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程序(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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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程序

劳务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公司用工管理行为、考察、选择、录用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外部施工队伍),对劳务分包方在服务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外部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施工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的用工单位。

3.术语

合格劳务分包方:

指根据本程序考察、选择、录用和评价合格的外部施工队伍。

用工单位:

指公司内部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的项目经理部。

4.管理职责

4.1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

4.1.1负责制定本程序并组织实施。

4.1.2负责外部施工队伍的考察、选择、录用、劳动力调配、劳务基地开发。

4.1.3负责劳务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协调工作。

4.1.4负责外部施工队伍录用后的注册、办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4.1.5负责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劳务分包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

4.1.6负责对外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核发《安全施工许可证》督促检查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操作行为,组织调查处理因工伤、亡事故,参与对外施队伍的评标、评价工作。

4.2事业本部技术质量部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外部施工队伍的工程质量,根据施工质量优、劣情况进行奖罚,参与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标、评价工作。

4.3事业本部市场经营部

负责组织编制劳务分包招投标文件,参与劳务分包招标评标。

审核、会签劳务分包经济合同和劳务费用的预(结)算工作。

4.4事业本部综合管理部

4.4.1负责对外部施工队伍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指导用工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组织调查处理治安、消防、交通事故、参与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价工作。

4.4.2负责监督外部施工队伍办公及生活区生活区建设与管理,督促外部施工队伍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并参与对外部施工队伍的评价工作。

4.4.3负责外部施工队伍特殊工种培训、办证,并指导用工单位对外部施工队伍进行教育。

4.5公司企业发展部

负责审核《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动力分包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参与协调、仲裁劳务经济合同纠纷。

4.6公司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审核、会签《劳务分包经济合同》和筹集并支付外部施工队伍劳务费。

4.7用工单位

4.7.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负责编制年、季、月劳动力需求计划。

4.7.2参与劳务分包的招标、评标与选择

4.7.3协助签订外部施工队伍《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

4.7.4负责编制外部施工队伍劳务费(预)结算和劳务费支付工作。

4.7.5负责所辖外部施工队伍的入场教育,注册办证,少特工种培训等使用过程中的全方位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作流程图

信誉评价

过程控制

进场验收

签订用工合同

培训教育

注册办证

使用与管理

跟踪检查

好队伍

较好队伍

一般队伍

差队伍

退

用工单位需求

相关部门确定需求

合格承包方名册

选择队伍

未在合格承包方名册

考察企业相关资质、已竣工工程、在施工程、队伍素质等

招标确定使用外部施工队伍

承包方

多渠道推荐

投标队伍确定

招标评标

录用中标队伍

5.2外部施工队伍的选择与录用

5.2.1用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提出书面用工申请,并填报《项目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申请审批表》并保存记录。

5.2.2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接到书面用工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合格劳务承包名册》选择外部施工队伍。

5.2.3当《合格劳务承包名册》中外部施工队伍不能满足用工单位工程项目需要时,由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对未在合格承包方名册中的外部施工队伍的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已竣工程、队伍规模及管理水平等进行审定。

根据审定填写《劳务招标资格审查登记表》并保存记录。

5.2.4资格审查:

劳务队伍必须是经过建委备案的、具有相应的专业劳务分包资质的、整建制的、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

5.2.5用工审查:

执证上岗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工资发放率100%、合同履约率100%、《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率100%、劳务用工备案率100%、安全死亡事故零,近三年内无违法用工、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

5.2.6参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5.2.7在预审合格的投标队伍中,以1:

3的比例进行招标,择优确定录用队伍,并分别填报《外部施工企业(队伍)资质审查记录表》。

5.3外部施工队伍合同管理

5.3.1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劳务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管理职责及权限;劳务公司需提供项目劳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一部分。

5.3.2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公司的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支付方式、领款确认方式及工资发放方式、劳务公司工资发放监管方法。

5.3.3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劳务公司及项目劳务负责人的《劳务工人工资付款承诺书》。

5.3.4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公司需提交工程履约承诺书、工程履约保证金、劳务工资支付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5.3.5劳务分包合同及委托劳务公司物资采购合同应分别签订。

5.3.6施工项目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人员及施工队长在所辖住房建设委的备案工作及施工现场人员核实登记工作,并在5日内将所有资料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

