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设置要求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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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场内道路驾驶必须考试上坡起步、曲线行驶、侧方停车、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圆饼路)、通过单边桥。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不得少于5公里;
3、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
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手动挡汽车必须考试侧方停车、上坡起步,小型自动挡汽车必须考试侧方停车,其它项目考试由考试员随机选取。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不得少于3公里。
三、科目三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设置
(一)圆饼路
目的:
考核驾驶人驾车通过连续障碍时,对各车轮行驶轨迹和内轮差位置的判断能力。
1、图形设计:
路宽=7米,圆饼直径=0.7米,B、C、D、E圆饼中点偏离路中心线1米;
饼高<
车辆最小离地间隙,通常小型车辆6厘米、其它车辆10厘米。
圆饼间距为相邻两块圆饼中心点投影在路中心线上之间的距离;
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所考核的圆饼间距为2倍车辆最前轮轴至最后轮轴距,小型汽车为2.5倍的车辆轴距。
(牵引车考试只设A、B、C三饼,圆饼间距为1.5倍轴距,轴距是牵引车前轴至挂车最后轴的轴距)
2、通过要求:
该路段共设置6(3)块圆饼,要求除小型车用一档外,其它车型驾驶用二档(含)以上档位车速,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压圆饼,并且不得超、压两侧路边缘线。
(二)单边桥
考核驾驶人对所驾驶的车辆,能准确运用方向,并对所有车轮位置的直线行驶轨迹的正确判断和掌握车辆不平行运行技术。
1、图形设计:
桥宽=0.2m(体现抓大放小的原则);
桥高≤车辆最小离地间隙,通常小型车辆桥高=0.08m,其它车辆桥高=0.12m;
甲乙桥错位=车辆轮距+1m;
甲乙全桥间距:
牵引车挂车为2倍轴距,小型车辆3倍轴距,其它车辆2.5倍轴距;
桥面长度=1.5倍车辆轴距;
坡道≤7%。
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边轮压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
小型车辆使用一档(含)以上档位,其他车用二档(含)以上档位。
(三)直角转弯
目的:
考核驾驶人在急弯路段能迅速运用方向并对车辆内、外轮差距进行正确判断。
路长≥1.5倍车长;
路宽:
小型车辆为1轴距+100cm,半挂牵引车路宽为牵引车轴距+3m,其它车辆为1轴距+50cm。
用低速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通过。
(四)侧方停车位
让驾驶人掌握将整车正确停于路右车位(库)中的技能,以适应日常驾驶生活中临时停车的需要。
车位(库)长
:
大型客车为1.5倍车长减1m,小型车辆为1.5倍车长加1m,其它车辆为1.5倍车长;
车位(库)宽=车宽+80cm;
车道宽=1.5倍车宽+80cm。
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在不碰、擦库位桩杆,车轮不压碰车道边线、库位边线的情况下,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整车移入右侧库位中。
(五)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考核驾驶人上坡路段驾御车辆的能力,正确地在固定地点靠边停稳车辆,以准确使用档位和离合器的能力,以适应在上坡路段等候放行时的操作需要。
定点停车桩杆距坡底>
1.5倍车长,全坡长>
30m。
驾驶人员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判断坡道陡坦、长短及路宽等道路情况,采取恰当的操作方法,控制车辆平稳停车和起步。
做到转向正确,换档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三者配合准确协调。
(六)限速通过限宽门
考核驾驶人在一定车速下对车身位置的正确判断能力。
1、图形设计:
路宽≥7m,门宽=车宽+60cm,共设置连续三个限宽门,三门之间各相距3倍车长,1、3两门设置于同一水平位置,2门与1、3门交错一个车宽位置。
驾驶人应驾驶车辆将车速控制在不低于20公里/小时,将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门悬杆。
(七)百米加减挡
考核驾驶人对车辆档位的熟练掌握
车辆由百米起点线处起步,在百米内完成从最低挡逐级到最高挡的加速,以及再从最高挡逐级到二挡的减速过程。
(八)起伏路驾驶
考核驾驶人掌握起伏路的驾驶要领和对起伏路面进行正确判断的能力,并做到制动、离合器、挡位三者配合适当。
通常情况下,顶宽、底宽为车轮直径加60cm;
深高度:
大型客车、小型车辆为6cm,其他车辆为12cm
设置时,应根据所通过车辆的离去角和接近角,在设置障碍时,要保证α角小于离去角,β角小于接近角。
同时,设置障碍的深度和高度要小于车辆的最小离地间隙。
车辆正常行驶在障碍物前20米内制动减速,用低速档或使用半连动通过,保证车辆平稳安全地通过障碍。
(九)曲线行驶
考核驾驶人方向的运用与对车轮轨迹运行的掌握
路宽:
大型车辆为4米,小型车辆为3.5米;
半径:
大型车辆为10米,小型车辆为7.5米;
弧长:
八分之三个圆周。
车辆从弯道的一端前进驶入,减速换挡,以低挡低速从另一端驶出。
行驶中不得挤压路边缘线,方向运用自如。
四、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骑、压一个圆饼的,扣20分;
3、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4、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1、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10分。
(三)直角转弯
1、车轮触压突出点的,考试不及格;
2、车轮每触压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3、倒车一次完成的,扣10分。
(四)侧方停车位
1、行驶中轮胎触压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20分;
2、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20分;
3、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5分。
