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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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队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二、挂靠单位(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湖北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二级以下)。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二)、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4、在本公司工作过的员工挂靠公司,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5、具有一定的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A)”。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六)、落实“一图四牌”,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
(七)、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
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并按周向管理单位汇报施工进度情况。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四)、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挂靠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资金管理
按《内部承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奖罚外,公司对挂靠单位(人)实行工期、质量和安全等风险保证金制度。
(一)、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人)需用现金向公司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二)、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额度在工程付款时由公司按比例扣留,《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低于下述约定的按下述约定扣留。
1、工期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3%,因挂靠单位(人)拖延影响总体进度和企业信誉或建设单位罚款的酌情加重扣罚。
2、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5%,质量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全部扣罚。
3、安全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2%,甲方检查后作罚款处理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罚安全保证金的30%,省、市检查未予通过或在市级以上(含城乡建委)被通报批评的全部扣罚。
(三)、风险保证金即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在竣工结算时,除扣除部分外,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四)、挂靠单位(人)在依法缴纳税金和按合同及时上交承包额的前提下,对施工承包方的工程成本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建配合费等)均由挂靠单位(人)承担。
(五)、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根据《合同》确定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
(六)、工程款项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帐户,再按比例扣除承包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人)根据工程完工量,施工方案、竣工资料、缺陷整改情况等情况申请提取运行。
(七)、挂靠单位对公司的挂靠上交额为承包范围工程造价的2-3%
(八)、预算定额中的规定的税种,按国家规定税率由公司代扣代交。
(九)、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包括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所造成的资金短缺)由挂靠单位(人)自行解决。
十、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挂靠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
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湖北省荆州市博涵劳务公司企业管理部
2016年02月25日
附:
挂靠施工单位违规处罚标准
(一)有下列行为、现象之一的,一人、一事、一次为一处罚单位,一处罚单位的处罚额度为200--500元,对下列中违反属施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将予以暂停开工或停工处理。
1.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网络不健全、没有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人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
3.安全管理资料记录不齐全;
4.施工人员到工地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未接受安全交底而盲目上岗;
5.施工中,未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逐条落实;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6.施工现场未派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未佩带标志的;
7.隐患整改不及时;罚款(或罚款单不签字)三天内不上报;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9.进工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帽带;
10.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或安全带挂钩不规范;
11.高空作业不穿软底鞋就上岗者;
12.高空坠物;
13.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整齐进入施工现场者;
14.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操作;
15.无证擅自操作绞磨或施工机械设备者;
16.起重吊装无施工方案及计算书;
17.吊装区域无警示性标志的,吊装时,人在吊物下随意走动;
18.电气设备移动时未断电;
19.移动电气箱未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
20.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无接地线;
21.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装置;
22.配电箱无接地装置;
23.配电箱内保护装置不齐;
24.配电箱内元器件残缺不齐;
25.电焊机无降压保护装置;
26.电线绝缘层破损仍在继续使用;
27.电线乱接乱拉;
28.移动电具破损仍在继续使用;
29.机械设备防护装置残缺不齐,无安全操作规程;
30.无灭火器材或配备不合理;
31.易燃危险物品存放不规范;
32.在禁烟区域擅自吸烟,动用明火;
33.高空电焊作业,无配备有效接火灭火装置;
34.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氧气、乙炔瓶摆放不规范,未达到安全距离;
35.施工区域无警戒标志或不规范,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设施不牢固;
36.在砂轮切割机上磨削工具、材料;
37.擅自改变施工机械用途;
38.杆塔基坑或洞口、邻边无盖板或刚性围栏,或刚性围栏设置不规范;
39.不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或擅自移动消防器材;
40.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41.消防器材过期失效仍在使用的;
42.无照驾驶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者,违反交通有关规定的;
43.施工区域杂乱无章;机具、材料堆放杂乱、标识不清;
44.在施工现场睡觉或躺平休息的,在施工现场用餐的;
45.赌博、酗酒、斗殴等行为;
46.违反建设单位规章制度;
47.违反公司治安条例及社会相关治安条例的包括偷盗等行为;
48.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未做到“三白”,无卫生制度与许可证;
49.食物未按规定生、熟分开,食堂未按规定将菜样存放冰箱内留样的;
50.宿舍无值勤制度与违反卫生与管理制度的;
51.使用电加热器和煤油炉等取暖器具的;违章使用小风扇等小电器的及违章使用明火的;
52.擅自带未满16周岁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3.男女混居的;
54.公开播发黄色影、带、盘和反动言行的;
55.宿舍内擅自乱接乱拉电线的;
56.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纪;
57.不服从公司等上级单位管理与不配合管理人员检查与调查处理的;
58.不按规定组织班前会及安全技术交底或未经批准不参加定期例会等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