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清单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清单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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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清单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清单Word下载.doc

窗口工作人员五条工作禁令

(征求意见稿)

严禁与办事群众争吵;

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严禁窗口擅自脱岗;

严禁在大厅办公场所吸烟;

凡违反上述五条禁令之一的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联系窗口工作制度

为加强与部门窗口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窗口的工作动态,更好地促进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实行联系部门窗口工作制度。

一、联系内容

(一)在行政审批项目管理上,联系人要积极协助各窗口不断调整、规范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协调窗口与部门、窗口与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督促和推进项目办理,确保各项业务规范、高效运转。

(二)在窗口人员管理上,积极协助部门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执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注意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映、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联系人要有责任意识,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扎实。

(二)联系人要经常深入窗口和部门,了解并熟悉进厅部门窗口的业务,掌握窗口项目办理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协调处理各类问题。

(三)联系人要注意发现并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主动配合值班长做好中心日常工作,一般事项可直接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具体分工联系部门窗口工作制度由督察处负责,具体分工:

一小组:

联系人:

刘兴前

进驻窗口:

省监察厅省劳动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省省商检局省质检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成都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省工商局受理小组

二小组:

张凯峰

省经委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盐务局省工商局核准小组

三小组:

陈福国

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畜牧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成都电监办投资服务省工商局发照小组综合受理窗口

四小组:

张凤武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测绘局省地震局省工商局核名外资小组

工作人员廉政规定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严”

(一)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本市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个窗口对外”的决策和部署。

 

(四)严格执行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中必须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有法不依,故意设障,杜绝执法犯法,滥用职权,确保依法行政。

(二)不准作风粗暴,言行生硬,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杜绝“衙门”风气,确保良好政风。

(三)不准吃、拿、卡、要、报,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不准在现场勘查或图纸审查中故意简事繁办,妨碍、影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假公济私,确保便民高效。

(五)不准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有偿中介等不正当要求,杜绝以权谋私,确保行政许可(审批)的审批权力干净运行。

(六)不准搞部门和小团体利益,杜绝“三乱”不正之风,确保部门的良好行业风气。

(七)不准向申请人索取和变相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个人利益,杜绝违法违纪,确保廉洁自律。

(八)不准公事私办、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杜绝暗箱操作,确保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

(九)不准擅离岗位,必须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杜绝工作时间办私事,确保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十)不准侵犯群众利益,杜绝刁难报复举报人,确保行政监察工作力度。

三、出现问题实行“三整改”

(一)个人整改。

对窗口工作人员个人发生上述问题的,一般苗头性问题由进驻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纠正;

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转交有权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二)单位整改。

对进驻部门发生上述问题两起以上的,一般苗头性问题由监察厅驻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对该部门提出批评和警示,并要求整顿纠正;

对发生较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监察厅驻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向其隶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由该部门采取整顿措施。

(三)限期整改。

对发生问题的窗口工作人员或部门窗口,采取口头批评教育并要求纠正、书面通报并要求整顿等限期整改措施,按照从严治政的原则,保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工作人员队伍的良好政治素质。

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工作,保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转,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1]47号)的规定,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并认真做好窗口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工作。

从展示部门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出发,严格执行人员选派标准,将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敬业精神和意识的干部派到中心窗口工作。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

(一)各厅局派遣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编人员;

(二)在本机关工作3年以上,且为从事行政许可(审批)业务或熟悉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人员;

(三)政治觉悟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代表窗口单位的形象;

(四)业务素质强,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五)敬业精神好,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六)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和网络;

(七)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原则

(一)各部门正式轮换窗口工作人员时,应将轮换的理由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处室、职务、工作年限等)以正式书面函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正式书面函回复同意或不同意后方可进行窗口工作人员轮换;

(二)临时派员顶岗工作时,应事前征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同意;

原则上临时派员顶岗工作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窗口工作人员接受部门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各部门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二人以上的窗口,应当指定窗口负责人;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和发放渠道不变;

(五)窗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原单位党团委开出介绍信转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团委,轮换结束时党团关系在当年年底转出。

(六)窗口工作人员在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工作考核,考核意见应作为派出部门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入档。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

(一)各部门派遣的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的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后,方可依据部门申请,进行轮换。

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提出人员轮换申请,并以函的形式通报拟进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轮换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轮换工作。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以前完成,具体规定如下:

1、各部门应在12月10日之前以函的形式通报拟进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轮换的窗口工作人员名单。

2、轮换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12月20日(遇周末顺延)上午9点前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

3、被轮换的窗口工作人员于1月1日回原单位报到。

(四)在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提出人员轮换的申请。

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换人,由各部门出据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的函,说明有关情况,经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函复后,方可进行换人。

(五)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正式进入窗口工作。

(六)窗口的年终考核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创建文明窗口,展示部门形象、政府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服务用语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

“您好,请坐。

请问有什么事”。

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

2.接听电话时首先讲:

“您好,我是窗口”。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

“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

“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照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хх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如:

“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唆,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仪表形象

1.衣冠整洁,正装上岗。

在工作时间,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按大厅统一要求进行着装,有部门统一服装的人员要按规定着装。

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

男同志不得留胡须、留长发,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4.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5.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三)工作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起立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

要做到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

同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

要做到主动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

3.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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