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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立法的基础和根据,其他法律无论是立法原则还是立法内容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2)法律这里的法律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法律在我们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仅次于宪法的地位。

法律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上位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要根据法律来制定,并不能和法律相抵触。

法律按照宪法的规定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公民生活中最具重大意义的事项,如刑法、民法等。

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如安全生产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指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通过正式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两种:

一种是是国务院通过正式程序制定的;

另一种是通过非正式程序制定的诸如通知、批复等文件。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称作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规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6)规章规章有两种:

地方规章和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虽然目前我国没有技术法规的正式用语且未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的范畴,但是国家制定的许多职业健康安全立法却将职业健康安全标准作为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而载入法律。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由于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所以具有了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

因此,将法定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纳入职业健康安全法律体系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体系。

3)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法定职业健康安全标准主要是指强制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领域内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

4)我国的立法体制)我国的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有关法律制定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结构。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

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体制。

5)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3)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4)法制统一原则;

(5)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前瞻性相结合原则;

(6)立法机关与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立法的监督关系二、法律的运行机制法是在运行中实现自身的价值的。

法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行,要把法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就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机制,这就是法的运行机制。

法的运行机制由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相对独立又密切相关的部分构成。

二、法律的运行机制1.法律效力2.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3.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1.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广义的法律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泛指其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具体生效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间适用。

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2.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指的是各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均应该遵守的原则,在法理上与惯例上具有最广泛的意义。

通常认为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优于前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等。

(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指的是从时间效力上而言,法律只能适用于它颁布之后所发生的事项,而不得溯及适用于该法律施行以前所发生的事项。

(2)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又称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指的是关于同一事项,如果有(同一层次)两种不同规定的法律存在,那么在进行法律选择的时候,应该以两种法律公布施行的时间先后为标准。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根据法的调整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对一般的人和事在不特别限定地区和期间内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是对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即是指对同一事项两种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时,应该优先适用特别的规定。

3.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1)法律责任

(2)法律制裁(3)法律监督

(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着由于法律规定所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后果。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

a.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b.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1)法律责任c.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2)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a.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违法者或应该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法律制裁b.刑事制裁或称刑罚,它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行为者根据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措施。

c.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根据行政违法的社会危害程度、实施制裁的方式等不同,行政制裁又可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三种。

d.违宪制裁是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措施主要有:

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

违宪制裁是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法律制裁。

(3)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又叫法制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制运作过程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法律监督是法律运行中重要的保障力量,能够督促各方主体及时地履行义务,合适地享有权利,从而使法律的目的和理想得以实现。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HSE管理体系中的运用HSE管理体系中每个过程应用PDCA科学工作程序在过程的“策划”中,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融入过程对过程实施检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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