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乐器的音色特征及其文化内涵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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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音质尽量地远离“人”声,而接近“器”声,以便使音色效果获得一种共通性。
所谓“人”声,是指乐器音响的品质类似于、接近于人的嗓音;
而所谓“器”声,则是指乐器的音响品质远离人的嗓音,而趋向于和任何一种自然声响都不相同,都保持相当距离的“物”声。
因为这种物声不属于任何自然声响,并且是人为制造的产物,故而称之为“器”声,因为“器”本来就是指那种人工制造的物品、工具。
西洋乐器在发声上正是通过远离“人”声来获得对“器”声的接近的。
与此不同,中国乐器从来没有对自身进行标准化和统一化的工作,也从未将自己的音乐抽象成单纯的形式体系,所以,中国乐器的音质也从来没有将自身从人的嗓音中超越出来,进入一般性的“器”声;
而是始终停留在“人”声的层面,始终以接近“人”声为自己的最高旨趣。
中国音乐有着一个以人声为贵的传统,这个传统在先秦时便基本确立。
《礼记•郊特牲》曰:
“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
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
”《尚书大传》亦曰:
“古者帝王升歌《清庙》,大琴练弦达越,大瑟朱弦达越,以韦为鼓,不以竽瑟之声乱人声。
”这些都说明,在先秦时代,用人声歌唱,其地位是高于器乐的。
这个现象直到唐代都未发生根本变化。
段安节《乐府杂录》说:
“歌者,乐之声也。
故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迥居诸乐之上。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其原因,或如陈旸所说,是“以无所因为上,以有所待为下。
”人声,即“无所因”者,故贵之;
匏竹,则“有所待”者,故贱之。
(《乐书》)
实际上,在中国音乐的音响观念中,不仅声乐的地位高于器乐,即连乐器本身的品位,也常常由同人声的远近来衡量,乐器的发音,也总是模拟着人声韵味的。
中国乐器中的琴、瑟、筝、箫、笛、管,乃至二胡、板胡、坠胡等最常用的乐器,就都是以接近“人”声为贵;
中国乐器演奏中的最高旨趣,亦在如何充分发挥乐器的人声韵味,来加强乐器的表现力与感染力。
甚至连乐器自身的发展似乎也是受着“近人声”这一意识支配的。
“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既是一种价值观,同时也是一种乐器发展的动力。
在这句话中,“丝”是指弹拨乐器,“竹”指吹管乐器。
比较而言,吹管乐器比弹拨乐器更接近人声。
之后,拉弦乐器得到发展,并逐渐成为乐器大家庭的主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拉弦乐器的音质更接近人声,更富有表现力。
所以,在宋代,当拉弦乐器奚琴刚刚登上音乐舞台时,就有人在咏奚琴(胡琴的前身)的诗中发出“谁道丝声不如竹”(刘敞)的反诘。
这里的“丝”,无疑是指拉弦乐器。
事实正是如此,拉弦乐器确实比吹管乐器更具人声韵味。
不用说能够维妙维肖地模仿人的说话声、哭笑声,动物喊叫声的特殊的地方乐器坠胡、雷琴(它的模拟人声的效果几可乱真),就拿使用最普遍,最有代表性的拉弦乐器二胡来说,也是极富人声韵味。
特别是当它与西洋小提琴相比较时,这一点尤为突出。
中西乐器音质的这种不同,实际上在双方声乐原理中亦可见出。
西方声乐的音质最有代表性的无疑是美声唱法中的发音,这种发音的原则是:
以发声器官与共鸣器官的充分运用为基础,以改变嗓音的自然状态为枢纽,来获得一种远离日常人声的、经过美化了的、因而具有普遍性和共通性的音色。
这种音色就是我们所说的“器”声。
相反,中国声乐中最有代表性的无疑是民族唱法。
这种唱法的发音原则则是:
以同地方语言(语音、声调)相结合的发声为基础,以风格化的吐字运腔为中心,以保持嗓音的自然状态为枢纽,来获得一种真实、朴实且丰富多样、富于地方风味的、具有独特性的音色。
这种音色就是人的肉质的自然的嗓音,就是真正的“人”声。
可见,即在声乐领域,也同样体现了西洋音乐的音色是远离人声,接近器声,中国音乐的音色则是避免器声,而接近人声。
接近器声和接近人声在音乐表现中各有不同的作用,并各自均为自己的音乐活动增加魅力。
接近器声是与西方音乐的形式体系相一致的。
西方音乐很早就将音乐的手段由具体的音响抽象、上升为纯粹的形式体系,使之获得了音乐过程中逻辑体系的完备与严密。
西方音乐主要就是靠这种逻辑关系来运展乐思,组织乐章的。
远离人声、接近器声使自身的音色摆脱了个别性、特殊性、具体性的羁绊,从而能够直接地、完美地为这抽象的音乐逻辑服务。
与之不同,接近人声则与中国音乐的生命体验相一致。
中国音乐从来没有将自己抽象上升为一个纯粹的形式体系,从来没有将自己与感性的生命体验,与直接的生活情味相分离,而是始终与具体的生命形态,与直接的生活感受紧密相联,始终与音乐乃至整个艺术的本源状态──生命律动相接通,因而也就自然与具体的感受方式、表现方式融为一体。
要想表现某种独特的生命感受和生活情味,就必须借助这种感受和情味得以产生的独特的材料和方法,如江南人表达自己的生命感受和生活情味的最完满的方式,无疑就是那个地方的音色声调和运腔吐字;
而陕北人则无疑只有用陕北地区的音色声调、运腔吐字才能把自己的感受妥贴地表达出来。
在这里,独特的音色(包括乐器和歌喉),无疑对乐曲情味的表达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归根到底,中西乐器的近器声与近人声,还是受着双方不同的文化意识支配的。
前面说过,西方文化以理性、以知识为本体,所以必然重视逻辑,追求体系。
这影响到音乐方面,便有立足逻辑的、超越具体的形式体系,再由这种体系来要求它属下的乐音必须也要超越具体,超越独特,以获得一种普遍与共通。
所以西方乐器是以远离人声,接近器声为其旨归。
与之不同,中国文化是以感性、以生命为本体,所以必然重视人的肉体,尽力捕捉人的内在的感受、体验。
这影响到音乐上,便自然不会远离自己的嗓音,相反,倒是会特别地重视自己的嗓音,特别地重视这个嗓音确实是自己的真实的嗓音。
因为只有是自己的嗓音,才能完满地表达心中的感受。
中国音乐尤重情味,而这种情味往往不是通过固定的逻辑运展所能制造的,而就是由这种“近人声”的音色所引动、所激发的,因为只有“近人声”,才能唤起一种直接的感受,才能一下子使你进入一种生命状态,才能使音乐具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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