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劳务分包合同附件Word下载.doc
《大劳务分包合同附件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劳务分包合同附件Word下载.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级文明工地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
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五、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级安全文明工地;
6、确保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甲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乙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乙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或重庆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
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乙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版)jgj130-2001;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重庆市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重庆市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乙方须自觉遵守、执行重庆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乙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
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乙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甲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乙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乙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甲方有权取消该乙方的承包资格。
7.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乙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2、乙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甲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重庆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5.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乙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乙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
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7.7、乙方须执行国家、重庆市及重庆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乙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
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乙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11.6、乙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
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乙方要对乙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乙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