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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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总

 

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总

 

依安县妇幼保健院

 

1.医疗废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1

2.科室、医技部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3.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4.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5

5.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制度…………………………6

6.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制度…………………………………7

6.医疗废物运送管理制度…………………………………9

6.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制度…………………………………10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管理制度……………………11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工作要求……………………13

8.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5

9.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17

10.主要负责人的职责………………………………………20

11.医疗废物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的职责……………………21

12.医疗人员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职责………………24

13.医疗废物回收人员的工作职责…………………………26

13.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工作职责…………………………27

14.医疗废物贮存场所管理人员的职责……………………28

15.医疗废物管理监督人员的职责…………………………30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王志龙

副组长:

武斌

成员:

唐淑兰郑秀芝

边莹曹雪峰

田宏闫玉杰

李雪华

 

依安县妇幼保健院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3、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4、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5、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6、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依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产生地(各科护士治疗室、检验科、手术室、妇产科产房、人流室、防疫站、医技科等科室)

操作人员分类收集

分类分色置入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

黄色:

医疗垃圾

黑色:

生活垃圾

↓(按指定路线运转)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

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五、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六、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八、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回收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二、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四、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五、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六、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

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运送制度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定贮存地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定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次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5、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应穿工作服、工作裤、防护服,戴帽子、口罩和橡胶手套,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适时手消毒,运送结束后及时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医疗废物贮存管理制度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

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照射,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通水,设有水池、地漏等设施,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便于冲刷、清洗和消毒。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管理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实行日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情况填写日报表,每月汇总填写月报表上报给监控部门。

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臵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及时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墙面和地面可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拖擦;空气消毒可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存放,必要时加袋再封扎,挂放警示标志。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

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标识醒目。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开窗通风,干燥备用。

9、工作人员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臵,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登记表及每日收集量月汇总统计表,报送监控部门备案。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各科室,要和医疗废物专管人员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工作。

2、垃圾仓专管人员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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