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劳动安全卫生和特殊保护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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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课:劳动安全卫生和特殊保护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陈耳金矿将矿山坑道发包给第三人后,没有尽到劳动安全保护监督职责,致使第三人违反国家防尘工作的有关规定,坑口大眼没有进行加水处理,造成严重粉尘污染,导致农民工患上了“矽肺”病,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

工人因操作不慎致右手臂重伤,工厂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为其垫付住院费用。

工人出院后,双方就如何赔偿进行多次商谈,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是工厂逃避责任还是工人要求太高?

一时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什么是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们可以看出,工伤的认定,不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只问伤残事故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发生。

所以工伤只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单位就有义务在48小时内给劳动者申报工伤,否则职工个人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己向劳动局申报工伤。

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案例:

某工作加工李某怀孕7个月,因工厂人手不足坚持要求上夜班,当时李某表示异议,要求换成日班,由于该市电力供应不足,棉纺厂白天有部分时间不能生产,人员调配不过来,厂领导又再要求李某克服困难,坚持上夜班。

2002年1月15日早上5时,李某下夜班,在回家的路上她一脚踩在排水沟里,当即受惊晕例,后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已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李某病愈后找到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希望彻底解决怀孕女工上夜班的问题。

提问:

各位同学你们认为该厂要求怀孕妇女上夜班,认为这种做法对吗?

(一)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矿山井下作业;

矿山井下作业;

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强度的作业;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连续负重每次超过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公斤的作业。

2.2.对女职工实行对女职工实行“四期四期”保护保护:

经期保护:

劳动法第60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孕期保护:

劳动法第61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期保护:

劳动法第62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哺乳期保护:

劳动法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保护:

1、劳动法第64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劳动法第65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工作满1年;

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承担体检费,体检期间算作工作时间,不得克扣工资)3、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请议一议:

为什么劳动法要提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条款?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2、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繁荣兴旺和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

案例1:

连续工作16小时,童工累死在作坊案例2:

老板丧尽天良,拐来儿童做苦工连续工作16小时,17岁打工妹累死在作坊7月9日中午12时,刘某从汉正街接了一批活回来。

刘丽她们马上开始赶工。

这天,武汉市气温高达摄氏36度,工作间里又闷又热,只有一台旧电扇“呼呼”地吹着热风。

由于那天接的活多,老板担心干不完,从中午一直干到晚上,大家一直没休息,吃了晚饭后又接着干。

刘丽那两天一直感冒,但因人手紧,她不能休息。

她负责给衣服锁边,一件又一件衣服送到她面前,她忙得一刻也不能停。

一直到凌晨4时,这批活儿终于赶完了,刘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爬上阁楼休息,却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

老板找来几个人将她送到附近一家诊所,医生给她用药后,见仍昏迷不醒,催促赶快转院。

6点钟左右,老板让人将刘丽送到武汉市第一医院,自己却悄悄回去了。

这时,刘丽的体温已达42度,每分钟心跳220次,医院立即下了病危通知书,上午9时20分,刘丽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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