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例行监测实施方案(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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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磨并分样:
粗磨后过2mm筛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搅拌、混合直至均匀,用四分法弃取、称重,保留三份样品,其中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国家样品库样品(2mm);
另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省级样品库样品(2mm);
剩余样品称重(保留大约分析用量四倍的土样),研磨过1mm尼龙筛后分成两份。
一份装瓶备分析用(1mm),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等项目的分析。
另一份继续进行细磨。
细磨并分样:
用玛瑙球磨机或手工研磨到土样全部通过孔径0.25毫米(60目)的尼龙筛,四分法弃取,保留足够量的土样、称重、装瓶备分析用(0.25mm);
剩余样品继续研磨至全部通过孔径0.15毫米(100目)的尼龙筛,装瓶备用(0.15mm)。
②新鲜样品的制备
为分析测定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项目,应采集新鲜土样,土样采集后应始终在低于4℃暗处冷藏,并在7天内进行前处理,40天之内完成分析。
4、监测项目
土壤理化指标:
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污染物:
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锰、钴、钒、银、铊和锑。
有机污染物:
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氯丹、七氯、代森锌。
根据当地特有的污染物选择上述未列入的特征污染物开展监测。
(注:
各省市区对未开展监测的项目请用附件详细说明未开展监测的原因。
)
5、监测时间和频次
1~8月,监测一次。
避免在施用农药、化肥后立即采样。
6、分析方法
执行《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没有列入的项目的监测方法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技术规定》(国家环保总局,2006a)。
表1土壤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
序号
项目
样品制备方法
样品前处理
方法
指定分析方法
检出限(mg/kg)
1
pH
风干研磨20目
水浸提
玻璃电极法
0.01~0.1
2
有机质含量
重铬酸钾-硫酸
重铬酸钾容量法
——
3
阳离子交换量
蒸馏、离心、乙酸铵交换
容量法
(cmol/kg)
0.10~2.5
4
镉
风干研磨100目
四酸消解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0.001~0.030
电感耦和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10~0.20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1~0.050
5
汞
1+1王水
消解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04~0.005
电感耦和等离子体质谱法
0.001
6
砷
原子荧光光谱法
0.001~1.0
0.005
0.40
7
铅
0.002~2.0
2.0~3.0
0.006~0.2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060~5.0
8
铬
0.0030~5.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40~5.0
0.60~5.0
9
铜
0.15~4.0
0.010
0.50~1.2
0.0045
10
锌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0.20~5.0
0.50~3.0
11
镍
0.002~0.60
0.50~5.0
12
钒
0.005~7.0
0.010~3.1
13
锰
0.005~0.050
0.10~5.0
0.40~10
14
钴
0.030~2.0
0.010~1.0
15
银
0.003~0.010
2.0
16
铊
0.003
0.003~0.10
17
锑
0.010~0.050
0.050~0.10
18
苯并(a)芘
新鲜土壤
样品
加速溶剂索氏提取
高效液相色谱法
0.020´
10-3~4.0´
10-3
气相色谱-质谱法
0.60´
10-3~10´
19
六六六
加速溶剂
索氏提取
0.02´
10-3~5.0´
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0-3~0.050´
20
DDT
0.05´
0.010´
21
氯丹
22
七氯
0.20´
10-3~0.50´
23
代森锌
水浴
顶空气相色谱法
7、评价标准及方法
(1)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对于GB15618没有的评价标准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
表2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值
评价项目
参考标准值(mg/kg)
来源
耕地、草地、未利用地
林地
pH<6.5
pH6.5-7.5
pH>7.5
0.30
0.60
1.0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0.50
1.5
旱地
40
30
25
水田
80
HJ332-2006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50
200
250
400
300
350
50
100
500
60
锰*
1500
澳大利亚保护土壤及地下水调研值
钴*
加拿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标准值
钒*
130
银*
铊*
锑*
多环芳烃*
0.10
有机氯农药*
六六六总量
滴滴涕总量
0.5
美国土壤筛选导则(筛选值)
0.1
代森锌*
1.8
前苏联土壤最大允许浓度
注:
*评价标准参考值
(2)评价方法
执行《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
相关计算公式和分级标准如下:
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p)=
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
土壤污染物分担率(%)=
表3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分级
等级
Pip值大小
污染评价
Ⅰ
Pip≤1
无污染
Ⅱ
1<Pip≤2
轻微污染
Ⅲ
2<Pip≤3
轻度污染
Ⅳ
3<Pip≤5
中度污染
Ⅴ
Pip>5
重度污染
表4土壤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
综合污染指数(P综)
污染等级
P综≤0.7
清洁(安全)
0.7<P综≤1.0
尚清洁(警戒限)
1<P综≤2.0
2<P综≤3.0
P综>3
重污染
8、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决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败的关键,要求从采样布点、样品运输与保存、样品制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过程均应严格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抓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本次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1)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样品前处理等均须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的质控要求。
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前处理记录、分析记录、数据处理、报告等归档记录齐全。
建立土壤样品档案,保证每个样品都可以进行再现性的样品复测。
(2)样品分析质量控制,包括空白试验、精密度控制、准确度控制、质量控等图,确保分析测试结果准确、可信。
(3)数据的管理和评价,包括异常值的处理以及分析测定过程中的记录等。
(4)以省级环境监测站可组织地市级站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确保实验室检测质量水平,保证出具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其他技术要求参照《土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