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公开租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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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公开租赁
招标公告及文件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业主设起租价)
1、招租标的为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承租权,标的起租价为每年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租赁经营期限原则上为叁年,租赁合同每学年签订一次。
2、招租标的位置和面积:
位于遂昌县妙高上南门路8号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超市。
超市经营面积140平方米,另有存货间1间(约10平方米)。
承租后超市的经营性质保持不变。
4、2016年10月底前必须成功创建“遂昌县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店”,如创建未成功,学校将立即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并全额扣履约保证金。
5、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09人,预计2016年秋在校学生2000人左右,住校学生约1380人左右。
住校生用餐实行包餐制。
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有一个“3+2”班级学生约40人升学考后离校顶岗实习。
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职高二就业班学生约400人将陆续离校顶岗实习,职高三“3+2”、五年一贯制班级学生约120人升学考后毕业离校。
二、对参加竞租者的资格要求
1、《丽食安委【2013】54号》文件确定的16家丽水市“品牌超市进校园”企业;
2、经遂昌县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品牌超市进校园”企业。
三、投标保证金
1、参加竞租者需交纳资料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退还及使用
(1)提交:
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时间:
投标人在开标前交至下列帐号(以到帐时间为准)。
方式:
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账户名称:
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遂昌支行
账号:
375358361206。
望交纳保证金的同时在备注栏内需注明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项目的保证金。
(2)退还(不计息):
除有关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未中标的投标人开标后第二个工作日予以退还。
(3)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足额到达账户并向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索要缴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未在开标前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竞租成交者按规定签署租赁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学校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不按承包合同实施,或造成学校固定资产损失与流失等等扣除。
具体使用办法见合同。
3、如参加竞标的企业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存在串标、抬标或其它弄虚作假的情况。
②中标的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租赁合同。
③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④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4、标书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上午10时。
5、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上午10时。
6、开标地点: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君子路96号)一楼开标室。
四、竞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方应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制竞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拟格式)
(一)竞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文件由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三部份组成。
1、商务报价文件
投标方的商务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均需加盖公章)。
(1)竞标响应函;
(2)竞标(开标)一览表。
2、投标方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和服务方案,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2)经营管理方案;设备、人员等投入情况;
(3)安全目标和措施;
(4)服务项目与学校特质相关性;服务承诺等;
(5)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方的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声明书;
(4)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通过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要求的竞租者(投标方)的特定条件;
(7)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8)投标方近年业绩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或其它资产状况证明)
(9)投标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
(10)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二)竞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竞标文件以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竞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招标公告及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公告及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提供。
(三)竞标报价
1.竞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按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报价为全面完整地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价位。
(四)竞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方应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竞标文件并标注页码,竞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竞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方的责任。
2.投标方应按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三个文件单独装订成成册),竞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一册,副本一册。
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竞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竞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竞标文件正本除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竞标文件须由投标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方应写全称。
5.竞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竞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6、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在投标文件中的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竞标文件的包装
竞标文件应装入文件袋内用封条加以密封。
竞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方名称、竞标项目名称字样,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六)竞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招标公告及文件要求的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竞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竞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竞标文件;
4、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与本招标公告及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或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其报价不符合招标单位实际情况的;
6、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7、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需签字而未签字的、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正副本标书数量不足的、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开标时投标方全权代表未到现场或全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10、报价低于起租价的;
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2、投标人与本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参加竞租者的资格不符的;
13、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或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错误修正
竞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竞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高于小写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投标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商务报价对投标方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方不接受修正后的商务报价,则其竞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五、项目经营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严格履行《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超市租赁合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审批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3、中标人必须在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直营店,注册分公司,不得将超市分割出租、转租转包或挪作他用;
4、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5、经营项目或商品价格不得超过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附近的大型超市(世纪联华)的价格(打折促销的除外),超市门前不得摆放一切物品;
6、超市经营范围:
各类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副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日常生活学习用品等。
不得经营或销售“三无”产品;不得销售现场加工食品和散装饮料;不得经营或销售烟酒、瓜子、口香糖、热得快、伍角及以下商品等等不适合学生消费或学校禁止的商品;
7、超市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8、中标人必须负责超市周边50米范围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和超市门口垃圾桶的倾倒工作;
9、超市水、电费按照遂昌县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由中标人自理,目前水价:
2.2元/吨,目前电价:
0.538元/度,按每学期实际用量缴纳。
水电表由采购人统一安装。
遇国家水电费价格调整,按幅度调整。
10、超市装修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须符合消防和建筑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不得对超市内现有的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进行随意破坏和改动。
所有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租赁合同终止时,由中标人投资装修的财产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11、超市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投资购置,租赁合同终止时,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
12、超市由出租方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每年统一进行加压换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13、中标人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中标人自行办理。
14、超市的公共广告标识牌由学校统一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其它特别要求:
(1)能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商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同意使用我校的校园卡进行销售,使用出租方一卡通POS机。
(3)爱护公共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
学校提供设备如需提供维修服务,按学校维修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执行。
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由学校核定价格后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无条件地接受采购单位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商品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
(5)投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如发现有转租、转包现象一经查实,出租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办毕营业执照后才能正常营业,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相关证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评审方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将对各投标方的竞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方的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本投标公告及文件的投标方,由各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记名打分,投标方技术资信的最终评分值为评审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最后根据技术资信分和竞标报价分,得分最高的1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形成竞标评审意见。
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小组可推荐得分第2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综合评分法方法说明:
1、评审小组首先对竞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竞标响应本招标公告及文件实质性内容未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或格式严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