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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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doc

***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委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暂行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

规范村干部的培养、选拨、任免、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本暂行办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 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管理权限

一、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

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双直选举”或“无候选人直选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调”、“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部。

1、“选”。

即,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创业回乡人员、农副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

2、“调”。

即,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村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其他村干部异地任职,加强村干部的横向交流、锻炼培养,实现村与村之间的“能人”交流与优化。

3、“派”。

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4、“聘”。

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5、“考”。

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二、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手续

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镇党委具体实施。

换届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届中,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党组织书记调整、年度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或备案。

2、村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和罢免。

3、其他村干部的任免必须事先报镇党委研究,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任免手续。

4、按照泰委发〔2003〕13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组干部精简缩编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控制村干部职位和职数。

各村未履行组织程序,不得自行决定村干部的任免和新进人员的使用。

5、鼓励交叉任职,经联社主任职位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兼任村会计。

未任职的村“两委”委员不在村干部序列。

6、对新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主要干部,由镇党委书记进行任期谈话;村一般干部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三、除选任制干部外,村干部的选拔使用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程序和方法。

1、原则:

坚持条件,注重村干部的结构、比例;注重实绩,且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开拓创新,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2、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3)考试、测评;(4)公示;(5)录用。

3、方法:

新任村干部一律实行试用制度,原则上为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由党委研究正式任命。

四、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按照村“两委”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和一名30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多种渠道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数量至少要达到与在职干部数1:

1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后备干部队伍。

2、村后备干部由村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报镇党委备案。

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执行谈心谈话、定期测评、年度考察制度,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上。

3、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考评,由村党组织负责。

村后备干部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年终写好总结。

村党组织每年年底前向镇党委书面报告后备干部的培养及成长情况。

第三章 村干部任职资格和行为准则

一、村干部一般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带头履行各项义务,带领群众发展经济。

3、坚持党的宗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搞派性,顾全大局,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廉洁勤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建设“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

村党组织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其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灵活的机制和更加创新的举措,强势调整选配,强力教育培训,强化保障激励,致力于造就一支善于创业发展、为民办事、依法行政、公信力强、群众拥护的“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支撑。

三、“五好、五带头”行为准则

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紧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特别是村干部要积极参与“五好五带头”争先创优活动,时刻以“五好五带头”即: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行为准则。

第四章 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学习培训时每期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3、遵守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定期轮训制度。

镇党委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镇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中轮训1次。

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业务知识。

5、集中学习制度。

各村利用党员活动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

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6、完善自学制度。

各村党组织要将村干部的自学抓在手上,年初制定规划,平时组织座谈交流,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7、抓好学历教育。

到2012年全镇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要达80%以上,今后新配备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新配备的其他村干部,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任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对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后持相关手续,镇报销不超过70%的学费。

8、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

建立跟踪培养制度,明确1名镇干和1名村干结对联系帮带,努力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派的重要依据。

9、加大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

把更多的青年农民创业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创业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切实增强村后备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村党组织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正常教育,明确联系人,确定自学的内容,以及参加镇集中培训。

在职干部培训时,应吸收村后备干部参加学习。

10、建立学习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

每月底要召开两委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2、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个工作日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办公室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扣发工资的依据。

3、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全程代理、信访接防等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镇、村部署的中心工作,并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实行民主集中制。

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集体资产租赁和招标承包,必须按照规定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6、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

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7、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关注民情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备政治敏锐性,强化工作责任心,时刻关注安全稳定工作,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拖拉、不推诿、不上交。

三、请销假制度

1、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病历诊断证明和书面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

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天以下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及以上的,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超过一周的,书面报告书记或镇长批准。

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书记视情况审批。

未经批准或超过期限作旷工处理。

四、审计制度

1、村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2、村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

在职审计,每年由镇经服中心组织进行常规审计。

村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3、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要向分工负责人请示。

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克服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消极思想。

2、坚持民主集中制。

班子成员要坦诚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涉及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沟通思想,求大同、存小异,化解矛盾,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强化集中,形成共识,增进团结。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坚决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缺点、只作批评不作相互批评的现象。

班子成员都要深刻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成员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的要作出说明。

班子成员要从团结、大局、发展的愿望出发,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班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群众的意见和班子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的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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