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50198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6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

年龄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

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

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的驾驶员。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择优录取。

1、理论科目:

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

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第二章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

第七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八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九条公司安全科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

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安全科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十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十一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培训目的:

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3、行车安全告知知识、旅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7、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10、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第三章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五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六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

第十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建立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节约燃料润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监装和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制定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并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

5、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

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

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

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加足燃,做好下班准备。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公司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1万元,方准予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

责任经营者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向公司安全科送交书面申请,经安全科通过驾驶员资格和驾驶技能审查合格,再办理登记,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办理准驾证后方可开车。

第二十二条安全科应按规定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利查阅。

第二十三条对责任经营者私聘的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而驾驶我司属车辆发生事故的,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损失一律由责任经营者承担,公司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凡发生有损企业信誉的事故,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

原已交安全风险抵押金而受过处罚的,要补交。

安全风险抵押金由财务部门专项存储,对不续办《准驾证》者,无损害企业安全信誉的退给所缴金额或余额。

第十六条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

凡查实有违章行为和未持我司《准驾证》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由经营科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企业办理的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下坡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外单位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我司营运车辆。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不准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

转弯做好四件事:

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

起步做到“三看”:

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

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

超车时做到“二不”:

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

停车做好“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

车中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

做好五掌握:

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行驶途中遇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须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下客后方能谨慎驾驶通过。

不准冒险通过危险路段。

12、担负出车任务的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保证足够的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

13、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车队和单位报告,听候处理。

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本规定没有详尽的违章处罚,均按本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或者在接到公司处理违法情况的通知后,一周内未去处理的。

4、酒后驾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2、当月被查处2次及以上一般违章行为的。

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5、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6、发生客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的。

7、无我司《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或安全培训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1、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2、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办法驾车的。

3、严重超速行驶的。

4、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5、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6、开车时不系安全带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2、穿拖鞋开车的。

3、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4、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