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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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一、委托单位/个人概况
单位(个人名称)
衡南县泉溪供销合作社
电话
13786485708
房屋地址
泉溪镇供销社办公室院内
委鉴日期
2010年11月6日
二、房屋概况
房屋用途
职工住宅
建造年代
六十至七十年代
结构分类
砖木、混合结构
建筑面积
5301m2
平面型式
层数
一、三层(若干幢)
产权性质
集体所有房产
产权证编号
三、其他
四、危房情况:
衡南县泉溪供销合作社现有办公楼及职工住宅楼,分别建于六十及七十年代,现已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其房屋地基基础局部有不均匀沉降现象,承重墙体粉化严重,有多处斜向裂缝,木屋盖瓦枕树、挂瓦条等木质结构构件腐朽、损毁严重,瓦屋面下绕明显,漏水严重。
该宗地内的房屋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
无修缮价值。
五、损坏原因分析:
该宗地内的房屋已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地基基础经常受雨水浸蚀,导致地基基础下沉,墙体裂缝。
木屋盖瓦枕树、挂瓦条等木质结构构件因年久失修,造成木质结构构件腐朽、损毁严重,瓦屋面破损漏水。
建议该供销合作社小院参照棚户区进行整体改造。
六、鉴定结论:
根据JGJ125-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经鉴定该房屋为D级危房。
七、处理意见:
建议整体拆除。
八、检测鉴定人员:
贺跃庭、周东
九、鉴定单位技术人员签章
鉴定人:
徐毅、贺跃庭、周东
审核人:
贺跃庭
审定人:
徐毅
鉴定单位(公章)
鉴定日期:
2010年11月8日
关于申请棚户区改造的报告
衡南县人民政府:
衡南县泉溪供销社座落在泉溪镇的副食品加工厂、商品仓库、幼儿园、职工宿舍等占地3560m2,建筑面积5301m2,准备兴建职工安置性住宅137套,面积12800m2。
以上房产都是建于六、七十年代的棚房,且都属D级危房(衡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结果),为了保障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让职工住有所居。
支部理事会决定:
按照企业、职工筹资,政府帮助扶持的原则,将以上房产作为棚户改造项目申请。
特此报告,恳请批准!
衡南县泉溪供销合作社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