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502263 上传时间:2022-11-0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9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职责 2

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2

6报告和记录 4

前言

本标准由XXXXXXXXX安全环保部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XX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XXXXXXXX安全环保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XX。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

本标准为第一次发布。

I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监护档案的管理要求与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监护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3.2 职业健康检查

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

3.3 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4 职业禁忌症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5 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 职责

4.1 总经理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4.2 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4.3 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4.4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

4.5 组织人力部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保证所需的专项经费。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5.1.1 公司依法参加全员工伤保险,确保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1.2 组织人力部组织劳动者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许可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公司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5.1.3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时视同正常出勤。

5.1.4 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需要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c)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5.1.5 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禁忌的作业。

5.1.6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1.7 组织人力部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a)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b)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c)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直接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d)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e)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5.1.8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安全环保部应立即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由公司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2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5.2.1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症,建立接触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

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

a)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

b)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的作业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

5.3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5.3.1 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

5.3.2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5.4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5.4.1 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

5.4.2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公司应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天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5.4.3 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则,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5 应急健康检查

5.5.1 对遭受或者可能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

5.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a)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b)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5.6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6.1 安全环保部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长期进行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a)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b)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d)职业病诊疗资料;

e)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5.6.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6.3 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安全环保部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5.6.4 借阅、复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需履行登记手续。

6 报告和记录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借阅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Q/XXXXAHBG2130.19—20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