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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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单支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
吊索具额定起重量:
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除垂直悬挂使用外,吊索吊点与物品间均存在着夹角,使吊索受力产生变化,在特定吊挂方式下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称为吊索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4.职责
4.1生产部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吊索具建立使用档案;
◆负责对吊索具的使用情况、日常检查及状态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批准各部门吊索具购买计划及发放;
◆有权对不符合标准的吊索具提出报废;
◆负责审核吊索具供应商的资质。
◆负责对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的起草与修订。
◆负责处理已报废的吊索具;
4.2采购部
◆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吊索具;
◆负责提供供应商的资质。
4.3物流部仓库
◆负责常规吊索具的库存管理及按领用计划进行吊索具的发放。
4.4各使用部门
◆负责根据本部门生产特点提出吊索具采购要求;
◆按吊索具的使用规范正确使用吊索具;
◆负责对吊索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保管;
◆负责在用吊索具的日常安全检查做日常点检;
◆负责在部门内建立本部门的吊索具管理台帐并报安全环境部备案;
5、管理及使用规程
5.1吊索具主要分为金属吊索具和纤维吊索具两大类。
金属吊索具主要有:
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吊钩类、卸扣类、吊钳类、磁性吊具类。
合成纤维类主要有:
以锦纶、涤纶、丙纶、高强高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的绳类和带类吊索具。
5.2吊索、吊具的获取
(1)必须采购专业的、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
(2)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
(3)承包商自带吊具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4)各部门如因生产的需求需要自制吊索具,应将要求及数据提交到技术部、工艺部,由技术部确认许可后方可制作,并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后方可使用。
使用前应到安全环境部进行备案。
5.3使用新型吊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照执行,同时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4每次使用吊具之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
如有缺陷立即停止使用并且报告安全环境部。
吊挂前,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吊挂是否可靠;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必要时应在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间加保护衬垫。
吊具、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
5.5安全环境部根据各部门的吊索具档案,对在用吊索具每三个月进行定期专项检查,以点检表形式表示出检查时间,对于未进行标识的吊索具视为非法吊索具。
安全环境部有权停止使用非法吊索具。
5.6吊索具上应标示出吊索具的规格、管理部门等信息。
由安全环境部统一规定,部门自行制作。
吊索具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不得超过负载使用吊索具(负载=吊物重量+吊具重量),吊索具使用时承重必须均衡。
5.7吊具的吊环要挂在吊车吊钩的有效受力部位使用,吊具不得打结,更不得绕到吊钩上使用。
确认所有吊耳、吊索是否到位。
5.8任何吊具严禁私自焊接,严禁私自对吊索具进行改造。
当从零下10度的环境中取回的吊具,与使用环境温度相差20度时,应将吊具放置两天,方可使用。
5.9吊索具分支之间的夹角一般应在60°
~90°
之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20度使用。
索具(吊链、吊带、钢丝绳)类禁止直接挂载荷。
5.10载荷放下之前应确定吊具能顺利取出,必要时要加支撑,避免吊具被压的现象发生。
取下吊物时必须确认吊具是否完全脱离载荷。
5.11吊车使用结束后应取下吊具,将吊钩停放在吊车一端(通道黄线以外),并高出地面2.5米的位置上。
禁止在地面拖拽吊索具。
6.使用吊索具选择原则
6.1板类、H型钢、工字钢等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钢板横吊钳或钢板竖吊钳。
6.2角钢、槽钢、棒料、圆管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或纤维吊带进行捆绑吊装。
6.3无支撑架或无法兰边的风筒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钢板横吊钳、钢板竖吊钳进行吊装。
6.4有撑架或带法兰边的风筒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钢板横吊钳进行吊装。
6.5板类型材焊接件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钢板横吊钳或吊链采用捆绑方式进行搬运吊装。
6.6角钢、槽钢、棒料、圆管类型材焊接件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采用捆绑方式进行搬运吊装。
6.7所有风筒、风机支架、型材焊接件等的翻转作业必须使用吊链或纤维吊带采用捆绑方式进行翻转作业。
7.各种吊索具的使用要求
7.1钢板横吊钳
7.1.1钢板横吊钳(以下简称横吊钳)的使用方法
◆横吊钳主要适用于钢板类/工字钢类型材的吊运。
在吊运长度较长的钢板、型材时应配合平衡梁使用。
◆横吊钳使用前应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横吊钳如果通过平衡梁连接,组成两对横吊钳使用,横吊钳的安全工作载荷是指一对(两只)横钳的载荷。
吊装前必须检查钢板的重量和板厚是否与横钳匹配。
◆实际使用时,钢板与底面应留有间隙,所留间隙应大于横吊钳底部的厚度。
手动搬开横钳的钳舌至最大开口;
把横钳卡在钢板上,并把钢板插到横钳的底部,起吊前应最后检查,钢板的重心位于几个吊钳组成的多边形的形心。
吊起钢板后,钢板应该水平,当钢板与水平夹角大于7度时,则应重新调整横钳位置。
◆不使用横梁而使用在同一吊环(吊钩)上的四根吊链连接四个横钳时,必须降低载荷使用,一般规定两对角的吊链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45度,在夹角为45度时,起重载荷要降低一半;
