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纸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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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纸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实施办法.doc

南纸公司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实施办法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工会组织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企业劳动人事部门)、经贸部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运用预测、预审、预报、预控等措施,及时掌握产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诱因,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必须贯彻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在"预"字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组织领导。

  

(1)各级工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行政支持下,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实施。

  各级工会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企业预警网络应深入车间、班组,可吸收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咨询员、信访接待员、劳动保险监督员和企业行政管理、劳动人事、保卫等部门的人员参加。

  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各级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应主动沟通情况,研究问题,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

  

(2)预测。

  预测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首要环节。

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预测要全面、深入、细致。

预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而引起利益关系调整中的热点和难点。

  ②企业转制改制结构调整和企业关闭破产、职工下岗分流等改革和经营过程中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和民主权利等方面的矛盾。

  ③对可能发生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突发性事件,找出不稳定原因。

  ④现阶段和将来一段时期内劳动争议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特点。

  在预测工作中要建立五项制度:

  ①情况汇总制度。

各级工会定期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情况,作为劳动关系预测的重要依据。

  ②现状分析会制度。

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同级党委汇报,向行政通报。

  ③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工会牵头每季召开一次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由企业行政管理、劳动人事、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④联系制度。

  ⑤台帐制度。

  (3)预审。

  预审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关键环节。

预审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体合同和重大改革、经营方案等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性的审核过程。

通过审议,确定这些方案内容、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防止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预审要严格规范。

职代会、工会或工会的法律咨询组织等,应提前介入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参与方案制定的全过程。

  坚持民主程序,对企业改革和经营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提交职代会审议前,要将方案提前一周印发给职工代表讨论,让职工充分依法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

  凡涉及面广并可能引发不稳定或突发性事件的改革方案,更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并做好宣传和化解矛盾工作。

同时将处理情况报上级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备案。

  (4)预报。

  预报是基层工会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反映本单位容易引发集体劳动争议、集体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的重要环节。

通过信息渠道,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采取相应对策。

  预报要及时、准确,凡本单位出现劳动关系紧张或有发生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苗头时,基层工会必须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

  凡属集体上访、集体争议等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当天以口头(电话)的形式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并积极协助党政做好调处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处理结果。

  (5)预控。

  预控是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疏导、调解、援助等方法,化解矛盾,避免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确保稳定的必要措施。

当出现集体争议或有不稳定因素时,工会干部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要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为主要形式,充分发挥职代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法律咨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审议、监督、检查、调处的力度,确保劳动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职工,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南平市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劳动关系预警制度暂行办法》(工发[2001]17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南纸公司各级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行和实现预防、预测、预审、预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是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各级党组织和行政,为预防和有效调处劳动争议,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而建立的必要工作制度。

第三条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应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坚持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各级工会主席为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主席和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实施负责。

第五条各级工会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四预一协调”工作应明确责任部门(人)。

第六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构建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七条各级工会要加强同本单位党政职能部门的联系,经常性地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做好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推进本单位劳动关系预警协调的运行和完善。

第三章预防

第八条预防工作是通过制度、组织和队伍的建设,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职工自主维权意识、依法办事意识。

是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的基础。

第九条要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和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使之程序化、规范化。

要调整、完善和建立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各级工会要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善维护的工会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别是改革形势的学习宣传活动。

教育职工树立大局观念,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个人、长远和眼前利益间的关系,增强职工自主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第四章预测

第十二条预测工作是各级工会通过信息的收集、归纳、分析和判断,来推测和掌握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点和难点。

第十三条预测的主要内容:

一是国家和企业改革措施出台对职工切身利益所产生的影响;二是企业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矛盾;三是引发职工情绪波动和不稳定的因素;四是某一阶段劳动争议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特点。

第十四条预测工作制度

一、信访和劳动争议情况汇总制度。

各级工会要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和劳动争议的情况,每季向公司工会填报《信访劳动争议情况汇总表》。

二、劳动关系现状分析会制度。

各级工会要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会应做工作的重点和工作策略,并向同级党政和上级工会汇报。

三、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由各级工会牵头召集本单位人事、安全、社会保障、信访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和平等协调的推进、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分析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和反映出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四、转制、改制和经营困难单位联系制度。

公司工会和各二级单位工会要指定专人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第五章预审

第十五条预审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有关内部改革方案进行政策性的审议。

通过审议,确定这些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防止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十六条预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集体合同、企业转制改制方案和企业用工、分配、社会保障等改革方案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并须向职代会通报或须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第六章预报

第十七条预报工作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方法,下级工会向上级工会反映本单位集体劳动争议、群体上访和重要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预报要及时准确。

凡本单位出现劳动关系紧张或可能诱发不稳定局面的因素,各级工会主席作为责任人必须及时书面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十九条凡属群体上访、群体争议等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当日以口头(电话)形式向公司工会报告,并于三日内向公司工会书面报告群体上访、群体争议发生的原因和协调、处理情况。

第二十条凡因瞒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协调

第二十一条协调是各级工会以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准绳,通过宣传、疏导、调查、调解,以化解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稳定。

第二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发挥职代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信访接待制度的作用,督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职工关注和反响强烈的劳动关系中的热点、焦点进行公开,必要时商请进行平等协商;对职工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通过协调没有得到圆满解决的,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向行政提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建议措施。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群体劳动争议或不稳定因素时,各级工会干部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职工以合法的形式反映和解决问题,避免扩大事态,激化矛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违悖时,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要实施办法由南纸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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