

  4.1989年以来

  为了迅速融入资本主义经济体制,1990年,匈牙利转向全面私有化的剧变。

农业部门的私有化改革使土地管理制度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了推进土地的私有化,国会相继通过了紧急过渡条例(1990年10月),赔偿法(1991年4月),合作社改组法(1992年1月)

  执政右翼政党政治强势最显著的结果之一就是通过了土地赔偿法。

该法意味着集体化被当作不合理的制度,要实行“把农地退还给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前的土地所有者”的政策。

对上述时限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只要他们提供足够的有效证明,向清退土地的专门委员会申请,经过批准,就可以获得集体化时被并入集体的土地。

这种“物归原主”政策规定:

“一定要把原来的土地归还给原来的主人”。

由于原土地所有者中的许多人已转到城市,并且很多人都不愿回农村,加之几十年集体经营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不少原来的土地已“面目全非”,或是土地边界已荡然无存,或是土地已非农化转为他用。

这种情况下,与其他中东欧国家一样,匈牙利通过发放“赔偿券”(Voucher)的形式推行土地私有化。

原土地所有者可凭借“赔偿券”购买土地和房产,购买私有化的国有企业或股份,如原财产所有者已死亡,可由其继承人领取“赔偿券”。

与此同时,依照《赔偿法》,大多数农民无地可退,只能得到国家按照工作年限分配给的一小块土地,或者发给购买券。

  土地重新分配后,560万公顷的土地被分给260万的私人所有,新的所有者平均获得2.2公顷土地。

土地私有化涉及到匈牙利的绝大部分人,影响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国土面积。

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视角来看,土地私有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地块破碎,规模不经济。

表1显示:

1991年家庭农场面积几乎都小于10公顷,1994年,家庭农场面积小于10公顷的占到98%,2000年占到95%。

  表1匈牙利私人农场规模统计

  Table1NumberofPersonalFarm

  农场面积(公顷)1991(1000)1994(1000)2000(1000)

  0-<

0.2645458374

  0.2<

0.5412345204

  0.5<

1.020015299

  1.0<

10.0138225232

  10.0<

10012249

  >

100.0002

  总数13961202960

  资料来源:

转引自(匈牙利土地管理基本情况,国土资源部部信息中心,网上资料,2006年11月)

  与此同时,土地私有化也使匈牙利的土地所有权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图2所示)。

国家所有土地从1990年占国土面积的31.79%下降到2001年的19.66%,集体所有土地从1990年占国土面积的60.89%下降到2001年的6.67%,私人所有土地从1990年占国土面积的7.31%上升到2001年的63.61%。

  农地管理制度深刻影响着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农地资源的稀缺性又使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成为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虽然匈牙利农地私有化改革的初衷是要建立起规模经营的私人农场,以适应资本市场的竞争,然而在实现这一资源配置效率目标过程中,由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匈牙利农业相当长一段时间陷入倒退。

  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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