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13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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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举报与处理制度………………………………………………………12
九、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13
十、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管理制度…………………………………………16
十一、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18
十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9
十三、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1
十四、“三违”人员集中培训管理制度…………………………………………22
十五、安全隐患重点监控闭环管理制度………………………………………23
十六、安全检查处罚规定………………………………………………………24
(一)采掘生产……………………………………………………………24
(二)机电运输……………………………………………………………27
(三)一通三防………………………………………………………………35
(四)安全质量………………………………………………………………39
十七、安质科岗位责任制………………………………………………………43
(一)安质科长岗位责任制…………………………………………………43
(二)安质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44
(三)安质科技术员岗位责任制…………………………………………45
(四)安检员岗位责任制…………………………………………………46
十八、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7
十九、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9
二十、常务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0
二十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1
二十二、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2
二十三、开拓掘进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4
二十四、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6
二十五、矿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7
二十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58
二十七、纪委书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9
二十八、后勤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0
二十九、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1
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矿井安全隐患的重要会议,安全办公会一般只安排、研究与安全工程质量有关的事项或问题。
二、安全办公会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每周三的下午4:
00准时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矿领导及科、队长必须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向安全副总经理请假同意后,由副职参加会议。
三、安全办公会议议程:
1、安质科通报上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及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2、各部门通报检查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3、安质科通报周检所查问题。
4、研究解决其它重要安全问题。
5、矿领导作安全工作安排。
四、凡是安全办公会上研究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和困难时,有关科队可以提出,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安质科以安全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和相关区队,各部门、区队必须按时完成,并由安质科跟踪监督落实,下次办公会由安质科通报上次研究的问题落实情况。
五、会议纪律:
安全办公会提前5分钟点名,无故旷会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10元。
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至静音状态,否则,每响一次罚款50元。
六、安全办公会上所通报情况由安质科、综合办公室做详细记录。
最后安质科下发安全办公会议纪要。
二、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一、矿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年初研究制定全矿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区队。
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月安全目标,并随当月作业计划下达。
二、安全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并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各系统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全年总体安全目标、月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由安质科结合全年安全目标及当月生产实际合理制定。
三、对安全目标实行分级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总目标要分解到各系统、区队进行考核,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系统、系统保全矿的格局。
四、实施安全目标奖惩:
1、全年总目标:
对矿领导的考核严格按照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考核;
对业务部门、区队负责人的考核严格按照与矿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2、月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五、矿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设置专用帐户,奖励基金按50%的比例从安全罚款中提取。
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并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
每月25日前、由总经理亲自带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各副总工程师及各科室、区队负责人现场办公1次,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并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2、安全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为需要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矿,由矿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的问题;
B级为由各业务部门解决的问题;
C级为区队直接解决的问题。
3、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划分为十类: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类。
4、各业务部门职责如下:
生产科负责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方面顶板隐患的排查;
通防科负责通风、瓦斯、煤尘、放炮、井下内因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
机电运输科负责机电、运输以及业务保安范围内火灾隐患的排查;
地测防治水负责水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安质科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
调度室负责“冬季四防”、“夏季三防”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
5、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确认
(1)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每月由总经理组织各区队及业务部门对全矿井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由安质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并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由安质科负责跟踪落实。
限期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者追究领导责任。
(2)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质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检查要覆盖全井下,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顿。
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四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3)坚持系统安全自查
由系统副总经理带队,组织系统排查,把查出的安全隐患按A、B、C三级分类填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安质科,以便督促落实解决。
5、每周矿召开办公会,按级别和类别对本月安全隐患进行确认,并将A类安全隐患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6、各业务部门科长要对每周排查情况全面负责,按时送交安全隐患排查报表,不按时送交,每次罚业务部门负责人20元。
7、安全隐患的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
各业务部门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安质科全面负责监督落实。
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9、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认真分析确认事故责任者,并给予处分。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每周一由各系统组织业务部门、有关区队参加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本系统自行解决,本系统不能解决的要在早上调度会上通报,矿领导平衡处理。
2、每周三矿组织对井下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由安质科牵头,生产科室和区队正职参加,定出检查范围,检查路线,并把查出的问题在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落实解决。
如正职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安全副总经理请假,委派一名副职参加,否则罚款50元。
3、对检查出的问题没有按整改时间落实的,每条罚款50元。
4、安质科每班对井下生产现场认真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督促整改,否则每条对安质科罚10元。
5、井下各区队跟班人员每班对各自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处理结果,否则罚款10元。
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所有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集体会审制度。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会审。
二、参加会审人员:
区队必须是队长和技术员,部门必须是正、副科长或主管技术员,其他人员不准代替。
三、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科长必须先进行审核把关,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内容真实。
否则,不予会审。
四、需要上级批准的地质资料、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呈报、审批。
五、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送达与签收
1、设计、作业规程、措施必须书写工整,图文并茂,前后一致,除底稿外,原则上要进行打印(会审意见及签名原稿复印),打印件必须认真校对,不准出现错、漏现象。
2、、作业规程、措施应送达所有参加会审部门、区队及施工相关部门、区队。
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所有入矿职工必须按规定学时参加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爆破员、爆破材料库管员、主要提升司机、绞车司机、胶带运输机司机、电机车司机、防突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有效证件,否则,不准上岗。
3、安全生产系统副总工程师、正副科长、正副队长等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学时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
4、“五职矿长”必须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每年必须复训一次,每三年换发新资格证。
5、培训工作由安质科组织,并明确1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建立专门培训档案。
6、经二级、三级培训机构培训后回矿的人员,安质科按照培训内容重新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的,重新进行培训,并不予计发培训工资。
七、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是否严重都要由事故本人或一同工作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安质科,并简要说明事故情况,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