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技术要求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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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干:
在风干室将土样放置于风干盘中,除去土壤中混杂的砖瓦石块、石灰结核,根茎动植物残体等,摊成2~3厘米的薄层,经常翻动。
半干状态时,用木棍压碎或用两个木铲搓碎土样,置阴凉处自然风干。
粗磨并分样:
粗磨后过2mm筛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搅拌、混合直至均匀,用四分法弃取、称重,保留三份样品,其中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国家样品库样品(2mm);
另一份500克样品置于棕色磨口玻璃瓶中,注明省级样品库样品(2mm);
剩余样品称重(保留大约分析用量四倍的土样),研磨过1mm尼龙筛后分成两份。
一份装瓶备分析用(1mm),粗磨样可直接用于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等项目的分析。
另一份继续进行细磨。
细磨并分样:
用玛瑙球磨机或手工研磨到土样全部通过孔径0.25毫米(60目)的尼龙筛,四分法弃取,保留足够量的土样、称重、装瓶备分析用(0.25mm);
剩余样品继续研磨至全部通过孔径0.15毫米(100目)的尼龙筛,装瓶备用(0.15mm)。
②新鲜样品的制备
为分析测定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项目,应采集新鲜土样,土样采集后应始终在低于4℃暗处冷藏,并在7天内进行前处理,40天之内完成分析。
4、监测项目
(1)必测项目
土壤理化指标:
土壤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
无机污染物:
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
有机污染物:
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
(2)选测项目
钒、锰、钴、银、铊、锑等。
5、监测时间和频次
1~8月,监测一次。
避免在有明显污染源或者固废堆放点附近采样。
6、分析方法
执行《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没有列入的项目的监测方法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技术规定》(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
表1土壤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
序号
项目
样品制备方法
样品前处理
方法
指定分析方法
检出限(mg/kg)
1
pH
风干研磨20目
水浸提
玻璃电极法(NY/T1377-2007)
0.01~0.1
2
有机质含量
重铬酸钾-硫酸
重铬酸钾容量法
(NY/T1121.6-2006)
——
3
阳离子交换量
蒸馏、离心、乙酸铵交换
容量法
(NY/T1121.5-2006)
(cmol/kg)
0.10~2.5
4
镉
风干研磨100目
四酸消解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0.001~0.030
电感耦和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10~0.20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
0.001~0.050
5
汞
1+1王水
消解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22105.2-2008)
0.0004~0.005
电感耦和等离子体质谱法
0.001
6
砷
原子荧光光谱法
0.001~1.0
0.005
0.40
7
铅
0.002~2.0
2.0~3.0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0.006~0.20
原子荧光法
0.060~5.0
8
铬
0.0030~5.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40~5.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0.60~5.0
9
铜
0.15~4.0
0.010
(GB/T17138-1997)
0.50~1.2
0.0045
10
锌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
0.20~5.0
0.50~3.0
11
镍
0.002~0.60
0.50~5.0
12
钒
0.005~7.0
0.010~3.1
13
锰
0.005~0.050
0.10~5.0
0.40~10
14
钴
0.030~2.0
0.010~1.0
15
银
0.003~0.010
2.0
16
铊
0.003
0.003~0.10
17
锑
0.010~0.050
0.050~0.10
18
苯并(a)芘
新鲜土壤
样品
加速溶剂索氏提取
高效液相色谱法
(ISO13877-2000)
0.020´
10-3~4.0´
10-3
气相色谱-质谱法
(EPA8270)
0.60´
10-3~10´
19
六六六
加速溶剂
索氏提取
0.02´
10-3~5.0´
气相色谱法
(GB/T14550-2003)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0-3~0.050´
20
滴滴涕
0.05´
0.010´
7、评价标准及方法
(1)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对于GB15618没有的评价标准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
表2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值
评价项目
参考标准值(mg/kg)
来源
耕地、草地、未利用地
林地
pH<6.5
pH6.5-7.5
pH>7.5
0.30
0.60
1.0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0.50
1.5
旱地
40
30
25
水田
80
HJ332-2006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50
200
250
400
300
350
50
100
500
60
锰*
1500
澳大利亚保护土壤及地下水调研值
钴*
加拿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标准值
钒*
130
银*
铊*
锑*
多环芳烃(苯并(a)芘)*
0.10
有机氯农药*
六六六总量
滴滴涕总量
注:
*评价标准参考值
(2)评价方法
执行《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
相关计算公式和分级标准如下:
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p)=
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
表3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分级
等级
Pip值大小
污染评价
Ⅰ
Pip≤1
无污染
Ⅱ
1<Pip≤2
轻微污染
Ⅲ
2<Pip≤3
轻度污染
Ⅳ
3<Pip≤5
中度污染
Ⅴ
Pip>5
重度污染
表4土壤综合污染指数分级标准
综合污染指数(P综)
污染等级
P综≤0.7
清洁(安全)
0.7<P综≤1.0
尚清洁(警戒限)
1<P综≤2.0
2<P综≤3.0
P综>3
重污染
8、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是决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败的关键,要求从采样布点、样品运输与保存、样品制备、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过程均应严格执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和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抓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本次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015年土壤质量监测质控请参照《2013年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