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驾考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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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心实行指纹考勤,早、晚各按一次,考勤统计由综合部负责。
4、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三条迟到、早退、未按指纹规定
1、员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按迟到、早退处理,每次扣款5元;
2、超过30分钟不足两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扣罚半日工资;
3、超过两个小时(含两个小时)按旷工一日处理。
4、员工如忘记打卡或考勤机断电(非共性)等情况无法打卡应于次日下班前到综合部填写记录,未按期填写记录且无打卡记录者每次扣款5元,早晚均无打卡记录者,视为旷工。
第四条请假规定
1、给假权限,请假一天报部门经理审批;
请假二天报中心副总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需报总经理审批。
2、员工请休病、事假按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病、事假按实际小时、天数扣除基本工资,超过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员工请休带薪假(如:
婚假、产假、慰唁假等)须经部门经理、中心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带薪假须于请假期间一次性使用。
4、员工需要续假时,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5、员工请休假须填写《假期审批单》,逐级审批后(最晚于次日下班前)报综合部备案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假日规定
1、法定节假日
根据集团或中心下发文件安排休假。
2、带薪假日
(1)婚假:
1)中心正式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年龄,均可获得7日婚假。
2)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2)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的给予90天产假。
产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
2)产假期间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3)哺乳期为半年,期间每天给予一小时哺乳时间。
4)员工配偶生育,给予护理假3天(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3)慰唁假
1)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获得3日慰唁假。
2)员工的祖父母、公婆、亲兄弟姐妹及外祖父母、岳父母去世,可获得1日慰唁假。
3)慰唁假含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第六条旷工规定
1、旷工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下列情况均视为旷工:
(1)不履行正常手续休假;
(2)假期届满未按时报到上班;
(3)工作期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外出;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
2、旷工一日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0元,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3、当月内累计三日旷工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五日旷工,罚款500元并予以辞退。
第七条加班规定
1、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审批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部门经理加班报副总审批,于次日下班前报综合部备案。
2、休息日加班,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计加班一天。
3、工作日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18:
00前不计入加班,加班时间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例18:
01—18:
30计加班一小时,18:
31—19:
30计加班两小时,以此类推。
3、中心统一安排加班,不需另外填写《加班审批单》由综合部统一汇总。
4、有提成工资不再另计加班。
第八条出差规定
1、员工出差前,应到综合部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部备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需报总经理审批。
2、《出差审批单》作为员工考勤和差旅费报销、补助的依据,出差人员最晚于返回驾考中心次日下班前交综合部备案,否则考勤视为旷工。
第九条附则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勤者,需本人写一份书面说明,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备案,方可执行。
第十条附件
附件1:
《考勤表》
附件2:
《出差审批单》
附件3:
《请假审批单》
附件4:
《加班审批单》
批准人:
燕子羽审核人:
王静编制部门:
综合部
着装管理制度
共2页
第一条目的作用
为了加强员工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着装管理,树立驾考中心良好形象,根据集团统一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责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员工着装的管理检查工作。
2、考核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着装考核。
第三条着装规定
1、中心各岗位人员,除规定情形外,上岗之前必须统一着装。
2、特殊情况下可酌情换装。
如:
女员工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外出办公、周六无考试、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3、中心高管人员工作时间按集团总部统一标准着装。
4、中心员工根据季节变化着夏季执勤服、外穿式制式衬衣或常服,各别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着执勤服。
二、三楼大厅及侯考区工作人员需统一换装。
着装标准详见《员工着装标准图例》。
5、中心员工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2)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
不得佩戴非协警的警号、警衔等标志。
篇二: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
驾校管理规章制度2--3
诚信承诺制度3
驾校诚信承诺的内容3-4
驾校诚信承诺的形式4
驾校诚信承诺的履行4-5
驾校违反承诺的处理5
公开承诺5-6
教练员纪律6
[岗位职责]驾校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6-7
[岗位职责]驾校结业考试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7
[岗位职责]驾校教练车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7
[岗位职责]驾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8
[岗位职责]驾校驾驶操作负责人岗位职责8-9
[岗位职责]驾校学员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9
[岗位职责]驾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9
[岗位职责]驾校理论教学负责人岗位职责10