夹角为30度时,起重载荷为原起重载荷的0.75倍。
7.1.2注意事项
◆横吊钳不得使用于调运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以外的物体。
◆根据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的重量和厚度选择合适的吊钳,严禁超载使用。
◆起吊时,几个吊钳的位置应对称放置,钢板的重心应位于几个吊钳所组成多边形的形心上。
即吊起后各吊钳、吊链受力应基本一致。
钢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大于7度。
尤其注意没有栋梁的情况,此时钢板与水平面夹角不得大于5度,否则必须重新安装。
◆起重作业时,必须将横钳插到底,直至钢板接触到横钳的内侧壁方为到位。
◆钢板起吊时应保持水平。
◆在起重作业中,需要避免吊运的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受到碰撞冲击。
7.1.3横吊钳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钳牙有两齿部分崩忍或一个齿全崩忍;
吊钳的钳牙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1/3。
◆钳轴或其它轴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2.5%;
◆任何部位变形量超过原尺寸的2%。
◆吊钳钳轴孔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5%时。
◆吊钳整体活动不灵活,经过各滑动部位加润滑油后依然不灵活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7.2吊链
起重链条称作吊链,又称圆环链、链条索具。
种类代码(S)。
按使用通常分为:
通用型(S),捆绑型(B),特殊型(T);
按结构通常分为:
单肢,双肢,三肢,四肢。
7.2.1注意事项
◆链条不允许错扭、打结、相邻连环活动应灵活。
◆注意吊具、吊环、吊钩受力的位置和角度。
◆严谨随意缩短或加长吊索具。
◆应在额定荷载范围内正确使用,严谨超载使用。
◆起吊货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的重心平衡,严谨使用冲击力,并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捆绑吊装时注意棱角处要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吊链。
7.2.2吊链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吊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量达原有长度的5%时;
◆链环之间或链环与端部配件接触部位磨损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他部位磨损至原公称直径的90%时;
◆存在裂纹或高位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时(检查方法:
裂纹可用20倍放大镜或用表面控伤)。
◆链环严重扭曲变形,严重腐蚀的。
◆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到原尺寸的10%时。
◆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时。
◆不正确的使用方式
7.3合成纤维吊装带
为防止吊装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装带本身以颜色区分:
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10000kg以上位橘黄色。
吊装带色卡:
7.3.1吊装带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①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吊装带,如同时使用几支时,应尽可能是负荷均布在几支吊装带上。
◆②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装带缝合处。
◆③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④不要使吊装带打结、打拧,不允许吊装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⑤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装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⑥当货物停留在吊装带上时,不得将吊装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
◆⑦如果在高温场合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装带,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建议进行时用。
◆⑧吊装带弄脏或在有酸、碱倾向的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
◆⑨吊装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不应把吊装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
7.3.2吊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吊带表面(含外保护套)不应有横向、纵向擦破或割断,出现类似情况应予以报废。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的1/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小;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熔焦;
◆编接处破损:
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吊装带出现死结,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7.4钢丝绳
7.4.1吊挂绳间的夹角不大于90°
,如≥90°
时允许荷重为钢丝绳额定载荷的70%,达到120°
时,允许荷为钢丝绳额定载荷的50%;
超过120°
禁用。
7.4.2钢丝绳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钢丝绳无规律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时;
◆磨损或锈蚀严重,钢丝的直径减小到其直径的40%时;
◆钢丝绳失去正常状态,产生严重变形时;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编接处附近及编接绳子股中时;
◆出现严重磨损,在任何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时。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钢丝绳热损坏:
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7.5吊钩
7.5.1吊钩使用时注意事项
吊钩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