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六大系统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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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机负荷线上安设两台KT。
二、人员定位系统
1)实现井下坑道作业面工作人员的精确定位,及时准确提供井下人员的数量、位置、分布情况和每个人员任意时刻所在的位置及各时间段的活动轨迹,为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保证抢险救灾和安全救护工作的高效运作。
2)提供直观的巷道图,可随时方便的观察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和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
同时,以简便快速的数据处理和查询手段提高协助救援工作的效率。
3)矿井移动目标实时监视和屏幕显示:
系统程序通过监控机显示巷道和通信分站示意图,显示通信分站周围移动目标的相关信息。
显示各通信分站在巷道内的分布情况以及个通信分站的状态;
显示大巷内各人员编号及其当前所在的位置;
显示各作业面人员分布表。
4)实现各部门工作人员考勤功能,能够出具各部门及个人的各种综合、明细考勤报表,为管理层对生产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5)实现井下定点考勤功能,可以帮助监督特殊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工作,以达到强化井下作业管理的目的。
6)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回放:
系统具有数据存储和回放功能。
系统可存储一周人员分布情况。
调度员可随时回放该段时间内任一时段的人员分布情况,以便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7)突发情况报警功能,井下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瓦斯爆炸、冒顶、透水等)可通过矿用本安型定位卡上的报警按钮进行报警。
8)发出报警信息功能,井上人员一旦知道有险情发生,可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只要他们都带有定位仪、识别卡),为逃生提供宝贵时间。
9)异常数据自动报警功能,如限制区域和下井时间超长报警。
10)
人机对话:
用人机对话方式调用各种菜单,并按菜单和输入提示选择功能。
11)自诊断:
检测网络上的通信分站工作是否正常。
12)打印:
可根据要求打印历史记录。
本矿所有人员下井必须佩戴人员定位仪,发生突发事件可通过人员定位仪确定其准确位置,在皮带巷安装分机可随时掌握本工作面人员情况。
三、通信系统
通信有效距离应不小于10km;
无线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0m。
容量:
系统中信号装置数量、终端设备数量、信号装置或系统内终端设备并发数量由相关标准规定。
终端设备输出功率:
系统终端设备的输出攻略由相关标准规定。
信号设备输出功率:
系统信号设备的输出功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无线设备工作频率:
系统中无线设备的工作频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电网停电后,系统中设备的备用电源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小时。
安设两部有线电话,第一部安设在总回风巷皮带巷皮带机头处,便于皮带开停时互相联系。
第二部安设在距工作面50m处,便于联系皮带机头开停皮带。
并每隔200m安设一组矿用隔爆式扩音器。
四、紧急避险
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层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所有矿井在各水平井底车场设置固定式避难硐室。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室,设置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址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若必须设置在煤层中时,应有防瓦斯涌出、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检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括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识,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五、压风自救系统
1、要求打到的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组成:
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音、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1)压风自救系统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2)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时,面罩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
3)压风自救装置应有减压、节流、消噪音、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4)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5)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6)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7)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8)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9)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噪声应小于85Db(A)。
10)压风自救装置的管路规格为:
压风自救主管路为¢150mm;
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100mm;
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50mm。
2、本地工作面使用情况: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XX回风巷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0-1.0m之间,便于现场人员自救使用;
压风自救装置下面不得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的现象。
安装位置为自风口开始,距掌子头25-50m的距离安装三组(每组可供六人使用)压风自救装置,然后每隔200m安装一组(可供六人使用)压风自救装置,皮带输送机机头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必须稳固可靠,便于现场人员自救使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六、供水施救系统
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6)装置的外表面涂、底层应均匀、牢固。
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9)供水水源应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通畅。
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为同一管路,水源同为来自地面附近200m3静压蓄水池,供应井下自来水施救。
主管路巡视由防尘排水队安排专人进行,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有发生上述现象的能现场处理的可现场处理。
供水系统管路铺设要平直牢固,岩巷段要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水救援设施,保证齐全完好,阀门手柄防线一致,并与管路保持平衡。
饮水管路必须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