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PPT格式课件下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PPT格式课件下载.ppt(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的期待。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四个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监督考核;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收。
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等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等1414条法规条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3232种种违法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与原法相比,行为做出了规定,与原法相比,新增新增77种种违法行为。
特别是对违法行为。
特别是对企业主要负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未能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未能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逾期未予整,逾期未予整改而导致事故的,将给予撤职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改而导致事故的,将给予撤职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责:
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和操作规程;
3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4)保证本单位)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事故隐患;
6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7)及)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体现了总书记提出的体现了总书记提出的“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
的要求。
企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负责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发生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再担任本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再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免职、追究责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免职、追究责任。
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引发事故、谎报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的,要从任。
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引发事故、谎报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1.确立了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要求:
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2.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权力。
扩大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象范围(即行业主管部门、直线主管部门)。
增加了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的单位,监管部门可以对其依法采取停电停供等强制措施。
一、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法主要变化
(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3.赋予了乡镇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情况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劳务派遣单位未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加大了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不符合事实的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3.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发生的事故级别处罚金额一般事故上一年年收入的30%较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的40%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的60%特别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的80%一、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二、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三、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录省条例的推出:
2014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制定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立法进程紧跟新安法修改步伐,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了新一轮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
新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全省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突出了煤矿、危险化学品、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三个重点行业领域。
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对危化行业做出特别规定的原因:
对危化行业做出特别规定的原因:
我省是石化大省,中石油大庆油田、石化和炼化公我省是石化大省,中石油大庆油田、石化和炼化公司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企业多,司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企业多,石油、天然气管道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占压隐患多,治理难度高。
为此,条例设立专节,对化工压隐患多,治理难度高。
为此,条例设立专节,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保障作出了特别规定。
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保障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
(一)是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发展布局,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
(一)是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发展布局,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其他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其他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第四十三条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第四十三条设立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结构规划;
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
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标准规定。
第四十四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第四十四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进入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规定和城区内人员密集区域的化工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逐步进入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化工园区应当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化工生产、储存单位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一化工园区内。
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二、省条例对危化行业做出的特别规定
(二)严格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立特
(二)严格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殊作业审批制度。
第四十五条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第四十五条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管理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变更等情况发生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并组织,并组织实施。
实施。
第四十八条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第四十八条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建立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特殊作业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