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化达标验收程序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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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项目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分值在75分以上,且检查评分分表均有得分(不作为创建申请条件,作为挂牌必备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附件2);
2、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3、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自评表;
4、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施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满足申报条件下)
2、达标验收组完成对申请材料的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
3、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创建档案
4、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监督检查频次,将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等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5、授牌(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6、达标验收组对挂牌后的创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进行逐项检查评分。
(检查评分分主体结构和装修施工二个阶段,检查评分时,工程施工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50%,与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同步实施)。
7、在外墙装饰完工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经监督机构审查通过,并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由市州将其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
三、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
施工进度完成主体结构工程50%以上(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完成工程总造价的50%以上);
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
1、《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
2、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各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收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3、反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含农民工学校)的音像资料;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5、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材料。
1、上报申报材料
2、监督部门进行排序和汇总
3、上报省质安监督总站(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
四、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纳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目标管理的创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被评为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在外墙装饰完工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仍符合本办法规定且其监管信息按规定录入,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审查通过,并在本地区公示7天后,由市州将其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省质安监总站。
1、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5);
2、创建过程介绍(不少于1500字);
3、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主体、装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表3.0.1)以及达标验收各阶段性动态评定意见;
4、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省管“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直接向省质安监总站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
省质安监总站对经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推荐申报的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实行全数评选。
于每年3月份,对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查,并核查监管信息平台中记录的监管状况。
符合评选省级“标准化示范工程”条件的,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附件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评定阶段
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分部工程
完成比例
%
工程
项目
自查
以及
整改
情况
附自查和整改汇总目录
项目负责人:
(签章)
施工
企业
现场
考核
意见
附施工企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企业负责人:
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工程监理评价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日常监督评价情况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次数:
次
下发停工整改通知次数:
记录一般不良行为次数:
记录严重不良行为次数:
项目安全监督工程师:
验收评定小组阶段性评定结果
复查时间
复查评分
最终评分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该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等级为:
达标验收组组长:
安全监督机构:
(盖章)
组员:
注:
本表1式3份,施工企业、验收评定小组、安全监督机构各留存1份。
附件2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量
(万元)
面积(㎡)
层数
施工许可证编号
工程地址
基础施工阶段性评定复查得分
工程基本情况简述:
创建单位自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年月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其达标验收组意见:
达标验收组
组长:
安全监督机构:
年月日
本表一式四份,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另二份当该在项目报“创建工程”和“示范工程”时作为附件分别上报。
附件3
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2010年月日
工程量(万元)
面积(m2)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时间
申报创建
时间
形象进度
各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情况
施工阶段
检查时间
复查评分情况
阶段性动态评定结果
挂牌摘牌情况
挂牌时间
摘牌时间
简要说明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其达标验收组意见:
安全监督机构(盖章)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4
确定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数量的计算与示例
计算式:
一、按本办法规定确定市州项目抽查数量,项目抽查率r(r≥10%)。
二、符合率C。
A:
本市州半年度申请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
B:
专家组检查符合的项目数。
三、市州本半年度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N。
当C>50%,N=A×
C,N数值出现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值;
当C≤50%,N=0。
示例:
某市2010年下半年有200个工程项目申请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通过省质安监总站会同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技术指导委员会以及该市达标验收组随机抽取,确定抽查项目22个,项目抽查率11%(>10%符合规定要求)。
经专家组检查,共有16个项目符合要求,项目符合率>50%
该市2010年下半年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数N=200×
72.7%=145.4≈145,即该市所有申报项目排序汇总前145个项目为2010年下半年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附件5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年月日
工程开工
获得省级“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