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燃气气瓶安装鉴定评审指南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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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4.《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车瓶规》)
5.《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6.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
7.《关于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质监办函[2006]359号)
8.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及标准
三、术语
本指南采用《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中的术语。
四、关于鉴定评审基本过程
1.鉴定评审基本过程
约请鉴定评审——签定评审协议——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报告。
2.约请鉴定评审
2.1约请时机
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在完善本单位有关车用燃气气瓶安装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性文件的编制工作后,及时向鉴定评审机构约请评审。
2.2约请的接受
1)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应当向申请单位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2)评审机构不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说明原因,并且在收到约请函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退回提交的申请资料。
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程序
约请鉴定评审
约请时,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已签署受理意见);
(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另备电子文本)。
评审受理
双方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和交纳鉴定评审费用
签定评审协议
首次会议
工作质量组
主要评审内容:
a、安装现场管理;
b、安装具有的法规标准、作业指导书;
c、安装原始记录填写;
d、安装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e、安装人员资格;
f、工作资料管理;
g、接受监督检查。
质量管理组
a、质量管理体系;
b、管理责任;
c、资源配置、管理及技术支持;
d、工作实施;
e、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f、紧急预案。
基本条件组
a、法定资格;
b、人员条件;
c、生产条件;
d、检测手段;
e、办公场地;
f、库房及停车场地;
g、人员考核;
h、资料、仪器管理;
末次会议
《鉴定评审报告》
签署并报送受理机构
2.3签定评审协议
简约
3.鉴定评审
3.1评审受理
评审机构收到《鉴定评审约请函》及相关申报资料后,评审机构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和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将向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组成员发出《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评审细则》附件2),同时将现场评审计划抄送省级及当地市(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准备实施现场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接到《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后,应按有关规定在现场评审前向评审机构交纳鉴定评审费用。
3.2现场鉴定评审
3.2.1现场鉴定评审时间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鉴定评审组由2~4人组成。
鉴定评审组的评审工作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
3.2.2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核查申请单位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2)审查申请单位的人员、安装条件和检测手段、办公场地、库房及停车场地、资料仪器管理设施等基本条件是否达到《许可规则》的要求;
(3)原材料及外协件的采购及质量控制;
(4)审查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许可规则》;
(5)审查试安装工作质量(审查试安装工作的工艺性文件、安装现场管理、安装人员资格、安装仪器设备、安装记录、工作资料管理、接受监督检查情况。
)。
3.2.3鉴定评审组长对现场评审工作负全责,包括计划安排、人员分工、主持会议、起草《现场鉴定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等,并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3.2.4评审人员对承担的具体评审工作及所填写的各项评审记录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3.2.5现场鉴定评审过程
(1)预备会
鉴定评审组长向鉴定评审组成员布置评审计划,明确评审思路和方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定评审分工(通常考虑分为基本条件组、质量管理组、工作质量组),宣布评审纪律和明确检验机构应准备的资料等。
鉴定评审组长应邀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预备会。
(2)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及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签署会议签到单)。
会议程序如下:
1)双方介绍到会人员;
2)申请单位负责人简要介绍机构核准准备情况和自查情况;
3)鉴定评审组长介绍评审依据、鉴定评审组成员分工、评审计划安排;
4)鉴定评审组长申明评审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至少包括以下五原则:
客观原则(以事实为评审依据);
公正原则(依法实施评审);
科学原则(以有关标准为依据实施评审);
保密原则(对涉及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保密);
廉政原则(以相关规定为依据)。
5)评审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巡视、听取汇报、交谈、询问、笔试、查阅文件资料、查阅记录、察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根据客观证据,填写评审记录;
6)申请单位负责人安排联络人员、落实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场所及打印、复印等后勤工作。
7)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表讲话,提出监督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
(3)现场评审
1)基本条件组主要评审内容:
a、法定资格;
g、资料、仪器管理;
h、人员考核。
2)质量管理组主要评审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
e、质量管理体系分析与改进
3)检验质量组主要评审内容:
a、安装现场管理;
注:
申请单位应向鉴定鉴定评审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单位员工名册以及相应的劳动合同、保险凭据和员工工资表(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资格证明(原件);
(4)设备台帐、设备档案和设备购买凭证;
(5)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
(6)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文件;
(7)安全操作规程;
(8)各类紧急预案;
(9)法规标准、技术标准目录清单;
(10)鉴定评审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鉴定评审组会议与评定意见的确定
评审结束后,鉴定评审组内部交流评审情况,研究发现的问题,讨论不符合项,按照《评审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评定意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沟通鉴定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完成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初稿。
(5)交换意见
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核实现场评审发现的问题,确认不符合项,签署《鉴定评审备忘录》(《评审细则》附件5)并将副本交申请单位负责人。
(6)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及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签到。
末次会议程序如下:
1)鉴定评审组成员陈述现场评审情况;
2)鉴定评审组组长宣读《鉴定评审备忘录》;
3)征询申请单位对审查工作的意见;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对审查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评价;
5)申请单位负责人发言;
6)鉴定评审组长请与会的申请单位负责人员在《鉴定评审备忘录》上签字;
7)鉴定评审组长请与会的申请单位负责人员在《鉴定评审项目确认表》上签字。
3.2.6现场鉴定评审报告
现场鉴定评审报告由鉴定鉴定评审组组长出具。
一般在现场形成现场鉴定评审报告初稿,并征求鉴定评审组成员的意见。
现场鉴定评审报告(或资料鉴定评审报告)上要明确鉴定评审组的鉴定评审意见,该意见分为:
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许可规则》规定的各项要求的情况。
2)基本具备条件:
在某些方面未达到《许可规则》规定的各项要求,但是鉴定评审组认为经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情况。
3)不具备条件:
存在法律地位不符合要求、申请资料严重失实、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有严重的安装、改造、维修质量问题等情况。
申请单位一般应在1个月内,对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的见证资料。
评审机构视情况分别采取整改情况见证资料书面确认或整改情况现场确认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及确认。
1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
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原受理作废。
4.鉴定评审报告
对现场鉴定评审(或资料鉴定评审)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或者整改确认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评审机构应当在相应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含级别核定建议)和相应资料。
对现场鉴定评审(或资料鉴定评审)确定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申请单位或者整改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