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43076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docx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事须知

作者: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7-02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人民防空分站

二、办理流程

(一)人防工程报监程序

1.报监对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单建式和附建式人防工程。

2.办理报监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附建式人防工程:

①监理、施工单位的合同及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文件

单建式人防工程:

①监理、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资质等级证书,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报人提交完整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报监流程 

建设单位提交报监资料

 

 

质监站审核报监材料

 

 

质监站签发监督受理通知、监督计划,建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二)人防工程的过程监督程序

1.监督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2.监督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人防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联合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方案。

·人防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从业资格。

·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人防专项监理规划、细则等文件内容和审批手续。

·人防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有关人员资质文件资料。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检查。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抽查。

3.监督检查时间

监督机构在受理质量监督申报后,对符合规定的制定质量监督方案,确定项目监督人员后,召开技术交底会议并确定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时间。

4.需提交材料

①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前需提交)

5.质量监督流程

受理质量监督申请

 

 

召开参建各方施工技术交底会议

 

 

现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保材料,检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

(三)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

1.验收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办理竣工验收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

②人防工程施工内业(含土建及人防专用设备单位);

③人防专用设备合格证及数据检测资料;

④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人防专用设备单位出具的人防专用设备安装、调试检查报告。

3.验收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沈阳军区【2008】8号)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191号及[2010]第227号)

《哈尔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暂行规定》(哈人防发【2014】4号)

4.办理时限

自审查材料齐全、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签发质量监督报告。

5.验收流程

受理竣工验收申报

 

 

审查材料

 

 

现场监督

 

 

签发质量监督报告

 

三、是否收费

四、举报电话

如发现质监工程师有“吃、拿、卡、要”等行为或不执行正常工作的行为,请拨打如下举报电话:

0451-82279558

五、办理地点

南岗区红旗大街270号哈尔滨市人防办1406室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

30—11:

30,13:

30—16:

3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