(五)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车辆保险杆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3、车辆保险杆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过50厘米的,扣20分;
4、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30厘米内的,扣20分;
5、起步时后溜车小于30厘米的,扣20分。
(六)限速通过限宽门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2、每碰擦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七)百米加减挡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挡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扣20分。
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过,致使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扣20分;
3、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
4、提前减速不敢走车的,扣10分。
1、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辆挤压路边缘线的,扣20分;
2、控制方向时机不好,调整方向过早或过晚的,扣10分。
五、科目三考试场地应设置有满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规定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内容所需的设施及相应的标志、标线。
附件2
各科目考试约考程序和手续
一、预约科目一考试。
学员参加交通法规和相关安全常识学习10个课时以上的,由各理科点集中向车管所考试部门预约科目一考试。
二、预约科目二考试。
学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且符合公安部约考科目二相关规定,并且达到以下规定训练课时的,即:
1、大客(A准驾车型):
场地15个摩托小时以上;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20个摩托小时以上。
2、大货(B准驾车型):
3、小型车(C准驾车型):
场地10个摩托小时以上;
由学员所在驾校根据车管所考试部门确定的考试计划和考试时间,集中向车管所考试部门预约科目二考试。
三、预约科目三考试。
学员参加科目二考试合格,或按规定不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的学员,必须符合公安部约考科目三的相关规定,且训练课时达到以下要求的,即: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课时累计达到6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课时累计达到5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3、小型车(C、Z准驾车型):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课时累计达到4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约考时必须达到30个摩托小时以上。
四、申请增驾学员考试预约
1、非汽车类准驾申请汽车类准驾的,约考时必须达到的训练课时参照第五条第
(二)项中1、2、3款相应的规定办理。
2、汽车类准驾申请非汽车类准驾的,其训练摩托小时必须达到30个小时以上。
3、C、Z准驾申请B准驾车型的,约考时,场地训练摩托小时必须达到10小时以上;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摩托小时必须达到30小时以上(其中,约考科目二时,道路训练必须达到20个摩托小时以上)。
4、B准驾申请A准驾车型的,约考时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摩托小时必须达到40个小时以上。
5、由学员所在培训单位根据车管所考试部门确定分配的考试名额,按照大客、大货每车8人;
小型车每车4人,并按照学员训练时间长短排序,报送参考学员名单、训练课时、操行评语、教练员签名、驾校准考意见等,由车管所考试部门确定考试时间。
6、科目三考试必须分别通过场内道路考试和实际道路考试合格,才视作科目三考试合格,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考试依次进行,未通过场内道路考试的,不再进行实际道路考试。
五、不具备约考条件或未达到规定训练课时的学员,车管所考试部门不得安排考试。
每辆教练车每月最多安排考试一次。
六、补考预约
1、科目一考试不合格的学员,由车管所考试部门确定当场补考或另行约定补考时间。
2、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允许当场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学员每次补考前必须加训不合格科目5个摩托小时以上,再予安排预约补考,加训摩托小时未达到的,不予安排补考。
七、各科目考试依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科目的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原则上分别预约、分别进行,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学员可根据学员本人和培训单位的申请,安排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在同一天中进行,并不占用培训单位的考试名额。
1、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大客学员累计场地训练达到15个摩托小时以上,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达到6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3、大货学员累计场地训练达到15摩托小时以上;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达到6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4、小型车学员累计场地训练达到15个摩托小时以上;
道路(含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训练达到50个摩托小时(其中夜间训练课时达到5个摩托小时以上)以上。
申请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在同一天进行的学员,考试不合格的,其补考预约参照第五条第6点的规定办理。
八、考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