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税务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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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税务局.doc

切实履行综合治税职责保障地税事业健康发展

提案人:

XXX

界别:

XXX

电话:

XXXXXXX

地址:

XXX

邮编:

XXX

《税收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收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税务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这是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社会综合治税予以确定;20XX年X月XX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税收保障办法的通知》;XX月XX日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税收保障办法的通知》,市县政府与税务机关围绕综合治税这一主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总体上讲仍处于初始阶段,有些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一、当前综合治税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综合治税的信息来源不全面。

按照《XX市税收保障办法》规定,包括发改、教育、司法等28个部门都要定期向税务机关传递涉税信息,但是,目前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单位主要集中于工商、土管、财政、房管、交通等部门,其他部门交流较少;各部门的协作业务主要集中于工商登记、股权转让、房土权属转移等基础数据的传递,缺乏向纵深方面的挖掘;部分单位还以经费人员不足、数据统计困难或信息保密等问题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综合治税的开展。

(二)综合治税的配套制度不完善。

虽然成立了综合治税办公室,建起了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但配套制度不完善,制度的执行缺乏支撑。

例如《XX市税收保障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对税收保障机制的运行提供经费支持”。

到底怎样支持?

操作中困难重重。

目前,XX局的经费保障办法主要是依据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收入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地税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6%安排,特别注明烟叶税不计入考核,不安排征收经费。

201X年“营改增”重大政策调整全面到位,地税收入规模从201X年的XXXX万元,下降到XXXX年的XXXX万元,其中县级收入XXXX万元,剔除烟叶税、集中征收的耕契“两税”等,XX县地税局能从同级财政争取的资金仅XXX万元左右,比“营改增”前减少XX%以上。

按目前经费保障办法看,根本无法保障协税护税相关费用。

(三)综合治税的考核机制操作性不强。

《XXX市税收保障办法》对税收保障工作规定了五条考核内容,比较全面,但是操作性不强。

例如第十四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和推行税收保障奖惩制度,对负有税收保障责任和义务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税收协助的情况和成效进行考评和奖惩。

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将税收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但是,具体的操作缺乏指导性意见。

二、完善综合治税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确保信息来源畅通。

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明确涉税信息共享的程序、方法、原则、考核等内容;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格式、内容、期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提高信息质量,便于后期整理和分析;税务机关对所获得的信息存有疑问可将信息退回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综合治税体系健全。

尽快出台综合治税的配套制度,明确各综合治税单位税务事业费的来源、依据、支付办法,建议统一由财政部门从财源培育费用中列支,不再扣减地税经费;充分考虑“营改增”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的实际,建议政府及时修订地税部门经费保障办法。

可以参照兄弟市县,每月定额拨付地税局经费XXX万元,年底根据县级收入完成情况,按照XXX的返还比例予以清算;对于“烟叶税收入不计入地税经费预算”的问题,建议予以修改完善,将所有由地税部门征收的税收纳入经费保障之中;XXX年地税部门组织入库社保费XXXX万元,对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建议将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费、基金收入纳入经费保障预算之中。

(三)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综合治税高效运转。

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赋予3分以上的分值,并把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指标相挂钩;把社会综合治税纳入县委政府督察督办工作之中,由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对协护税部门的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对协护税工作突出的部门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对协护税工作滞后的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扣减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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