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顶精文最新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题复习要点解析完整版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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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种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这种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1、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
1、财2、物3、行为4、智力成果。
1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14、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5、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6、无权代理的三种情况: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9、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
新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0、债因以下事实而消灭:
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教材复习笔记:
2Z208010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2)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2)
21、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性:
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2、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法律消灭了当事人的胜诉权。
23、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涉外新合同期间为4年;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5、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只有该事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
26、诉讼时效因以下情况中断,并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同意履义务而中断。
27、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8、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9、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0、可以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但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等级时设立。
3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2、留臵是指债权人按照新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仅限动产)。
3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等级,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3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5、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6、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除了应当“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新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新合同价的30%。
37、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新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38、有六类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三)抢险救灾工程
(四)临时性建筑
(五)军用房屋建筑
39、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于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40、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丁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新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新报告;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1)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3)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3)
41、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43、工程监理企业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丙级。
44、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
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45、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6、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
厂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人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47、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8、对无效的新合同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无效,但建没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新合同约定支付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丁程施工新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49、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5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新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新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1、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52、监理人员认为:
正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新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丁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新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3、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54、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5、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7、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8、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新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新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3、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新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新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9、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支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2)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复习复习试题及答案解析(6)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复习要点(4)
8月1日
61、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2、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3、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投标地点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有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有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4、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投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