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要求、组织实施PPT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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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共享服务云平台。
进行统一时点变更。
开展调查成果汇总及各类统计汇总分析。
开展调查成果核查。
开展调查成果预检及验收。
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
三次调查主三次调查主要工作内容要工作内容1110开展海岛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一)主要技术指标
(一)主要技术指标2.地类图斑3.调查精度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5.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1.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00平方米: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400平方米:
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600平方米:
其他地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
执行GB/T13989-2012标准。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二)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二)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外交部海军司令部航海保障部民政部国界沿海零米线和海岛界线县(区、市)人民政府乡(镇)级调查界线省、市(地)、县级调查界线各级控制界线制作完成后应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调查界线的调整调查界线的调整调查界线制作及控调查界线制作及控制面积确定制面积确定省级控制界线和面积县级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沿海地区陆地与岛屿分别控制全国土地调查办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提供制作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三)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三)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在最新DOM基础上套合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现状分类标准,对比数据库地类与最新高分辨率DOM地物特征的一致性,提取不一致图斑,依据影像特征勾绘图斑边界;
根据数据库地类影像特征判读土地利用类型,内业判断地类或2种地类选项。
全国土地调查办在最新DOM、不一致矢量图斑和参考地类信息基础上制作调查底图,下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
1.1.遥感数据采购和正射影像图制作遥感数据采购和正射影像图制作2.2.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农村土地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城镇内部土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国家统一采购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地方可自行采购。
地方自行收集2014年以后、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正射影像。
地方可自行采购最新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用于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四)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四)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类调绘及补测地类调绘及补测变化图斑的调查举证变化图斑的调查举证12各县(市、区)以全国土地调查办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将调查底图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
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图斑综合调绘及补测。
按利用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下发的互联网+举证软件,拍摄包含图斑实地GPS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报送至统一举证平台。
*注意必须举证的情况。
注意必须举证的情况。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五)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五)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工作分类汇总。
采用室内勾绘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的每一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六)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六)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城镇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
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1.1.关于坡度图及关于坡度图及耕地坡度分级确耕地坡度分级确定定按照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制作坡度图。
将坡度图与耕地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
3.3.关于可调整关于可调整地类地类原则上只继承最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现存可调整地类,不再新认定可调整地类。
2.2.关于田坎关于田坎原则上耕地坡度2度的没有田坎,2度以上的田坎以田坎系数表示。
田坎不能按图斑或单线表示。
田坎系数原则上继续沿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测定的田坎系数。
4.4.建设用地调建设用地调查查禁止将堆土区调查为建设用地。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8.8.关于军事用地调关于军事用地调查查军事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由军队负责调查,并将成果移交到所在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
7.7.关于各类自然保护关于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界线区范围界线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的方式录入土地调查数据库。
6.6.关于地类认定关于地类认定程序程序按照耕、园、林、草优先次序。
5.5.关于图斑标注关于图斑标注耕地标注建设用地标注园地标注草地细化调查标注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七)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9.9.关于设施农用地关于设施农用地调查调查各地应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开展设施农用地调查。
12.12.关于线状地关于线状地物调查物调查线状地物以图斑形式表示。
宽度大于8米的,需调查为公路。
11.11.关于农用地调关于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查为未利用地对于将原有数据库中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的,各地应说明原因,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形成报告,报至全国土地调查办。
10.10.关于临时用关于临时用地调查地调查对于实地为临时用地的,应维持原地类不变。
对于临时用地,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专项用地调查010203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耕地图斑,开展细化调查,并标注相应属性。
耕地细化调查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定级调查评价六、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修订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17)。
数据库建库软件。
建立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满足多部门共享。
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七、检查与核查1.县市级自检2.省级全面检查3.国家级核查内业核查以遥感影像和互联网+举证照片为依据,全面检查图斑地类与影像及实地举证照片的一致性。
对内业核查结果不修改的,根据举证材料,进行内业复核;
复核不能通过的,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队伍依据核查结果,对调查成果进行修正,并返回地方进行确认。
4.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八、统一时点更新三次调查数据统一时点为三次调查数据统一时点为20192019年年1212月月3131日。
日。
地方利用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正射影像图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提取结果,与三次调查数据库对比,通过实地补充调查,完成三次调查完成时点与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行政界线、图斑界线、地类信息和权属界线的变化调查,通过增量的形式上报。
九、成果汇总成果汇总成果汇总土地调查成果汇总专项调查成果汇总汇总内容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和成果分析成果汇总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始调查成果汇总。
第二阶段为统一时点调查成果汇总。
十、主要成果3.图件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等。
2.数据成果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等。
5.数据库成果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像为一体的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
4.文字成果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等。
1.重要标准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等。
国家成果国家成果十一、三次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二)衔接内容及要求研究制定统一方法,建立统一的统计和分析口径,针对技术标准提升、政策要求变化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两次调查数据偏差,进行合理纠偏和修匀,保证数据可比性和延续性;
应建立土地分类对照表,根据技术规程要求,对各地类进行对照检查,经调整、补充调查后转换成三次调查要求的分类;
调查界线应依据最新提供的国界、沿海滩涂、各级行政区等界线资料,对原调查的相应界线进行替换,并计算和调整各级调查区域的控制面积;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在此基础上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一)衔接原则
(一)衔接原则“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的原则。
的原则。
十二、实施计划从2017年10月9日到2019年底,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并将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报国务院。
201720182019开展组织准备、技术标准准备、宣传工作、启动遥感数据采集和制作工作、启动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收集界线资料等。
完成遥感数据采集和底图制作、完成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全面启动调查工作(县级3个月调查,省级2个月检查完善)、国家级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开发、组织核查工作、全面开展西藏和新疆地区的土地调查工作、启动全国汇总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完成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成果的核查和验收,开展统一时点变更。
十三、保障措施统一分发成果国家核查验收地类在线举证地方实地调查内业判读地类全国统一领导全国统一领导1234部门分工协作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工作组织实施形式统一制作底图国家整体控制按照流程推进:
按照流程推进:
(一)实施要求
(一)实施要求十三、保障措施
(二)国家和地方责任分工
(二)国家和地方责任分工国家负责的工作国家负责的工作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省级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备案;
统一采购遥感影像资料和生产正射影像图;
统一制作调查底图;
统一制作控制面积;
开展检查和指导;
指导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调查成果核查;
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国家级数据汇总和上报;
组织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总结表彰等工作。
地方负责的工作地方负责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