[岗位职责]驾校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0-11
[岗位职责]驾校教练员负责人岗位职责11
[岗位职责]驾校副校长岗位职责11-12
[管理制度]驾校学员管理制度12-13
[管理制度]驾校结业考试制度13-14
[管理制度]驾校“责任倒查制度”14-15
[管理制度]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16-17
[管理制度]学员投诉、建议受理制度17-19
[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19-22
[管理制度]驾校教练车管理制度22-23
[管理制度]驾校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23-24
[管理制度]驾校培训收费管理制度24-25
关于全市驾培、维修(检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誉管理工作的意见25-26
一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驾校的管理和指挥,严格按照驾校的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共同维护好驾校声誉。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私自启动或单独驾驶车辆,一经发现将受到开除学籍处理。
三学员在训练中不准带墨镜,不准穿裙子,不准穿高跟、厚底及拖鞋以便作。
四提高道德修养尊敬教职工,建立新型的教学关系,禁止学员向校方员工请客送札。
五虚心学习,服从教练的各项训练安排和技术指导,不得与教练发生正面冲突,若有问题可向驾校反映。
六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经驾校办公室批准可更换教练和教练车型。
七学员学习期最长为一年,由于学员单方面原因一年内未完成学业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费不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驾校书面说明,经批准后延长学习期,但不得超过学习证发证日期起两年。
八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得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并随身携带,如出现丢失现象驾校不负任何责任。
九学员在校期间,除练车外,不准离校去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更不能去游泳、爬山等,出现意外,驾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以上规定望学员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照章处罚直到开除学籍。
开除学籍后学员两年内不能在同地申请考领驾驶证。
凡同违反上述规定受到驾校开除学籍处理的,学费不予退还。
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意识和道德水准,规范行业管理,树立”以人文本,诚信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水里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方便广大学员监督,特制订以下诚信承诺制度。
一、驾校诚信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驾培培训的各项法律、法规;
2、奉行”以人文本,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
3、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4、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5、驾驶培训实行”鼓励式”的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建立正常的师徒关系;
6、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
7、允许学员选择或调换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
8、培训教练持证上岗,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保证教练车性能的完好,不影响学员训练;
9、考虑学员要求名和利安排教学时间,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组织实施培训教学,保证学员拥有足够时间,接受完整、系统的驾驶知识和技能培训;
10、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高优质服务;
11、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12、廉洁施教,不收取学院的钱物或参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培训期间,由于学校责任给学员带来损失,学校全额赔偿;
13、实行统一、公开、公平的培训考核,杜绝学员以不正当方式获得培训结业,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继续免费培训;
14、由专人负责和学员进行沟通交流,接受投诉三天之内向投诉者作出反馈,确需延长,一般不超过七日,且有学校分管领导向学员反馈;
二、驾校诚信承诺的形式
学校公开承诺的内容,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与学员签订驾驶培训协议,并反映相关诚信承诺条款的内容。
各有关部门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不定期对学员进行回访,以检查诚信承诺的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学员投诉举报、监督诚信承诺的实施情况。
三、驾校诚信承诺的履行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公布诚信承诺内容,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全校所有教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营造”以人文本、诚信至上”的驾培风尚;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有部门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驾校违反承诺的处理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可监督电话举报投诉,情况属实从严处理。
公开承诺
一、遵章守纪
将严格遵守洛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洛阳市管理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明码标价:
本中心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培训价格,公开,透明,决不乱收费,多收费。
三、保质保量:
本中心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教学内容,对每位学员按时,按量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廉职廉教:
本中心的教练员,工作人员严禁授受,索取学员馈赠的钱物,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学员可在事发三天内向中心举报,一经查实该学员的培训将由本中心承担。
五、复训
凡在本中心毕业的学员,在领取驾驶证起三个月内,本中心可免费提供复训8小时。
热忱欢迎广大学员对本中心的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教练员纪律
1、要牢记责任,不准放任自己;
2、要安全第一,不准违章违纪;
3、要热情周到,不准敷衍了事;
4、要廉职廉教,不准授受馈赠;
5、要细心带教,不准粗暴责骂;
6、要爱护车辆,不准违章作;
7、要克己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8、要爱岗敬业,不准违反行规
驾校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计划,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教学计划。
二、负责教学任务的下达,做好课程安排,并根据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