5.3.7农民工进场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须与每名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合同》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劳动者各持一份。

施工项目部负责核实每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情况,保证《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率100%、劳务用工备案率100%,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及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及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4外部施工队伍监控与管理

5.4.1对外部施工队伍实行公司职能部门、用工单位和施工队伍三级管理。

5.4.2劳务分包方进场前,用工单位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外部施工队伍管理以及人员素质进行验收。

并填报《外部施工队(进场验收)管理体系表》并保存记录。

5.4.3对现场使用的外部施工队伍,按公司《培训管理程序》文件,组织外部施工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和少特工种人员培训。

5.4.4工程停工、重点工程抢工和春节期间留人,用工单位填写《抢、停工劳动力申请审批表》。

5.4.5用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外部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控制,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填写《劳务分包跟踪检查记录表》一式二份,报公司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一份作为信息反馈,并保存记录。

5.4.6外部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执行《施工生产过程管理程序》、《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施工噪声控制程序》、《废水排放控制程序》、《环境一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程序》、《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产品防护、竣工验收和服务程序》

5.4.7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或合同外增量需在14天内向施工项目部提交《变更申请》,超过14天视为不发生价款变更或由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项目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14天内给予回复(同意、核减后同意、需补充证据、不同意)。

5.4.8施工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做好劳务进场人员登记(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扫描件)、考勤、劳务退场人员登记工作,并在每周五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在每月25日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及工资发放监控录像等资料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

5.5外部施工队伍工资监管

5.5.1施工项目部须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建立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施工项目部须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5.5.2劳务分包单位须加强对现场各施工班组的日常管理。

班组长权限仅限于组织生产、记录考勤、核算工资。

劳务分包单位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班组长。

施工项目部禁止向包工头或班组长支付任何款项。

5.5.3劳务工资支付应汇入(电汇)《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劳务公司的帐户。

5.5.4公司付款前,首先由劳务公司及劳务负责人提供《工资表》、《考勤表》、《承诺书》等文件报施工项目部审核,施工项目部审核无误后,由施工项目部向公司提交《付款申请》,并将核实的资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备案,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再将《付款申请》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5.5.5工资发放监管

方式一:

工资发放时应由劳务公司派人监督,同时我公司及项目部派有关人员监督,现场录象或网络视频录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应手持带有姓名及身份证号的标示牌面对镜头1秒钟,然后再领取工资。

方式二:

由劳务公司为工人办理实名制银行工资卡(参考北京市建委相关规定),再按照上述规定核实收集好相关资料后,将工资汇入工人银行工资卡中,并将汇款凭证经工人签字确认。

5.5.6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工资表(工人领取签字确认的)资料原件及现场录象或网络视频录象留公司项目管理部保存。

5.6外部施工队伍评价

执行北京市关于《外部施工队伍信誉评价暂行办法》,事业本部项目管理部每年度组织对外部施工队伍的业绩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好、较好、一般的队伍,填写《外地建筑业企业市场信誉评价调查表》,上报市建委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时列为次年度使用《合格劳务分包企业(队伍)名册》,对评价结果一般和较差的队伍进行清退。

6.相关文件

6.1《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6.2《外部施工队伍信誉评价暂行办法》

6.3《施工生产过程管理程序》

6.4《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6.5《施工噪声控制程序》

6.6《废水排放控制程序》

6.7《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监测程序》

6.8《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

6.9《产品防护、竣工验收和服务程序》

6.10《培训管理程序》

7.记录和表格

7.1项目使用外部施工队伍申请审批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1保存期3年

7.2劳务招标资格审查登记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2保存期2年

7.3外部施工企业(队伍)资质审查记录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3保存期3年

7.4外部施工队伍(进场验收)管理体系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4保存期3年

7.5劳务分包跟踪检查记录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5保存期5年

7.6外地建筑业企业市场信誉评价调查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6保存期3年

7.7合格劳务分包企业(队伍)名册规格A4控制号I/SH.16-7保存期3年

7.8抢、停工劳动力申请审批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8保存期1年

7.9《劳务工人工资付款承诺书》 规格A4控制号I/SH.16-9保存期3年

7.10《花名册》 规格A4控制号I/SH.16-10保存期2年

7.11《工资表》 规格A4控制号I/SH.16-11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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