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项目与偿债能力管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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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投资的有价证券
设备
房屋
汽车
库存商品
企业的商标
盘亏的存货
问卷收回之后,王老师看到,大部分同学将现金、应收账款、库存商品、盘亏的存货归于流动资产,将设备、房屋、汽车、企业商标归于长期资产,对于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不确定栏内打√的人比较多。
只有一位同学只是将现金、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划分为流动资产,而对于其他项目均选择“不确定”。
王老师向该同学询问这样选择的理由,那位同学红着脸说,“我也说不好,我不知道其他项目的应该归属什么…”。
在大家的议论声中,王老师宣布,今天测试只有这位同学的回答是完全正确的。
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
所谓流动性,是指各类资产转换成现金的能力和速度。
流动性强调一项资产是不是货币资金,以及变成货币资金的难易程度。
按照流动性进行划分,流动资产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可以变成现金的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任何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的资产均称是长期资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开发新产品或增加新项目都要求适当的流动资金支持。
因此,在资产总额中必须有一部分是流动资产。
资产按流动性分类的作用在于:
一、向债权人提供有关清算变现能力的信息
资产按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主要是为了向债权人提供财务状况和与贷款安全有关的信息。
贷款安全性的主要标志是特定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特别是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
所以,资产不仅要按流动性划分,而且还要按变现能力的高低顺序划分出现金、应收账款等速动资产和其它类别的项目,以便进行计量和报告,从而满足债权人信贷决策的需要。
二、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揭示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成本,提供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
为了履行这一职能,也必须对资产进行适当分类。
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一方面可以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经营成果的质量和发展趋势。
例如,一个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的盈利金额很高,但是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由此导致企业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由此说明该企业的利润质量不好,甚至有潜亏的可能。
如果没有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的合理划分,就不能确切地反映财务状况对不同期间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的影响。
三、可以有效地预测现金流动
按资产的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说明各种资产变现的时间分布。
例如,流动资产大致代表可以在一个周期内完成循环而转换为现金的资产或者被消耗掉的资产;
长期资产则代表需要在相当长时间内才能完成循环周转金的资产。
通过对资产的不同的分类和报告,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金额和时间分布。
流动资产会计核算的内容较多,本章着重介绍货币资金与应收项目的核算,存货的核算在第五章中介绍,投资的有价证券将在第十章介绍。
第二节现金的核算与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持有适当数量的货币资金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做好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对合理使用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现金是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可以直接用于支付或结算。
拥有必要的现金,能够保证企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现金可以分为狭义的现金和广义的现金。
狭义的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
广义的现金是指除了库存现金之外,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能够用于立即支付并且能被接受的票证。
本章中的现金是指狭义的现金,即库存现金。
由于现金的流动性很强,国家对于现金的使用管理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企业与其他单位和内部职工的经济往来,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包括:
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办理现金收支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二、现金的核算
1.现金的分类核算
为了进行现金的分类核算,需要设置“现金”账户,对发生的每笔现金收入、支出业务,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然后据以记账。
收到现金应该借记“现金”账户,支付现金应该贷记“现金”账户。
[例3-1]现金业务的分类核算举例:
企业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48,000元,准备用以发放职工工资。
借:
现金48,000
贷:
银行存款48,000
(1)企业以现金48,000元发放职工工资。
应付工资48,000
(2)企业以现金支付销售部门业务费500元。
营业费用500
现金500
(3)企业收到一笔现金捐赠,金额为10,000元。
现金10,000
资本公积10,000
(4)将上项现金送存银行。
银行存款10,000
2.现金的序时核算
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随时掌握现金收支的动态和库存现金余额,保证现金的安全,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现金的序时核算就是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在现金日记账中登记的工作。
这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每天业务记录当天全部收付业务的工作结束之后,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月末“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企业比较常用的三栏式现金日记账格式如表3-1所示:
表3-1现金日记账
年
凭证
摘要
对方账户
借方
贷方
余额
月
日
种类
号数
6
1
银付
现付
现收
2
期初余额
提取现金
发放工资
支付销售业务费
收到捐赠款
送存银行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营业费用
资本公积
48000
10000
500
2000
本日合计
58000
58500
1500
三、现金的清查
为了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防止发生各种非法行为和记账错误,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现金清查主要方法是实地盘点,即将库存现金实有数与现金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人员必须在场。
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白条抵库,即使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
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现金盘点报告表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应认真填写,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员共同签章方能生效。
通过清查如发现库存金额与账面余额不符,出现长款或短款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经上级主管批准,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处理。
同时调整“现金”账户,做到账实相符。
对于已查明原因的长、短款,经批准后,按规定转销;
无法查明原因的长、短款,经批准一般作为企业营业外收、支处理。
[例3-2]举例说明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过程:
(1)某企业在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短缺150元。
原因待查。
编制会计分录:
待处理财损益150
现金150
(2)经查明,现金短缺有50元是出纳人员责任,应由其赔偿;
其余短缺款原因无法查明,经批准,作为非常损失处理。
其它应收款50
营业外支出100
待处理财产损溢150
(3)如现金清查时库存现金长余80元,原因待查。
现金80
待处理财产损溢80
(4)长款现金原因无法查明,经批准作为企业营业外收入处理。
营业外收入80
第三节银行存款的核算与管理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全部经济业务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往来,除现金收支范围内的各种现金收付行为以外,所有的结算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企业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部分,也必须送存银行。
企业应遵守银行结算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企业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最常见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票结算方式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这种结算方式是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结算普遍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具有手续简便灵活,收付款及时,便于款项结算的特点。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支票一律记名。
即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无记名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第二,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付款人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第三,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超过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企业对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回单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