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735397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8.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政府招投标法律案例优秀word范文 12页Word下载.docx

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造价工程师的原估价作适当调整:

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调整为5000万元,装饰和安装工程调整为2700万元。

另外,该承包商还考虑到,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定除按上述调整后的数额报价外,还建议业主将支付条件改为: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

次日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

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

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

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由以上案例可知,该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了三种报价技巧:

1.不平衡报价法.2.多方案报价,3.突然降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商务得分)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

这种方法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得比较普遍,是一种投标策略。

作为承包商,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做每件事情都要争取提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不平衡报价法把工程量清单中先做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干的活单价调低。

这样由于先收回了资金或工程款,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财务应变能力,还有适量的利息收入,如果一直保持收入比支出多,当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时,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使承包商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缩小投资风验。

在投标过程中承包商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标书中的工程量是否合理或是否存在缺陷,承包商的报价水平尤其重要,要认真分析,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少的项目单价定得稍高一些,把标书中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要多的项目单价定得稍低一些。

本案例中因为该承包商是将属于前期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报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的装饰和安装工程的报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受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

调整后工程的总价也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

10%以内,属于合理范围。

多方案报价是在标书中报多个标价。

其中一个按原招标文件的条件报;

另一些则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的基础上报出价格。

例如,在标书中说明,只要修改了招标文件中某一个不合理的设计,标价就可降低多少。

用这种方法来吸引发[1]包方,只要修改意见有道理,发包方就会采纳,从而使采用多方案报价法的投标单位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扩大了中标机会。

这种方法适合于招标文件的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情况,投标企业通过多方案报价,既可提高中标机会,又可减少风险。

本案例中承包商的报价既适用于

原付款条件也适用于建议的付款条件,可以使用多方案报价法,并且使用恰当。

突然降价法:

即承包商在开标前允许的时间内向业主报送一个比原报价低的价格,使竞争对手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无法与其在价格方面进行竞争,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再做最后决策。

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调整项目内部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好的效益。

[本案例中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

因该承包商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l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

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l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抢得报价优势。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招投标技巧。

先亏后盈法。

承包商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应用这种手法

的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并且提出的施工方案也先进可行。

优惠取胜法。

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提供物资、设备、仪器(交通车辆、生活设施等),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争取中标。

以人为本法。

注重与业主当地政府搞好关系,邀请他们到本企业施工管理过硬的在建工地考察,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

按照社会主义的思想、品质、道德和作风的要求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求得理解与支持,争取中标。

扩大标价法。

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条件编制价格外,对工程中变化较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扩大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来减少风险。

但是这种作标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联合保标法。

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一家出面争取中标,再将其中部分项目转让给其他承包商分包,或轮流相互保标。

常规招标程序: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

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

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

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

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3)资格预审

篇二:

招投标案例及论述

高级采购师考试复习题重点知识采购师考试网更新:

201X-1-1编辑:

春上冬下

二、招投标案例及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一)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妥当?

不妥当,请写出合理的招标程序?

答:

该项目的招标工作在程序上有不妥之处,合理的招标程序是: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制定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7、接受投标文件;

8、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9、开标;

10、评标;

11、确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签订承包合同。

(二)招标文件的规定内容是否妥当?

市建管办的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不妥当。

理由是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单位参加投标需垫资50万元,违反规定,应统一按“招投标法”规定标准,交付保证金;

市建管办的做法不正确,因为主持投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议不属代理机构的职责。

(三)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受招标人的委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协助编制招标文件、二是组织评标、三是协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四是代为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宜。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招标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应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长河公司、大和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他们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应如何避免这种行为?

长河公司、大和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们的行为是属于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暗4中合谋抢标、串标。

避免这种行为,应在招投标文件中做出严格的规定: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规定,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按招投标文件操作。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如暗箱操作、串标等,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规定以投标保证金做经济处罚。

(五)招标方对黄河公司、白水公司的投标文件认定是否正确?

招标方对黄河公司、白水公司的投标文件认定是错误。

黄河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重新报送或修改投标文件是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没有一标一投的规定,不应拒绝。

招标法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应以送到招标方或邮局寄出日期认定,而白水公司是在“截止日期”之前寄出,符合规定。

(六)该项目的评标过程有何不妥之处?

.1、评标专家不应由招标人直接邀请,而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进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是规定的程序,不能不做资格预审;

3、评委会在评审中,给任何投标人提示、建议都是严重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

这样的中标结果应是无效的。

二、结合本人工作经验,论述在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出现与招投标法相冲突的问题及如何改进的建议?

“招投标法”是开展招投标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法规,任何组织和单位都不能违反。

但在我本人经历程过的招投标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或出现与招投标法相冲突的情况,具体表现:

一是招标人不能严格履行招投标的工作程序,漏洞严重;

二是招投标的准备工作不足,遇到问题无法招架;

三是招标人以种种客观情况、理由为借口,违背“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活动;

四是招标人对中介代理机构放弃监管职责,任其放任;

五是不能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严管严罚;

六是未能建立监管、公正效果检查、考评机制;

七是专家评审标准和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

以上七种情况应从以下方面认真做好和加以改进:

第一、招标人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的工作程序,从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

(3)制定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5)发放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

(7)接受投标文件;

(8)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9)开标;

(10)评标;

(11)确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签订承包合同十三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每一条都要以“招投标法”为根据,不能偏离规定的轨道。

第二、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招标的事

前准备工作十分重要,任何招标活动没有做好事前认真、充分的准备工作,都会出现不应有的漏洞,与“招投标”法发生冲突,给整个招标工作带来困难。

第三、任何招标人不能以任何客观情况、理由、借口,违反背“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活动。

因为这样会给国家、社会、集体带来极大的损失。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循“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操作,绝不允许借各种理由违法违规。

第四、招标人绝不能对中介代理机构放弃监管职责。

在我本人经历过的招标采购工作中,确实遇到过由于招标公司没有对中介代理机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放弃了监管的权利,全权交给中介代理机构办理,造成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是招标人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应在招标实践中坚决杜绝。

第五、加强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严管严罚。

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不但要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更要看其在代理招投标实践中执法守法、履行职责的表现。

社会上一些中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